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货币政策是货币当局调控宏观经济的运行的重要手段,它通过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直接控制,进而影响下游微观企业行为以及公司业绩。当货币政策从紧时,银行银根收紧,企业取得贷款难度上升,企业借款成本因此上升。因此,只有当新增资金对公司的边际效用相对较大时,公司才会选择扩大信贷规模。本文探索在不同货币政策条件下,商业银行贷款规模与企业业绩的联系,并提出几点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贷款;企业业绩

2014年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采取非对称方式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未预期到的货币政策变化直接引发了资本市场的激烈反应:上证综指在两个月内从2486.79点一路上扬至3406.79点,投资者开户数的增长速率也增加了一倍。

而作为资本市场上的资金运用方,微观企业受到货币政策的影响同样深远,其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货币政策对微观企业的业绩影响主要通过银行信贷的调控。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上的诸多规定,企业通过公开市场募集资金,如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等,不仅需要收到证监会、发改委等诸多部门审批,而且在企业与券商、会计师、律师等多个发行主体的协调过程中将会消耗大量时间和金钱,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筹资效率。由于货币政策由宽松转向紧缩,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将会变得稀缺,银行银根将会紧缩,从而使得企业资金的成本将会相应升高,生产投资决策也会相应改变。而货币政策变化的时点恰恰可能是企业负债边际效用最大的时间点,此时银行体系信贷政策的变化与公司业绩变化的关联就极为紧密了。

其二,货币政策对微观主体的决策会产生信号效应,从而影响微观主体在未来的生产经营决策。央行在改变货币政策的同时,实际上也向市场每个微观个体,包括商业银行及微观企业,清晰传递了货币政策这一信号,从而通过诱导的方式,按照市场经济运作的要求,调整各个主体的行为,从而保证资金流动的合理性,从另一方面达到货币政策调整的目的。这种货币信号的传递会对微观企业未来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产生影响,从而间接对公司未来信贷规模、资产负债率的选择造成一定影响,最终影响到企业业绩。

结论及政策性建议:

本文的主要结论集中于三点:第一,货币政策从紧时,增加负债额度能够提升企业第二年的业绩,而这一行为并不能给企业的股市表现带来正向的贡献。第二,以上贷款和企业业绩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民营企业,而国有企业之中这种现象不显着。第三,紧缩的货币政策下,银行对企业的长期贷款对其次年业绩增长有显着刺激作用,而短期贷款则刺激作用较少。

第一,从宏观角度而言,宽松的货币政策能够推动实体经济中信贷规模的增长,进而刺激实体经济的增长。在实体经济存在较强增长潜力时,货币当局应及时采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促进经济的上行。因此,货币当局应当在经济整体存在上升潜力时,及时通过降低准备金率、降低利率等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手段,特别是利用政策改变的信号效应,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第二,建立规范完善的创新型“企业联保贷款”机制,简化民营企业担保机制。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实证结果也显示,在紧缩型货币政策条件下,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信贷支持相对于国有企业能够更显着的为对经济的增长做出贡献。然而,在现有条件下,民营企业在货币政策变化时通过信贷规模的控制,从而及时调整自身的资本结构。其原因就在于民营企业难以从商业银行处通过信用贷款的形式快速获得贷款。其原因在于民营企业一般而言相对规模较小,未来现金流也较不稳定,不能为银行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提供稳定的保障。而企业联保贷款则是这一情况的有效解决方案。一方面,通过企业联保贷款的方式,银行的贷款风险能够得到有效的分散和转移。银行可以运用自身信息优势,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民营企业间推动企业的联保团体,从而产生类似风险“分散”与风险“对冲”的效果;另一方面,银行亦可在企业联保中积极“做媒”,从而能够促进业务互补的企业间的业务合作与共同发展。这种方式能够为企业不仅提供传统单一的“资金支持”,更提供积极主动的“战略支持”,推动企业间合作与交流,从而增加经济效率,达到政府、银行、企业三赢的局面。

第三,在银行间市场或私募市场中推动银行长期贷款的标准化转让交易。实证结果显示,长期贷款能够比短期贷款更加有效的促进企业业绩的提升。由于长期贷款对于银行而言风险较大,且在调整信贷规模时成为银行的负担,使得银行在贷出长期贷款时限制较多。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银行的盈利性与安全性和流动性之间缺乏有效的渠道进行调整。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银行间市场和私募市场的贷款转让交易。我国现阶段的银行长期贷款交易有着分散化、非标准化的特点,交易撮合的方式往往是两家银行间独自达成协议。这种方式使得市场参与者少,交易量也相对较少,难以满足银行贷款转移的需求。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在银行间市场或私募市场上,联合登记结算公司,将银行贷款打包并标准化为分等级、等份额有价证券可供标准化交易,并将相关打包产品交由评级机构评级后进行交易。同时,监管机构需要严格监管这些产品,严格限制关注类以下贷款作为基础资产进入上述产品当中,严格控制金融风险,防止类似美国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

作者简介:

折暄博(1994—),男,陕西榆林人,工作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职务:经济学大四本科,研究方向:理论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