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军

【摘 要】大数据时代下,数据已经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数据流通成为产业发展新方向。分析了当前政务数据流通现状以及瓶颈问题,提出发展政府主导的大数据交易中心促进政务数据流通的市场化运作体系,包括业务模式、配套体系、盈利模式等。

【关键词】政务数据;流通;交易;市场化

一、政务数据流通现状分析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统筹国家大数据资源,推动共享开放,释放数据红利的政策要求。数据的开放融通已上升至国家层面,为整个社会数据流通体系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国内已成立了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等超过20多家数据交易机构。

在大数据产业如火如荼发展形势下,政务数据流通交易中介严重不足、应用场景不明、流通不畅、开放程度不高等问题成为制约政务数据流通的主要技术问题。如何破解政务数据流通中的难题,让政务数据真正的流动起来,成为当前政务数据流通发展亟待破解的问题。

二、福建省政务数据流通市场化运作

在传统货币和股票市场中,交易所通过规范、规则和制度,为买方和卖方提供集中的交易场所,创造了连续性的交易市场。参考此经验与作法,通过数据定制化,按照市场化的定价模式实现政务数据的流通、价值释放和增值是一条重要的解决思路。借鉴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等数据交易机构的作法,结合福建省地方特色,提出福建省大数据交易中心市场化运作方案。

1.定位

通过构建省级政务数据交易和服务平台,整合地方政府跨部门多方数据资源和数据服务能力,实现数据价值的发现、流通和释放,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交易机构需把控数据质量、数据标准、数据格式,推动数据供需双方交易。政府主要把握可用于流通交易的数据边界、数据安全,其余交由市场按照市场规律运行。

2.业务模式

大数据交易机构交易的并不是底层数据,而是基于底层数据,通过数据的清洗、分析、建模、可视化出来的结果,解决了数据隐私及数据所有权的问题。依托交易中心开展原始数据、数据产品、数据服务和数据撮合等四项交易业务,以服务福建省内的相关业务为重心,逐步开展面向全国和国际的业务服务。

(1)初级数据交易。由于政务数据的敏感性,初级政务数据交易仅限于特定政府部门间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初级数据是基于底层数据整理而来的较“原始”的数据。

(2)数据产品交易。数据产品是以初级数据为基础,通过简单加工,将数据产品委托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注册的非政府用户可以购买这些数据产品进行深度挖掘分析。

(3)数据服务交易。立足于政府部门、国企等重要客户,开展数据服务需求调研,有效匹配需求方的现状和诉求,有针对性的提供数据成果服务。

(4)数据撮合交易业务。针对特定数据领域,交易中心不直接经手数据,而是提供平台促成数据提供方和数据需求方直接达成数据交易,满足双方供需所求,实现数据的流通共享。

3.配套体系

数据产品具有一般产品不具备的特殊性,数据交易业务在法理支撑、政府监管、定价等方面运作机制尚不完善,还需配套相关辅助体系实现数据交易和服务的可持续性。

(1)数据交易法律体系。旨在规避数据交易的法律风险,以法理为前提推进数据合理、合法交易。

(2)数据交易安全体系。在法律基础上,通过安全技术与管理机制,确保数据安全,实现敏感隐私数据的可靠保护。

(3)数据交易定价体系。以大数据思维指导多维度数据价值评估,指导数据交易价格,区分数据资产的优劣。

(4)数据交易监管体系。规范数据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秩序。

4.盈利模式

福建省大数据交易中心一方面完成政府数据应用服务项目;另一方面,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向社会提供数据交易服务,获得经济收入。

(1)数据产品盈利模式。数据产品盈利模式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交易中心自行开发的数据产品及运营收入;二是针对外部引入的数据产品和运营服务;三是注册会员费用。

(2)数据服务盈利模式。数据服务盈利模式分为两种:一种为交易中心自行提供的基础性数据服务和行业应用数据服务;另一种为交易机构通过合作伙伴引入数据服务能力,交易中心收取中介费用。

(3)数据撮合交易盈利模式。盈利来源包括会员费和交易佣金两部分等。

三、结论及建议

大数据交易中心作为一个市场化开放平台,通过引入、孵化数据服务公司的方式提供数据服务或数据产品的业务模式,有助于孕育大量的本地数据服务公司,促进产业生态圈的形成,进而实现政府以虚拟经济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目的。目前,福建省大数据交易中心将开展以初级数据、数据服务、数据产品等主要业务形态的数据交易。但数据交易的困难和机遇同在,比如数据资产的标准化、数据定价、隐私保护等诸多问题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解决。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2015-8-31.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9/05/content_10137.htm

[2]贵阳大数据交易所.2016年中国大数据交易白皮书.2016-05-25

[3]张敏翀. 数据流通的模式与问题. 业务与运营, 2016, 4: 5-10.

[4]杨琪,龚南宁. 我国大数据交易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大数据, 2015017.

[5]丁化美 任碧云. 交易所:功能、运转及效力. 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