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 商务学院 徐枫 孙桂生

台资银行入京:历程、瓶颈与突破①

北京联合大学 商务学院 徐枫 孙桂生

台资银行入京起步较早,北京是台资银行率先抢滩“登陆”的城市之一,但发展进程较为缓慢,先后经历了进京的成长期、弱化期和衰退期。政策管制、形式化推介、实践限制等多种因素,制约了台资银行入京的发展进程。而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战略的落实,加快了北京现代服务业发展定位的核心功能需求,因此迫切需要台资金融的介入。基于此,本文针对台资银行在北京发展所面临的瓶颈,提出要从顶层设计层面提升制度的引力,从民间推介层面发挥推介的引力,并从实践合作项目层面寻求突破。

台资银行 入京 ECFA 制约瓶颈 突破措施

1 问题的提出

京津冀协同发展总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北京是“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北京将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最快的核心城市。台湾现代服务业起步比大陆早,其产业体系发展相对成熟,因此在两岸市场中将享有更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机遇。在2015年“台资在京企业”随机接受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京台企中现代服务业和科技企业占据主流,高达87%,符合北京城市的功能定位和未来发展需要,北京应成为台资企业在大陆北方的聚集地、台资金融投资的首选地。但2014年统计年鉴显示,北京对台进出口总额高于天津23%,但在台湾核准对大陆省份的投资总额中,北京落后于天津25.8%,台资企业和以银行为首的台资金融在大陆北方的投资重心不断向天津转移,快速发展的京台经贸往来与京台金融支持的滞后性,已经成为北京吸引台商投资以及发展对台贸易的一大瓶颈,影响了台资企业在北京的投资布局与扩张能力。根据2015年“台资在京企业”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随机调查的台资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小企业占比高达87.5%;2014年资金来源构成中,自有资金来源100%的小企业占比高达75%。大部分企业以自有资金运营,没有取得台资金融或北京本地的金融支持;调查的台资企业中,仅有12.5%的企业获得过北京本地的政策拨款或补贴。融资支持的缺乏和市场竞争的选择,双重因素导致北京台资企业的市场活跃程度不断下降。

2 台资银行入京的历程与现状

北京是台资银行最早抢滩“登陆”的城市之一,根据台资银行入京的时间和发展进程共同考量,台资银行进京的历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2002年~2006年,是台资银行进京发展的成长期;2006年~2010年是台资银行进京发展的弱化期;2010年至今,是台资银行进京发展的衰退期。各个阶段的发展现状如图1所示。

图1 台资银行入京的发展历程

2.1台资银行进京发展的成长期:向心力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台资制造业开始梯次向大陆进行规模性转移[1]。入世后,大陆的市场进入开放的加速期,在逐利动机的驱动下,台湾本土企业呈现出大规模离岸化趋势。与此同时,服务于企业的岛内金融机构开始探寻离岸化的可行性路径,在大陆金融市场开放初期,台资银行开始迅速“登陆”。大陆的金融监管规定,最初“登陆”的台资银行可以设立办事处,面向台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满足一定年限和条件可以升级为分行。在区位选择上,初期“登陆”的台资银行采取两种策略:一是市场“跟随”策略,实施“追逐型”的布局。即以服务台资企业、满足其金融需求为新市场选择的切入点,因此,台资企业聚集的区域,也是台资银行最积极进入的地区;二是市场“覆盖”策略,实施“定位型”的布局。即选定中国内陆的大城市,作为“登陆”的起点,再拓展市场覆盖的维度。

2002年台湾合作金库银行北京代表处在长安街恒基中心挂牌成立。当时仅有四家台资银行率先在大陆设点,其余三家分别是彰化银行昆山代表处、世华银行上海代表处和华南商业银行深圳代表处。北京巨大的商机吸引了大批台资企业。2002年底,台湾“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也设立了北京办事处。台湾合作金库与“中国信托银行”选择北京作为服务台资企业、开拓华北市场的重要据点。2002~2006年期间是台资企业和台资金融积极“登陆”、涌入北京市场的高峰期。入驻北京的台资银行办事处在搜集信息、资信调查,帮助“登陆”的企业取得岛内的融资支持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为重要的融资纽带。截至2006年底,入驻北京的台资企业高达2300多家,由台资银行提供的金融支持,其投资总额高达25亿美元。

2.2台资银行进京发展的弱化期:向心力减弱、离心力增强阶段

2006年以后,台资银行进京的发展态势整体呈现出动力减弱、阻力增大的疲态。主要表现为台资银行入京的发展模式发生较大变化,由最初“市场交流内驱型”的自然模式转化过渡为“协议拉动型”的发展模式。在此阶段,协议拉动型的签约合作成为主流。“京台金融合作论坛”(Beijing-Taiwan Financial Cooperation Forum,简称BTFCF)成为签署两岸合作协议的重要推介平台。在实践层面,无论是业务进展,还是台资企业融资都没有形成普惠态势,缺乏实质性进展。2010年以后,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了10家分行和6家代表处。而早期设立的台资银行北京办事处,仍停留在初期的业务范畴,主要业务仍限于信息收集层面。与北京当地银行联盟合作、为台湾总行开拓潜在市场客户等实质性业务进展明显缓慢。

2.3台资银行进京发展的衰退期:离心力阶段

2010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之后,在协议清单中承诺:台湾地区银行在大陆设办事处满一年可升分行;分行满1年且获利可经营台商人民币业务;分行满2年且获利可经营人民币业务。ECFA协议的签订,对推进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经济合作制度化(简称“经济两化”)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2]。在此期间,直接在大陆申设法人银行(即子行)成为主流趋势。同年,为解决大陆台商的融资难题,两岸拟设海峡创新银行,但对于北京一线城市,银行选址不在考虑范围。2010年台湾国泰世华银行设立上海分行(2002年设立上海代表处),成为第一家在大陆设立分支机构的台资银行。2014年底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简称“海金中心”)开业。截至2014年底,银监会的数据显示,台资银行在内地已设立和正在筹建的营业性网点接近50家。台湾银行在内地已有2家子行(下设3家分行、10家支行,另有2家支行正在筹建)、16家母行直属分行及其7家支行和3家代表处,另有6家母行直属分行及其3家支行正在筹建。从2002年至今,入驻北京的台资银行办事处,没有任何一家升格设立分行。台资银行在北京的发展、以及京台之间的金融合作一直停步在起步阶段和论坛(以及协议)的推介层面。

2015年京津冀一体化战略正式推出并成为国家战略。对市场商机高度敏感的台湾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在天津设立分行,拟向京津冀台资企业和台胞提供金融服务。与此同时,针对天津的金融租赁市场,台湾金融租赁公司迅速入驻,天津成为台湾银行在大陆北方投资的首选之地。2008年以来,台资金融对天津投资额年均增长20%。截至2015年5月,台湾金融投资天津的合同投资总额高达156亿美元[3]。北京作为京津冀的核心城市,处于被台资金融边缘化的态势。由于金融合作不够深入,台资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不畅通,向大陆银行和台湾银行的融资都存在障碍[4]。虽然北京以中关村为首的科技产业带来巨大运营商机,但由于台资银行实质性推进遇到瓶颈,北京台资企业的数量于2006年达到顶峰之后,呈现出不断衰减的态势。根据北京市台办的统计结果,目前北京存量台资企业数量锐减,从2006年高峰期注册运营的2300余家,降至800多家在勉强运营,存活率仅为30%。

3 台资银行入京的制约瓶颈及原因

3.1政策管制因素

北京是全国金融业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但同时也叠加并承载了更多的政治责任。虽然两岸经贸关系快速发展,但两岸的政治关系却进展有限,呈现明显的“经驰政滞”格局[6]。国家顶层的制度设计确定了对外开放金融市场的策略,可出于金融安全的考虑,所有的政策兼具指导性和约束性。因此渐进式开放金融市场的进程较为缓慢和谨慎。对外资金融禀承的原则:一是有条件的开放,二是约束性的管制。早期的监管规定,台资银行最初只能以代表处或办事处的身份“登陆”,业务范围限定非盈利活动(金融咨询、资信收集、市场调查、业务联络等)。满两年之后(2010年以后放宽为一年),经过严格审核方可升格分行从事商业运营。并且,台湾正处于民主化进程推进阶段,台资银行“登陆”需要“金管会”严格的政策管制。政治基础的缺乏、认知存在的差异,使两岸的合作始终处于自发性与单向的开放。“点对点”的项目合作,难以有实质性的进展[5]。显性与隐性的制度限制,滞后了台资银行“登陆”的进程。

京台两地“不明朗的政策因素”抑制了企业真实的金融需求。在京的台资企业言论尤为谨慎,尤其是对公开自身的经营情况较为保守与慎重。通过北京市台盟(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对“台资在京企业”发放的融资需求调查问卷,回收率只有12%,企业避而不谈在京融资难的困境。因此,京台两地的金融合作无法针对企业的需求进行有效联结。

3.2实践的限制因素

在谨慎监管框架下,京台金融机构之间更需要市场层面的互利合作、双方共赢,才可能实现质的突破。北京的银行体系是以总部经济为主,总部银行的政策职能较强,而业务的市场创新活力较弱。因此,存在着体制性的限制问题:一是金融市场化的服务意愿与合作积极性不足,使得台资银行寻求与北京本地的银行战略联盟时,合作方的市场积极性不高;二是总部银行的求稳避险意识,对于台资银行联合授信的合作意愿不足。由于台资企业的资信无法核实等特殊因素,北京中小台资企业缺少在内地征信的基础,大部分企业依靠岛内的总部解决资金问题。台资银行驻京办事处,要达成与北京本地银行联合授信的意愿,在实践中难度较大。北京本地银行在针对台资企业授信时,多采取意向性的协议授信方式,实践层面的执行率较低。由于京台两地金融合作的实质性进展缓慢,客观上也影响了台资银行入京的发展进程。

3.3形式的推介因素

台资银行开始入京早,但后期的发展进程相当缓慢,明显滞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应当说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各个层面引入台资银行的意愿是高的,积极参与引入台资入京的推介,但形式推介没有转化为实质性的合作。多年来,京台金融合作论坛上,围绕着两岸特色金融、中小企业融资等核心问题进行积极讨论,也有大量的签约项目,但大部分的项目仅限于意向性的合作协议,没有转化为实质性的合作。总体来看,推动台资银行进京、促进台资企业的融资授信,仍处于专家学者的讨论层面,缺乏理论层面的推介向实践合作的有效转换。相比之下,其他地区的推介是实质性的双向推介。如:福州市政府在台湾举办的推介会,邀请了几乎所有的台资银行。通过政企双方的直接交流,搭建项目平台。并针对台资银行的需求,在监管的框架内,积极寻求解决本地台资问题的对策,不断出台细化的地方优惠政策推动两地银行开展实质性合作。

4 破解瓶颈的措施建议

4.1从顶层设计层面提升制度的引力,细化引入台资银行的开放策略

制度设计上,可以借鉴负面清单管理,如签署京台金融合作负面清单协议,放宽台资银行的市场准入。并借鉴其他城市吸引台资银行的优惠措施,出台细化的政策支持台资银行升级设立分行。由于台资银行在设立分行时,通常设立租赁公司,采用分行搭配租赁业务模式“登陆”。因此,吸引台资银行入京,需要加大北京金融市场的开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开金融合作的政策限制[7]。构建开放、包容、多元、成长的金融体系,吸纳更多的台资银行以及市场化的台资租赁公司进入北京。例如,鼓励京台银行机构对台资企业联合授信;扶持满足条件的台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市场融资,享受本市企业的“国民”待遇。开放的同时,也要保证北京的开放利益,推进两地金融监管的合作。可以根据M0U的指导原则,针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的重点领域细化监管条例,优化京台两地金融合作的制度环境。

4.2从民间推介层面发挥推介的引力,提升引入台资银行的北京效应

北京城市品牌的影响力巨大,是两岸金融合作推介的重要窗口城市,涉及两岸重大金融合作的推介大部分选择在北京举行。应充分利用每一次对台资推介的窗口展示机会,宣传北京的引资政策、优惠措施,让台资银行全方位地认知一个开放、诚意的北京。尤其应推动京台两地的双向金融推介,机构合作,会提供更具体、更有效的合作平台,构成牢固的、互嵌式的发展模式[8]。还应充分发挥“台协”(北京台资企业协会)的推介职能,增强推介平台的推动力和展示力。“台协”双向联结北京政府与台资企业,兼具沟通、服务、上传下达等多种职能。可以吸纳更多在京台资企业成为会员(目前已吸纳的台资企业为300余家),发挥京台两地金融合作的联结作用。

4.3从实际合作层面增强实践的引力,寻求引入台资银行的合作项目

产业、投资和经贸合作规模是两岸金融合作的重要基础,台湾金融机构进驻大陆成功与否的关键是明确服务台商的市场定位[9]。对于入京的台资银行,需要从产融结合的实践层面,寻求并构建京台两地金融机构联盟的合作点。北京的台资企业集中在两大类:一是台资科技企业;二是台资零售企业。台湾银行业属于混业经营,可以就北京台资企业的需求寻求产融结合的合作点,选定特定的领域定向对台资银行开放金融市场。例如,针对北京台资科技企业,构建京台科技园投融资平台,鼓励台资银行资本流入;针对北京台资零售企业,充分发挥台资金融业P2P大数据融资平台的优势,构造一站式自动投融资平台,引导台资银行业与台资企业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投融资对接;针对北京其他台资企业,京台银行机构可以联合授信。推动实质性项目的金融合作,是引入台资银行、推进京台金融机构战略联盟的有效途径。

[1]张冠化.全球经济变局与经济一体化[J].台湾研究,2015(1).

[2]宋淑玉.功能和社会意义视野下的两岸文化交流[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

[3]马根.2265家台资企业在津落户 合同投资额156亿美元[EB/0L].http://www.tianjinwe.com/tianjin/ms/ qjtj/201507/t20150703_856679.html.

[4]张文兵,庞弘燊,深化粤台金融合作的对策研究[J].海峡科技与产业,2013(9).

[5]曹小衡,柳晓明.海峡两岸区域间经济合作的前景与路径研究[J].台湾研究,2015(1).

[6]吴凤娇.“政经互动”思维下两岸经贸关系深化发展的策略研究[J].现代台湾研究,2014(Z1).

[7]黄小满.福建自贸区背景下加强两岸服务贸易合作的思考[J].海峡科学,2015(5).

[8]王玥娟.关于厦金区域合作的研究——第二届两岸区域合作论坛学术观点综述[J].特区经济,2014(3).

[9]黄志勇,颜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背景下桂台金融合作展望[J].东南亚纵横,2014(3).

F832

A

2096-0298(2016)10(a)-086-03

①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基地一般项目“ECFA背景下京台金融合作模式研究”(14JDJGB044)。

徐枫(1973-),女,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博士,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金融贸易,金融合作方面的研究。

孙桂生(1969-),男,汉族,北京市人,硕士,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产业经济学,软件工程,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