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兢 乔瑞堂

摘要:近期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实际上是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构建和完善宏观调控制度,将从根源上遏制或减少类似“毒奶粉”等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毒奶粉”事件;宏观调控;法制化

2008年发生的“毒奶粉”事件,以及近几年发生的很多食品安全事件,比如阜阳奶粉事件、红心鸭蛋事件、大闸蟹致癌事件等等,从表面上看是食品监管不力造成的,但是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国家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制度。所谓宏观调控,严格地说,是指政府为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平衡,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对货币收入总量、财政收支总量和外汇收支总量的调节与控制。国家宏观的调控是以政府为主体,以市场运行机制和过程为调控对象,从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出发,主要是运用组织手段、计划指导与经济政策、经济法律结合,并配以必要的行政管理措施进行的调控。

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对国民经济的规划、协调、监督的作用。这一作用是由社会化大生产决定的。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随着生产规模的迅速膨胀,生产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经济危机的破坏性日益增大的条件下,西方各国都加强了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凯恩斯主义告诉我们,市场是有缺陷的,应当用政府干预来克服市场缺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安全等问题从表面上看主要表现为经营者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的利益等,实际上这是市场失灵的典型表现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急需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没有一个国家不重视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如此,有人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自由经济无须国家调控,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中,就曾指出,在市场的自发秩序之下,当每个人为追求自己的目标而努力的时候,他就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引着去实现公共利益。政府不应过多的干预经济,应当放任经济自由发展,依靠市场自发协调。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护市场主体的自由,二是限制政府的权利。本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世界性经济大萧条的爆发,使传统的自由主义经济学遭到破产。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看,从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的市场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形成,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就产生了。社会主义国家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绝对离不开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政府干预市场的巨大经济权力不受制约,政府权利被用于做有害的事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它所体现的往往是领导人的意志,在这种意志下作出的行政行为,其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人本身的品德和才干。因此仅凭领导人意志去运用行政手段是靠不住的。为了避免或减少失误,我们必须想办法消除宏观调控中的“人治”因素。另外,当代社会的市场经济已经不在是简单的商品经济,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多种因素都在影响或制约着经济的宏观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空前复杂化,靠个人智慧再也不能洞察其全部奥秘,而只有靠法律来调控经济既可以不受个人感情因素干扰而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因法律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而具有较高程度的科学性,因此,我们应该用“法治”取代“人治”。因此要设计出能够制约掌权者权利和行使权力行为的宪法和法律条款,这就要求建立宏观调控的法制化体系。。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需要用法律来界定政府权利与其他各种权利的界限,规定政府的职能,使政府的职、权、责相统一,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我国目前在宏观调控的法治化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作为宏观调控体系中的调节手段主要有价格、工资、利率、税率、汇率,1993年实行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已颁布了较完备的税法,对税种、税率、税收优惠、出口退税等调节手段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法》对货币发行、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等作了规定。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对工资问题,《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问题也作了规定。但是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比如税收制度作为宏观调控的最直接手段,对企业技术创新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现行科技税法体系不够完善。为了鼓励企业不断改进现有技术,发展高新技术,必须对现行科技税收制度加以修改和完善,如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适当放宽税前列支费用标准,允许列支一定比例的科技开发投资风险准备金;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等等。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制定一部宏观调控基本法;我国现阶段还有必要制定一部反映市场经济规律而又别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规划法》;从国家的金融财税政策来看,分税制现在看来带来的最大问题是,地方财政困难,所以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就采取诸如贱卖土地、私自出台税收的优惠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乳品行业也不例外,导致无序竞争,因此,我们要通过金融税收政策的改革,下放财权,通过立法,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资金条件,积极的扶持中小企业,用立法的形式统一税收优惠政策,间接遏制企业的重复建设,避免盲目扩张,也避免无序竞争,为所有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无论是近几年我国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还是2008年由美国引发进而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都再次提醒我们,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紧密相连,市场经济依然需要宏观调控,但是要让宏观调控正确发挥作用,必须要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体系,用“法治”代替“人治”,使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