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和商务部正联合酝酿“融资租赁企业监管条例”

为加强对融资租赁企业的引导,商务部正加紧修订《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和《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此外,行业立法工作也已启动,银监会和商务部正联合酝酿“融资租赁企业监管条例”。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按照监管部门的不同,分为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和商务部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据业内统计,在商务部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中,外资企业共有4 000多家占据绝大比重,尚处在试点阶段的内资企业有190家左右。截至2015年底,金融租赁企业资产总额约1.6万亿元,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资产总额约9 000亿元,外资融资租赁企业约1.1万亿元。

近两年,在政策支持、地方鼓励、多路资本蜂拥的背景下,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迅猛,年增速约30%至40%。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虽然发展速度很快,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目前我国融资租赁的渗透率(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的资产占所有采购资产的比重)只有5%左右,而美国等发达国家渗透率可以达到20%至30%。

此外,行业发展依然受制于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人才匮乏、法规环境不完善等因素。正因如此,出现了不少只能开门不能营业的空壳企业。在诸多因素中,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使融资租赁有法可依,是解决行业发展的关键。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适应新形势下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特征,相关部门正在加快推动新政的进程。据了解,银监会和商务部共同酝酿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条例”正是旨在填补行业立法的空白,在行业标准、物权保障、法律执行等方面使行业发展能够有法可依。

此外,新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和新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已在征求业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