杨某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到棉花收割时,杨某将自己地里出产的棉花按照市场价卖给纺织厂,并保证棉花质量达到要求。如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一万元。不过就在棉花即将成熟的时候,遭遇连续暴雨,致使棉花无法采摘,全部腐烂。纺织厂要求杨某支付违约金,杨某辩称不是自己的错,拒绝支付。杨某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签订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但是,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持续暴雨天气显然不是双方当事人能预见的、所能避免的或者克服的,因此,应当免除杨某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