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伦

研究表明,药物对眼睛造成的损伤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导致视力程度的变化,如视物模糊、屈光状态改变或调节功能障碍。二是导致视力质量变化,如眩光、畏光或影响亮暗适应性。三是导致视觉病变,如白内障、青光眼以及角膜、视网膜黄斑及视神经病变。临床上,伤眼药物主要有抗结核药如异烟肼、乙胺丁醇等,抗菌素如青霉素、链霉素等,糖皮质激素,眼药水等。

研究证实,61%的对眼睛的药物不良反应是由于处方开出后医生没有对病人服药进行监测所导致的。如果去看医生,建议主动回顾用药史,以减小药物对眼睛产生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