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铮 杨锦辉

1 广西民居的地域性及民居特征

1.1 广西民居的地域性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我国南疆,背靠大西南,东与广东毗邻,东北与湖南接壤,西北与云南、贵州相连,西南与越南交界,南临北部湾,是全国14个沿海区之一。广西地形复杂,以山地为主,平原和盆地较少,八山一水一分田就概括了广西总的地形地貌。广西地处低纬度,北回归线横贯中部。由于受热带海洋季候风的影响,形成亚热带气候。全年气温较高,雨量充沛,是夏湿热、冬干暖的温暖湿润气候。加之山川交织的地形,形成了热带原始森林生长的极好环境。因此,历史上的广西,以山林茂郁、藤萝蔓密、浓荫蔽日著称。广西山多林茂这一特点,不仅体现在广西的城镇取名,如:桂林、柳州、田林、隆林、藤县、西林、宜山等等,而且渗透于广泛民族建筑文化的发展之中,对建筑的平面布置、结构、造型、用材等,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以壮族和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传统建筑极具壮乡特色,如山区的吊脚楼、圩镇的骑楼、村寨的风雨桥、鼓楼等等。

1.2 广西民居特征

广西民居村屯的分布,除了受历史上政治经济文化影响外,还受地理、气候、资源、生活风俗等制约,因田设村,因地立寨,或建于山顶,或居于山腰,或沿河而筑,形成大小不一,各具风格的村寨民居。

1)合理利用地形,建筑灵活多变。广西村屯、民居点一般沿河靠山,既便于生活,也便于耕作。广西岭多地少,一些村寨居民为了节约耕作的土地,居住在半岭,呈台阶状分布。利用过街骑楼吊脚轮廓,掉层处理手法去适应高低错落的地形变化。民居形成“天平、地不平或天地均不平”的建筑剖面。桂北一带村寨居民为了适应多雨潮湿的天气,建立吊脚楼,人居住于上,楼下关养牲畜及放置农用器具。广西东北部其传统民居建筑则以汉式的硬山搁檩式建筑为主,是汉族居民迁居广西以后,为适应当地炎热多雨的气候条件,在修建房屋时,将中间及大门向内收缩,使檐下形成一个檐廊,使得家人雨天出入居室时有一个缓冲的空间;夏天时还可以在檐廊下休憩;而在大门下的矮门,同时是为适应当地炎热多雨的气候条件设置的,既可防止家禽家畜窜入厅堂,还便于室内采光、通风或防止雨水飘洒入室。所有这些,都是当地居民因地制宜的结果,体现出鲜明的地方建筑风格。

2)生活习俗影响,建筑各具特色。由于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生活习俗和交往方式,这对民居的建筑平面布置、空间形式及其造型都有一定的影响,如侗族其社交活动极喜在室外进行,侗寨设置以鼓楼为中心的公共活动场所,还有鼓楼坪、戏台、风雨桥等都是侗族特有的建筑,均具公共活动功能。骑楼则是商业集市产生的多功能建筑。经济的繁荣,形成了“圩日、闹子日”等贸易集散地,骑楼避潮通风,楼上住人,楼底商贸。廊底既可供赶圩人临时避雨、遮阳,又可作为过道等,集商业、生活、交通功能于一体。由于骑楼建筑结构简单,功能齐全,造型丰实,特别适用于广西雨水较多的特点,因此广西很多城市都可以见到形态各异的骑楼。

2 广西民居保护与新农村规划建设

近几年来,国家把三农问题作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统筹城乡建设发展策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在我区各地正铺开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笔者认为,新农村规划建设应尽量保留具有本地地域特征民族特征的民居。民居保护的根本目的是传承和发扬,这需要政府的规划引导,唤起民众的保护意识,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

2.1 政府规划和引导至关重要

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农民新村建设,正如俗语所云:“树有根,水有源。”所以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要科学地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古民居、古村落、古街区保护的关系,要使新农村建设体现出历史与现代的和谐连接,体现出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样,既可使壮乡历史文化得以保护传承,又可使新农村的建设避免成为“千村一面”的农民新村,犹如“部队营房”式的建筑而缺乏人文内涵。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辩证关系。将一些具有保护价值,保存完好的古民居列为政府的保护对象。通过政府引导,整合资源,探索多模式的保护与发展道路。为了民俗民居旅游资源的持续性发展,可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民居及古楼维护,实行动态保护和有序开发。

2.2 民居的保护和传承

村内原具有公共功能的建筑及周边环境应本着“大不动,小调整”的原则。如,风雨桥、鼓楼、祠堂等建筑原则上不拆,维护修缮,保存原有村容,引进一些现代的市政设施(如消防、硬化道路、修排水沟、安装路灯等),既改善居住环境,又保留村庄的和谐纯朴风貌。因广西山多地少,规划村道时,不需将村路都改得横平竖直,有些可顺原路拓宽,尽量避免拆除民居。

民居建筑形态更新中,注意保护、传承和延续。尊重和传承本土文化、保留地方特色,跟进新时代特点。如,吊脚楼是非常适应山区内地形复杂的村寨的,新村建设中还是可以采用吊脚楼模式,而不必大挖土方追求整齐划一。在设计施工中,吊脚底层部分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二层以上继续采用原木结构的方式,这样既保持了原有房屋底层的功能(加工场、库房、牲畜舍,道路、隔湿等),又提高了房屋质量和卫生条件,还降低了工程造价,延长了房屋使用期限。

新民居的设计应坚持多样性,考虑不同区域的地方特色和农村生活习惯及农业生产要求,考虑不同地域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新建民居吸收原传统建筑符号和原村貌的协调,因地制宜的规划和设计。

2.3 新农村规划建设的前瞻性

民居保护过程中要注重民居的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挖掘民居的潜在文化内涵、经济价值和对城市发展的积极意义。新农村建设规划须有前瞻性,树立新农村建设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发展的财富、资本和动力的思想,将新农村建设成为宜居宜游的村屯,分享民居所蕴涵的丰富价值,使新农村建设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发挥更大的作用。

[1]黄 磊.成都平原新农村建设模式研究[J].山西建筑,2008,34(3):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