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炳 王少星 朱海龙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41)

·建设经济·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与调整研究★

许 炳 王少星 朱海龙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41)

围绕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及调整的问题,分析了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相应的两种计价方式的内容和特点,探讨了不同计价方式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机理、调整方法和调整效果,得出了清单计价方式优于总价计价方式的结论,并进一步从长远和当前两个阶段给出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和调整的建议。

安全文明施工费,总价计价,清单计价,调整方法

0 引言

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其规模在不断增大,但同时也是安全事故多发行业[1]。忽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合理投入,是导致事故隐患增加的重要原因。政府部门为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投入和使用,不断致力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健全[2],其中于2013年颁布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规范)明确规定[3]:“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列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并不意味着它不能够调整,其调整是否合理,直接影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4]。但在实际应用中如何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缺乏指导和可操作性,容易使发承包双方产生纠纷。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方式受其所采用的计价方式的限制,进而影响其调整效果是否符合实际。基于此,本文将探索不同计价方式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和调整方式,从计价和调整效果上来寻求更好的计价和调整方式,以期为我国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和调整提供指导。

1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及特点分析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各省、行业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5]。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四大类,这四大类费用各具特点,其特点是判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和调整效果的重要依据。

1)临时设施费涉及生产、生活、办公和辅助设施的投入费用。其所占的费用比例最大,且大都在工程主体施工前一次性投入,和后期分部分项工程变化的相关性不强,因此,分部分项工程发生变化,临时设施费一般调整不大。

2)安全生产费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主要涉及施工安全用电,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防护设施,洞口、临边、水平和垂直防护设施,施工安全防护通道,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以及安全施工标志的购买等费用。其所占费用比例较大,且这些费用基本上都随工程主体的施工而不断投入,和分部分项工程变化的相关性最强,因此,分部分项工程变化越大,安全施工费受影响越大。此外,由于国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力度很大,承包方对这部分费用的调整也最重视。

3)环境保护费是为达到环保有关部分的要求所投入的费用,主要涉及施工现场防尘、防噪、防振、防遗撒以及排污等设施的费用。其所占比例也较大,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变化关联不大,但受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影响较大,若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了环保的标准,环境保护费也需相应调整。如北京市2014年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文件精神,对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的环保费率进行了调整。

4)文明施工费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主要涉及“五牌一图”,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的装饰美化费用,以及保障施工现场职工正常生产生活的卫生、饮水、防蚊、医疗保障、防暑降温等设施的费用。其中,“五牌一图”及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美化费用大都在工程主体开工前一次性投入,而各类正常生产生活的保障措施随工程主体的施工而投入,但费用比例很小。此外,这部分费用对外影响企业形象,对内影响员工满意度,承包商相对愿意自己承担。

2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方式及分析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及税金组成。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措施项目费用的一种,在措施项目费中单独列项。针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目前主要有两种方法,即总价计价法和清单计价法。

2.1 总价计价法

总价计价法,即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按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价。此方法目前使用最为广泛,一大原因在于《清单规范》在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说明中指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不可计算工程量的项目,称为“总价项目”。在投标报价时,一类是严格按照各地发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和使用规定计算,以“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基数×计费费率”报总价,其中计费基数为预算价、人工费或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计费费率按费率标准,其实质是定额计价的方法;另一类是招标文件中直接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占投标总价的比例,承包商直接按比例报总价。

总价计价法虽然计算比较简单,但其缺点也是很明显的。1)不符合施工方案决定施工报价的逻辑,直接以固定比例的方式报价;2)承包商以总价形式报价,且所有单位报价基本都一致,不能反映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和费用的关系;3)由于没有明细,执行过程中若需要调整,只能以固定比例的方式进行调整。

2.2 清单计价法

清单计价法,是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四大类费用进一步的细分、列项和统一编号,由承包商在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按照招标文件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依据方案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6],但同时也必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比例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固定比例(如90%)的规定,该方法仅在深圳等极少数地区实行。在实际计算中,以安全施工费为例,承包商可将“三宝”以“套”为单位计算,“四口”“五临边”、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所需要的防护栏和防护网可分别以“吨”和“平方米”为单位计算;施工安全用所需的电闸箱和开关箱、接地保护装置均可以“个”计算,电线和动力线路可以按“米”计算;起重机安全防护、卸料平台防护棚设施及电器机械设备接地零线均按“项”计算。

清单计价法符合《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 号)中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订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的规定。其优势在于符合施工方案决定施工报价的逻辑,明晰了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和费用的关系,便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和监督使用。但该方法不及总价报价法计算简便,且该方法要求有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3 不同计价方式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

3.1 影响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的因素及调整机理

安全文明费的投入的大小应当由满足既定工程项目要求下的施工方案中的各类安全文明施工资源的投入来决定,影响施工方案变化的因素会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产生影响。《清单规范》中列出的14大类合同价款调整的影响因素中,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有关的主要有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清单项目缺项和法律法规变化,在原招标工程的基础上,发生了工程变更等因素之后,若不涉及施工方案的调整,则安全文明施工费不调整,若涉及施工方案的调整,则调整投入资源后和原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相比,有偏差则调整,无偏差则不调整。

3.2 不同计价方式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方法

不同的计价方式的优缺点决定了在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影响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的方法及其调整后的效果能否符合前文分析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特点。

1)总价计价方式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

对于总价计价方式下的由于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法律法规等变化引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与计价基础和费率标准有关,若计价基数和费率标准确定,则费用调整额就可确定,以北京市为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预算价为基数计算,其调整如下:

a.工程量偏差。原清单中有该项目,但当前工程量和原来的有偏差,虽然原施工方案中考虑了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但若工程量偏差超出一定的幅度(如15%),不仅从工程量上而且从单价上也影响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基数,因此,可以按照公式“S=偏差数量×预算价×费率标准”(S为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额,下同)来调整。

b.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清单缺少某些项目,原施工方案中没有考虑这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投入,且计价基数也发生了变化,其调整可按照公式“S=新增项目数量×预算价×费率标准”来调整。

c.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可能会导致施工顺序、时间的变化,新增或减少项目,原项目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引起的原项目工程量的增减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可以按照工程量偏差的公式调整;工程量变更引起新增或减少项目从而引起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可以参考工程量清单缺项的调整公式进行调整;而对于施工顺序或时间的变化,从计价基础上不好判断是否影响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只能从施工方案的对比上看安全文明施工投入的变化,但是在总价计价模式下只有总价,没有分项的计算,给费用的调整带来了一定困难。

d.法律法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会引起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变化,即已计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已不能满足当前的标准要求,需要进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基准日和调整方法可参考《清单规范》9.2.1中的规定,可按照公式“S=计价基数×(调整后费率-原费率)”调整,其中的调整后费率可参考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数据。

2)清单计价方式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

在清单计价方式下,发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的范围,在发生了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工程量清单缺项和法律法规变化等影响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的情形后,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将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变化报给发包方,由发包方予以确认后即可按公式“S=确认变更后方案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原方案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方式调整。

3)不同计价方式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效果分析。

从总价计价方式及清单计价方式的计价方法和调整方法可以看出,在总价计价方式下,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一个整体报价并调整,属于典型的“一刀切”的方式,既体现不出主体施工与安全文明施工费变化的关系,也体现不出安全文明施工费四大类费用随分部分项工程变化的特点。这种方式下的监管是监督总费用有没有花够,而不能反映出是否有效使用。相比之下,在清单计价方式下,费用的调整通过施工方案和对应安全文明施工资源的变化来体现,既符合施工方案决定施工报价的逻辑,和实际变化相符,又能反映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主体施工的关系以及其四大部分费用的变化特点。此外,还能反映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具体的安全生产费的投入变化,便于监督管理。显然,清单计价方式优于总价计价方式,也符合市场化的趋势。

4 结语

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计价方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不同计价方式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方式及其调整后的效果,得出了以下结论:

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四大类费用在投入比例、和主体施工的相关性、分部分项工程变化后对其的影响方面有其各自的特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和调整能否体现这些特点,决定了计价及调整方式的合理性;

2)总价计价方式下虽严格执行《清单规范》规定,其计算未能体现出施工方案决定施工报价的逻辑,也限制了其调整的方式,其调整后也不能反映安全文明施工费实际情况;

3)清单计价方式下虽和当前的《清单规范》不符,但却体现了施工方案决定报价的逻辑,且能够体现出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和费用的关系,其计价方式本身有优势且更利于价格调整和费用的有效监督。

从长远来看,大力推行清单计价的方式,对于合理计算和调整安全施工费,减少发承包双方合同纠纷,具有重大意义。《清单规范》中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的编码、列项等也需参考分部分项工程的做法进行改进。

从当前来看,几乎所有地方都在实行总价计价的方式,很难立即做出彻底的调整,需要结合清单计价的优势对总价计价方式进行改进。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投标单价可严格按照《清单规范》和国家、省或行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额,但在总额下要按照清单计价的方式列出主要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的工程量和单价,或只列工程量不报单价,单价可执行合同签订时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价;另一方面,要在施工方案中有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和清单中的项目及数量相对应。这样就可以既不违反现阶段《清单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又可以应用清单计价方式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方式,从而达到据实调整、有效使用和监督的效果。

[1] 梁晨晴,舒美英.浅析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J].建筑经济,2009(6):28-31.

[2] 于 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浅析[J].建筑经济,2007(4):79-81.

[3]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4] 杨 莉.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30):281.

[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6] 刘克山,朱兆青.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研究[J].建筑经济,2013(5):81-84.

A study on valuation and adjustment of safety civilized construction costs★

XU Bing WANG Shao-xing ZHU Hai-long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hool, 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Beijing 100041, China)

Around the valuation and adjustment problems of construction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fee,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content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fee and corresponding two valuation methods, discussed the adjustment mechanism, adjustment methods and effects of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fee under different valuation modes, obtained the conclusion of list valuation was superior to total valuation way, and further from the long-term and current two stages gave the calculation and adjustment proposal of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fee.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fee, total price valuation, list valuation, adjustment method

1009-6825(2014)36-0232-03

2014-10-14 ★:2014年北京市教委“促进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项目编号:14085-50)

许 炳(1967- ),男,博士,教授; 王少星(1986- ),男,在读硕士; 朱海龙(1983- ),男,在读硕士

TU723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