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士蕊/文

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现状与思考

暴士蕊/文

转基因产品的发展

转基因技术是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到生物体基因组中,由于导入基因的表达,引起生物体的性状的可遗传的修饰,这一技术称之为转基因技术。经转基因技术修饰的生物体在媒体上常被称为“遗传修饰过的生物体”。

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局(ISAAA)2月下旬发布的“2009年全球商业化转基因作物状况”报告,2009年,转基因作物继续在全球迅速推广。从1996年到2009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从170万公顷增长了79倍,年均增加900万公顷;转基因作物成为全球普及最为迅速的生物技术。2009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34亿公顷,占全球耕地总面积15亿公顷的9%。世界主要转基因作物种植国家中,2009年,美国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继续排名世界第一,占全球总量的50%。

世界各国对于转基因产品贸易流通的态度

对转基因产品采取较为积极态度的代表是美国。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政府一方面通过主导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削减农产品壁垒来消除美农产品占领国际市场的障碍;另一方面将其比其他国家有绝对优势的生物技术应用于农业,实施以降低成本和提高产量为目标的转基因农业战略,以巩固其世界农业强国和农产品出口第一大国的地位。

欧盟对转基因技术在产品中的应用持谨慎态度。欧盟在转基因技术方面处于劣势地位,为了维护各成员国的市场和经济贸易利益,必然会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保护各成员国的相关产业。其一方面极力抵御美国的转基因产品,另一方面抓紧自身转基因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而转基因产品的安全隐患就成为他们的一个强有力的借口。

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争端

在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市场上,美国目前已控制了相当大的份额,对于价格实行垄断性控制。而欧美各国政府与私人公司已明确表示不允许转基因农产品上市。可见,以欧盟与美国为代表的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争端,不仅源于他们对转基因农产品安全性有观念上的差异,更在于背后的经济利益之争。

对我国发展转基因产品贸易的思考

据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国际服务组织(ISAAA)2月23日发布的《2008年度全球生物技术作物商业化现状报告》显示,2008年,我国全国生物技术作物种植面积达到380万公顷,在全球生物技术作物种植面积超过100万公顷的8个国家中排名第6。但另一方面,我国在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却不容乐观。

加大生物技术的研究力度

进一步加大科学研究力度,政府要进一步促进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利用,大力研究发展我国的优势领域,通过建立转基因作物中试示范基地的方式,充分利用和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资源。基因是转基因产业的源头、生长点和制高点,源于基因的技术拓展将是新品开发的基础,一个基因可能成就一个企业,也可能带动一项产业。

加强风险评估的管理和检测

加强风险评估与安全检测, 加强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加快风险分析技术与检测技术的发展。在全国建立相应的网络系统,运用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对转基因食品进行评估和检测,建立转基因食品风险检测数据库,定期发布相关的评估报告,为转基因食品的风险评估与安全检测提供科学依据。

调整转基因产品的贸易政策

在贸易政策上,自由贸易理论和政策已经不适合转基因农产品贸易,我国比较适合采用战略性贸易政策。政府要借助进口征税,进口配额、出口补贴、生产补贴和研究与开发补贴等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工具,对在国际竞争中具有战略意义的转基因产业进行干预,进而实现本国经济福利的最大化。

改革中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

中国采用的是强制性标识制度。这在中国没有正式大量生产转基因食品的条件下,容易执行,并在某种条件下形成技术壁垒,保护中国的农业。但是,由于目前中国的消费者对转基因的科学知识获取很少,容易加重对转基因产品的盲目歧视,这样强制标识制度等于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中国转基因食品的发展之路。另外,中国的小农生产方式,种植、交易规模小,而转基因食品属于信用品质,市场检测成本比较高,这样就会在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产生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所以,总体上和从长远看,这种标识制度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不能算是最佳的选择。应实行类似美国式的转基因食品自愿标示制度。

(作者单位:天津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