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猪肉及其制品已经成为重要食品。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中国生猪养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断加深,目前已成为世界生猪养殖和猪肉产品消费大国,每年生猪出栏量及猪肉消费量大约占世界总量的50%以上[1]。与此同时,随着人畜共患病的不断发生,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逐渐增强。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是保证猪肉及其猪肉制品的质量安全的关键,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此,中国多次制定和修订了生猪屠宰检疫及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广大养殖人员在屠宰前对生猪进行相关检疫,检疫合格的猪肉制品才能够进入市场进行流通。督促养殖户和屠宰企业能够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运行机制不畅、问题频发,特别是近年来,非洲猪瘟暴发,使得动物产品交易、冷链运输、公共卫生安全等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对中国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现状进行了简单介绍,并提出了相关改进建议,以期为相关兽医主管部门开展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1中国生猪屠宰检疫监督现状

1.1中国生猪屠宰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主要涉及生猪进场前监督查验;运输工具及其屠宰场所消毒管理;生猪屠宰过程及肉品品质检验;生猪产品出厂检验;病死猪只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检查[2]。条例规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进入生猪屠宰有关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记录,利用资料、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场所和设备进行查封和扣押。

1.2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存在的问题

1.2.1检疫监督机构设置不统一

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但是全国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地区将其并入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机构,有的地区与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并,还有的地区更改为动物卫生中心,部分偏远山区甚至没有设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3]。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主体,责权配置不清晰,没有明确的承担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职责的机构。基层单位特别是县乡级别检疫部门责权划分不明确,监督执法人员各位其主,检疫监管工作不规范,严重制约了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发展。

1.2.2生猪屠宰检疫规范化操作水平不高

要保证生猪屠宰检疫结果的可靠性,首先要对屠宰检疫人员的专业性和操作规范性进行严格的要求,然而实际上基层生猪屠宰检疫工作量巨大,很多地区现有检疫监督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工作压力较大,而且检疫人员普遍知识老化,专业化能力不足,实际检疫过程中“以眼代检”现象严重。部分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设施缺乏,没有完善的生物安全和应急处理制度,对病死猪只及不可使用的猪肉制品无害化处理不严格,相关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缺失。加之检疫技术落后,设施设备配置不齐全,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及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等方面的培训不足,以及养殖户对屠宰检疫工作的配合度不高等,严重影响了基层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的进程。

2加强生猪屠宰检疫监督的建议及措施

2.1规范动物检疫监管机构

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各级主管部门首先要明确承担动物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和部门,将所在辖区内动物检疫监督机构设置到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人员、设备配置充分,岗位职责划分明确。将动物检疫监督责任落实到个人,各司其职,保证职责不落空,服务不缺位[4]。明确划分基层县乡级别动物检疫监督部门的责权,理顺各部门之间的权利和责任范围,统一管理,信息共享,避免相互推诿现象出现,保证基层生猪屠宰检疫及监督工作的顺利完成。

2.2扩充检疫监管队伍,规范操作流程

针对基层生猪屠宰检疫工作量巨大、官方兽医普遍缺乏、相关实验室检测设备配置有限的情况,首先,要建立人才选拔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疫监管队伍,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同时加强对检疫人员的日常技术培训,提高检疫操作的规范化程度;其次,将岗位职责落实到个人,定期对检疫及监管人员进行考核,不定期开展检疫技能比拼,奖惩分明,提高检疫及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积极性;另外,加大对基层生猪屠宰机构的检测设备投入力度,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完善检疫项目和内容,进行药物残留检测、违禁药品检测等,保证检测内容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3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和管理

屠宰场是生猪屠宰检疫和监督的关键,为保证猪肉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中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广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设置的定点屠宰场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中国目前各地的屠宰场数量众多,规模各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广大检疫监督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对定点屠宰场的规模、硬件配套进行审查,重点要对屠宰场的防疫条件、检疫人员资质、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审核。对于辖区内的定点生猪屠宰场进行全面盘查,相关监管人员要对所有辖区内屠宰场的情况做到了然于心。监管过程中对于条件简陋、设备落后、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屠宰场要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必要时撤销定点屠宰资格;对于场区设置符合设置规划、达到生物安全防疫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场,颁发生猪屠宰资质,并报请当地兽医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开通线上线下等多渠道监管模式,不但要监管定点屠宰场的生产经营活动,还要监督检疫人员及官方兽医人员的具体操作以及病死猪只无害化处理工作情况,确保检疫结果的准确性。同时对于辖区内的检疫监管人员不定期进行更换,防止腐败现象。确保将生猪屠宰前检疫、屠宰场消毒管理、肉制品出场检疫及无害化处理等各个检验检疫环节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结合”。

2.4加强对养殖户的动物防疫普法宣传

针对生猪屠宰过程中出现的逃检现象,及监督执法过程中部分养猪户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各级生猪屠宰检疫监督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不断加大对广大养殖户的动物防疫普法宣传,通过培训及各类宣讲活动让广大基层养殖户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及检验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对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进而能够自觉配合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养殖过程中病死猪只的无害化处理,禁止使用违禁药物,严格遵守有关休药期的相关规定,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是保证猪肉制品品质安全的重要环节,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近年来,为了做好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中国对检疫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多次修订,已经逐步落地实行,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对检疫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相关管理部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实将检疫监督执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好检疫关,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冯新平.野新常态冶下的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思考[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7,33(5):27-28.

[2]杨润霞,陈茜.做好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的要点[J].畜禽业,2019(5):63-65.

[3]廖圣霞,刘文,齐家万.浅谈生猪屠宰检疫监督[J].中国畜牧业,2022,39(18):120-121.

[4]杨虎,南玉琴,高仰平.如何应对生猪屠宰管理、检疫监督工作面临的新问题[J].中国动物检疫,2013,30(8):4-6.

(四川省蓬安县罗家镇畜牧兽医站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