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红燕,任杨洁,侯丽艳

我国老龄化进程非常迅速[1],2000—2015年,我国0~14岁人口比重下降了6.4%,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却上升了2.9%[2-3],2012年末我国劳动年龄(16~59岁)人口数量首次出现下降,较2011年末减少345万人[4],2016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2.308 6亿,占总人口16.7%[5]。作为世界上人口总量最大并严格控制生育的国家,我国人口总和生育率已低于人口更替水平22年。因此,2015年我国提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生育政策[6]。

根据以前的生育政策,中国少数民族人群和农村地区一个家庭两个孩子的现象较为普遍,但是城市职业人群大多生育一胎,而“80后”群体是在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下成长的一代人,目前其正处于育龄阶段,在当前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后,该群体是否均将开始进行二孩生育计划?另外,该群体对子女的性别偏好(GP)、存活子女的性别构成(LCSC)是否会影响其二孩生育计划?非洲的一项研究发现,GP和LCSC显著影响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妇女在达到其期望的LCSC后将停止生育行为;在二元和多元水平上对GP、LCSC和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GP和LCSC相同的妇女,其生育意愿是GP和LCSC不同的妇女生育意愿的1.38倍和2.44倍;研究也表明,约39.7%的妇女有GP的观点,23.3%的妇女偏好女孩[7],该结论与以往撒哈拉以南非洲和其他国家进行的研究得出的重男轻女结果不同[8],与捷克共和国、立陶宛、葡萄牙的研究结果类似[9]。国内专门针对性别因素与生育计划的研究较少,一项关于流动人口性别与生育意愿的研究显示,流动人口同城市人口在生育数量偏好上已经不存在明显差距,但GP上仍有显著差异[10],未涉及GP、LCSC和生育计划之间的关系分析。可见,已有研究多侧重于单独进行某个因素与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及影响作用分析,本研究通过对银川市“80后”已婚育的城市职业人群进行调查,同步观察GP、LCSC两个因素,明确各因素及多个因素共同作用对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现场、研究对象的选择及样本量 2016年11月—2017年11月,采用现况研究设计、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对银川市5家事业单位和5家企业单位中出生日期为1980-01-01至1990-01-01的所有在职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根据现况研究样本量的计算公式(容许误差为0.05),N=400Q/P,取生育二孩的意愿者比率为30%,即P=30%,Q=1-P为70%,考虑到拒答等原因,需在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增加10%样本量,预计样本量为1 026例,则每个研究现场平均需调查103例。如果某研究现场中符合调查年龄的人数超过103例,则随机调查满103例即可;若研究现场符合调查年龄的人数不足103例,则需要再选择一家与该研究现场性质相同的单位,从中选择符合调查年龄的对象,补齐所需样本量。

1.2 调查方法 采用定量调查问卷收集数据,问卷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及对子女的GP;调查对象的实际生育行为(已生育子女的数量和性别);调查对象的生育计划(是否计划生育二孩)。

1.3 质量控制 收集数据时采用“现场发放,当场填写,当场回收”的方式进行;部分不能集中填写的单位,采用“现场发放,约定时间收回”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知情同意后调查人员说明问卷填写要求,由调查对象自行填写问卷并当场收回,回收调查问卷时当场审核,不足或遗漏的部分及时补充。每次调查结束需要对问卷进行核查,保证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EpiData 3.1软件对调查问卷进行双录入核查,采用SPSS 23.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的分析采用χ2检验或非参数检验;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二孩生育计划的因素。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GP、LCSC对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 实际调查中共发放问卷1 749份,回收问卷1 428份,有效问卷为1 426份,有效回收率为81.53%,其中未婚384例,已婚1 042例(未生育213例,已生育829例),本研究只选取已婚育一孩的599例“80后”职业人群作为样本。

599例“80后”已婚育的城市职业人群中,245例(40.90%)计划生育二孩,234例(39.07%)不想再要二孩,120例(20.03%)没想好。不同GP、GP与LCSC一致性二孩生育计划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21.020,P<0.001;χ2=22.499,P<0.001,见表 1)。

2.2 基本人口学因素对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 不同民族、户籍、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岗位者二孩生育计划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性别、月经济收入、独生子女者二孩生育计划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GP、LCSC对二孩生育计划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以计划生育二孩作为参照组(赋值:想=0,不想=1),以GP、GP与LCSC一致性及人口学因素为自变量,赋值见表3,结果显示,GP和LCSC不一致、男性、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者计划生育二孩(P<0.05,见表4)。

以计划生育二孩作为参照组(赋值:想=0,没想好=1),以GP、GP与LCSC一致性及人口学因素为自变量,结果显示,GP和LCSC一致、月经济收入<3 000元/月者没想好是否生育二孩(P<0.05,见表5)。

3 讨论

3.1 “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的二孩生育计划 一项专门针对符合“双独生二胎”和“单独生二胎”生育政策的群体进行的研究表明,明确生育二孩的单独育龄夫妇超过40%[11];有研究利用五城市调查数据分析城市“双独”夫妇生育意愿,发现超过60%的“双独夫妇”依旧只希望生育一胎,30%~40%的“双独夫妇”希望生育二孩[12]。本研究结果显示,599例“80后”已婚育的城市职业人群中,40.90%有生育二孩打算,该结果与已有的针对符合“双独生二胎”和“单独生二胎”生育政策的群体希望生二孩的比例(30%~40%)基本一致[7-8],但这些有生育二孩计划的研究人群最终是否均会实施二孩计划呢?本研究属横断面现况研究,无法追踪最终生育计划转换成生育行为的情况,但江苏省六县市开展的追踪2007—2013年符合当地生育政策可以生育二孩的妇女,发现最终仅30%的妇女生了二孩[13-14]。可见,40.09%有生育二孩打算的“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未来的二孩生育行为将低于该二孩生育计划比例。另外,39.07%的人群明确表示不想再要二孩,20.03%处于没想好状态。可见,生育政策仅是能够生二孩的必要政策条件,既不是影响生育意愿的唯一因素,也不是生育决策的充分条件。因此,在当前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背景下,了解其他可能影响人们生育二孩计划的因素及其影响机制尤为重要。

表1 GP、LCSC对“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二孩生育计划的交互分析〔n(%)〕Table 1 Univariate analysis between GP,LCSC and the second child fertility plan among married and fertilized employees who were born after 1980

表2 人口学因素对“80后”已婚育职业群体二孩生育计划的交互分析〔n(%)〕Table 2 Univariate analysis between social demography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second child fertility plan among married and fertilized employees who were born after 1980

表3 “80后”已婚育职业群体二孩生育计划影响因素变量赋值表Table 3 Variable assignment of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for second child fertility plan among married and fertilized employees who were born after 1980

表5 “80后”已婚育职业群体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因素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Table 5 Multivariate Logistic regression on influencing factors for married and fertilized employees who were born after 1980 would like to bear another children

3.2 GP、GP与LCSC一致性对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 单因素交互分析显示,GP、GP与LCSC一致性会影响“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的二孩生育计划。不想再要二孩者倾向于无GP,而且其GP与LCSC也越一致;计划生育二孩者对子女性别越偏向儿女双全,而且其GP与LCSC也越不一致;有GP者比无GP者更想要二孩;GP和LCSC不一致者比一致者更想要二孩。另外,基本人口学因素对“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二孩生育计划的单因素交互分析和多分类Logistic分析还显示,女性比男性更不想要二孩;大专比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更不想要二孩。GP和LCSC一致者比不一致的“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更多没想好要二孩;月经济收入<3 000元/月者比>5 000元/月的“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更多没想好要二孩。以上结论说明,“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对子女的GP、GP与LCSC一致性、其自身性别、文化程度和经济收入均是影响其二孩生育计划的重要影响因素。

3.3 研究的意义及局限性 本研究主要阐明银川市“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的二孩生育计划情况及该群体对子女的GP、GP与LCSC一致性、其自身性别、文化程度和经济收入对其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同时纳入多个因素,通过多因素Logistic分析探究多个因素对“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既分析了GP对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也分析了GP与LCSC一致性对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在目前生育政策下,本结论为预测未来生育水平的变化提供了参考数据和依据,为预测“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未来的整体生育计划和生育行为对整体生育水平的影响提供了重要依据和线索。由于采用横断面现况研究设计,不能为预测“80后”已婚育城市职业人群真实的生育二孩比例提供精准支持。另外,在将该研究结论外推到其他区域、其他群体时,应注意人群的年龄、婚育状况等属性。

作者贡献:邱红燕进行文章的构思与设计,研究的实施与可行性分析,撰写论文;任杨洁、侯丽艳进行数据收集;任杨洁进行数据整理,统计学处理;邱红燕、任杨洁、侯丽艳进行结果的分析与解释;侯丽艳进行论文的修订;邱红燕、侯丽艳负责文章的质量控制及审校,对文章整体负责,监督管理。

本文无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