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有霜 班秀琳 罗桂群 蒙 涓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广西桂林 541006

引言

为了适应现代文化的影响,加强保护中国传统文化和技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进一步发展,党和政府必须采取各项措施。在1979年—2006年期间,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了多次评审,共计推选出数百位优秀艺术家,这对推动该事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积极作用。随后,各级地方政府为更好的发展地方的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产业,开始通过“中国社会艺术发展之乡”等方式进行地方的命名,目前国内有类似名称或者标签的单位累积达到412个。在1997年,为更好的对传统艺术进行保护,国家制定了对应的政策法规,这为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随后,国家又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这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配套实施细则,旨在不断加大在“非遗”方面的保护力度,进而更好地传承和发展“非遗”。不仅如此,有关部门还组织构建相关的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是对“非遗”保护工作进行统筹指导与管理。现阶段而言,在“非遗”体系中,已经涉及诸多传统文化方面的保护内容,在政府的主导与带领下,构建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保护机制,对推动该事业的稳健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2011年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工程”“提高旅游扶贫的精准性,真正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受益”同年,文化旅游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帮助精准扶贫的通知》,指出作为助力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中国传统工艺,作为帮助有针对性的减贫的重要起点,具有独特优势,可以鼓励贫困地区人民积极参与就业,这一系列举措,将非遗、旅游和扶贫这三个关键词联系在了一起,并为各地传统手工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而这一机遇,也使传统手工艺类非遗活化过程中艺术特色的重要性前所未有地凸显。

一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一)概念界定

1 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其中,前者也被称为物质文化遗产,泛指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文化古迹,比如古墓、古建筑以及古迹等,这些都属于不动产文物。而后者则被称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被人们视为文化遗产的各类表演、知识体系、技艺及其关联的工具、工艺品以及文化场所。早在20世纪的50年代,日本就在其颁布的《文化财产保护法》中率先提出“无形文化财产”这一概念,与之相对的则是“有形文化财产”。在专家学者们看来,“非物质文化财产”大多来自“无形文化财产”。

2 传统手工技艺

在21世纪的今天,工业发展进程也在不断加快,手工艺在我国企业文化中依旧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此处提及的手工艺指的是经由人们手工劳作而产生的工艺美术,其本身的艺术风格迥异。然而,面对日渐萎缩的传统手工艺市场,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深化人们对手工艺品价值的认识,将传统手工艺与旅游脱贫结合起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切实贡献。

3 脱贫攻坚

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扶贫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环境会议上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明确指出社会资本主义的根本要求就是要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渐实现共同富裕。国务院在《“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则》中清楚介绍了脱贫攻坚的整体思路,明确了今后的工作目标与可行举措。2018年,薛刚[1]立足于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研究发现,因为外界的援助措施发生了改变,再加上穷人本身的内在需求,导致部分穷人缺乏内生活力,这无疑给脱贫工作的效果带来了负面影响,无法实现更为长久的脱贫。基于此,脱贫工作必须要深入群众,尽可能的提升公众在发家致富方面的热情,不断增强他们在这方面的信心,同时再综合当地在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在各项资源方面的优势,开展对应的“脱贫”工作与活动,进而让每个人都摘除“贫困”之帽。

4 旅游扶贫

迄今为止,国内外尚未对旅游扶贫给出明确且统一的定义,吴忠军[2](1996)将其解释为借助当地的旅游资源来缓解当地贫困人口即家庭的贫困情况,带动偏远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其形成经济实体,从根本上消除贫困。高舜礼[3](1997)研究指出,采用旅游扶贫手段的地区不仅仅是绝对贫困的地区,那些相对贫困以及虽然已经脱贫但尚未获得显着发展的地区同样应该纳入其覆盖范畴。蔡雄[4](1999)将旅游扶贫解释如下:即当地贫困人口应充分发挥当地现有的旅游资源,通过建立并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的方式来吸引其他地区的消费者,从而实现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为自身带来更多的收入,走上富裕之路。综合上述定义与观点,本文将旅游振兴界定如下:拥有旅游资源的贫困地区可以发展旅游业作为突破口,循序渐进地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快速增长,消除贫困,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增加他们的收入。

(二)理论基础

1 可持续发展理论

针对可持续发展的含义,学术界对其的界定为:不仅仅要满足现阶段人们发展的基本需求,同时也不能对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带来危害,具有以下三大特性:一是公平性;二是持续性;三是共同性。范柏乃[5](1998)在研究过程中对有关可持续发展定义的部分理论进行来标注,并明确指出可持续发展既能促进人类的生存与文化的发展,又为其实现长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子孙后代带来更多福祉。在21世纪的今天,可持续发展理论备受关注,以旅游业为例,其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除了要合理开发文化旅游企业的现有资源,还要保证其发展速度与服务质量相匹配,在不超出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最大化市场发展规模,关键在于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从而取得“经济—生态—社会”之间的良性循环与发展。在牛文元[6]看来,该理论的核心在于权力、环境以及人文发展这三者能否形成有机统一体,尤其是在评估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时,必须要看其是否达到了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要求与标准。唯有切实保护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的良性循环,才可加快刺激人们潜在的旅游欲望,实质转变为真正的消费行为。想要让乡村文化旅游得到更好的、有效的持续性发展,关键在于文化资源的利用是否充分。

2 利益相关者理论

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7]在其名为《战略管理:利益进行相关者管理的分析研究方法》一书中正式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此次提及的利益相关者指的是最开始参与企业运营与管理活动的人。若基于经济学视角来说,利益相关的定义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广义上的利益相关,即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可对其日常经营产生影响的人或组织,比如股东、员工、债权人、供应商、政府部门、消费者以及各种社会团体成员。二是狭义的利益相关,即部分个体或团体与企业存在密切的利益关联,该定义没有将政府、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等主体纳入其中。三是指所有为企业投入专用资产的个人或团体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该理论的核心在于持有物质资本的一方在企业中的地位随着时间不断降低。瑞典学者Vedung E[8]率先将这一概念引进公共管理领域。然而,若基于旅游业的发展背景来看,利益相关者可概括为以下四个:一是政府;二是当地居民;三是旅游企业;四是旅游者。虽然他们在旅游活动中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但均会给当地的旅游业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唯有实现各方的共同利益,才可以最大化旅游效益,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摆脱贫困。

3 贫困恶性循环理论

贫困恶性循环理论最早出现在经济学家纳克斯(Nurkse)(1953)一部名为《不发达国家资本的形成》的着作中,在他看来,发展中国家在供给方面存在这种恶性循环,这种循环模式在封闭的社会经济中是彼此制约,无法突破的,这也是为什幺发展中国家大多经济发展落后甚至停滞的原因,资本不足导致贫困现状出现恶性循环。而要想打破这种循环,必然要以储蓄为突破口,不断加大储蓄,以此来扩大市场投资规模,进而形成社会资本主义。阿比吉特·班纳吉与埃斯特·迪弗洛在名为《贫穷的本质》一书中指出,贫穷与人的思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换言之,穷人无法改变其贫穷现状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其自身的思维方式,但在笔者看来,贫穷并非原因,而是结果。以我国为例,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明显比不上城市,乡村无法逃脱代代穷困的命运。

二 重视旅游+非物质文化融合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一是旅游+非物质文化的融合为当地人民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文化与旅游的融合使非物质文化技艺得到发展,旅游项目的开发也为当地人民带来了很多的就业机会,人们的收入增加,生活水平也随之上升。对外方面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人的知道并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提高人们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意识与认同感,有利于提升本民族的“文化自觉”,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文化振兴。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研究有助于找出非遗面临的挑战,同时可以提高我国对非遗技艺、文旅融合和脱贫攻坚三者融合发展的能力,丰富我国现有非遗技艺问题的相关研究、提供可对比借鉴案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创新性。

二是旅游+非物质文化的融合推动社会全面发展。非遗文化作为国家文化的一种,其重要性不可忽视,对其进行开发利用不仅能够极大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亦有着积极意义。同时对于非遗文化的保护,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表现形式之一。非遗文化作为历史留给后人的宝贵精神财富与传承,弥足珍贵,是我国极为重要的文化资源与传承。非遗文化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不断的生活实践中逐渐总结出来的,对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民族瑰宝,同时亦是维系全国各民族间和谐稳定的纽带,一个没有非遗文化的国家,注定是文化缺失的国家,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夯实的经济基础,亦离不开上千年来人类文明智慧的支撑。

三是非遗和旅游融合有利于国际文化交流。非遗文化关乎民族经济腾飞,是国家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同时亦是我国向着社会主义文明进发的原动力,加强非遗保护有着其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非遗文化是我国宝贵的民族文化,更是一种归属感及家国情怀的集中涌现,承载着国家的未来与命运。现如今,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我国已不再是多年前闭关锁国,任人欺凌的软弱国家,国家在逐渐走向繁荣富强,同时敢于吸纳国外的先进文化,非遗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不断碰撞,定然会对我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起到不可忽视的巨大推动力,同时亦有利于中华文化走出国门,涌向世界,籍此消除文化的国界,促进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发展。

三 相关研究综述及启示

(一)国内研究综述

我国目前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措施与可持续创新发展,是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公约》的标准来执行的,同时也是结合国内企业的具体发展情况来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措施来落地实施的,这些法律文件都是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标准。

我国王宁(2003)凭借对此课题进行深入研究,最终总结出以下结论:有一些非物质文化不是实体可以展示的,它们是特别的、特殊的文化,是不能用文字记录在书籍当中的,又不能失去原本特色和其他文化融合,但是它依旧拥有着非常丰富多彩的、有内涵的精神文化类别。此类品种并不是说不存在物质载体,大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它的核心可能是没有具体形体,但却能实实在在感受得到的特殊特色文化。换句话说,非物质文化最重要的就是其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囊括了艺术家在表演以及制作过程中所特有的内蕴以及技艺,是不能用语言来传播和留存的,也不能用文字和特殊符号来记录于书籍中永久保存。我国学者王文章(2011)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尽管不是物与人的代表,然而却离不开物与人。学者刘魁立(2011)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探究,最终得出:不断地拓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统文化中人们所熟知的范围,让其有更广阔的界定,尽可能覆盖各民族传统生活习俗的各个方面,诸如物质、精神及文化等。我国学者向云翔(2004)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着不同于别人的见解,他认为除了体现遗产拥有历史价值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如何体现出“非物质”也非常重要,由于缺乏实际的物质实体,要想彰显“非物质性”,务必通过人来进行体现,除此之外,很难再找到其他研究对象。所以非物质遗产可以认为是人类行为文化,也就是人类文化。主要存在下述若干类:第一,艺术特色类。这一类主要是由人们来了解、宣传,并为此做出实际行动来保护并传承原本的艺术特色。若没有人类这一媒介,这类的特色艺术就不能得到一定的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解历史中这类珍贵的特色文化,当然也就得不到传承与保护,更无法保存下来,将是更大的遗憾。第二,企业文化类,这类文化更是通过人们的言语沟通与行为表达来传递信息的,此类文化的展示与传播需要大量的人。

对于我国企业而言,要想实现长远稳定发展,国家和政府应积极鼓励各类型企业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可持续发展。积极构建先进企业文化,尽可能确保真实性及整体性,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在系统管理和创意创新方面都能取得更大的进步。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与传承,更深入的研究也很少,以至于我国很多珍贵的非遗文化被埋藏与历史的长河中。因此,非常有必要借鉴他国先进管理经验,同时基于本国现存文化遗产现状,来进行妥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知道怎样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的保护措施中做到可持续发展和培养大量非遗传承人,进而成为中华民族的长久发展提供充足保障。

(二)国外研究综述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门颁布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一文件,尝试采用一致的标准与制度,来对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科学指导。此举不但极大地促进了各社会学科的整合,诸如人类学、民俗学、法学、考古学、经济学、教育学及建筑学等,同时还取得了丰硕成果。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外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2006年韩国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研究综述、1994年创刊的《国际遗产研究期刊》以及联合国编辑出版的《国际博物馆》等相关文献与着作。其中,《国际博物馆》于2004年就非遗概念、保护体系评估及相关建议进行了集中刊登。然而,国外针对非遗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初期的非遗研究。基于论文的严谨性,旨在对非遗保护体系评估及相关建议在操作性及实践性等方面给予相对客观的建议。与此同时,随着对非遗认知的不断深入,《非物质遗产国际期刊》也逐渐将上述内容的探究作为其重要的议题。

非遗文化的探究主要基于宏观及微观两个方面。就宏观而言,相关研究文献有Ahmed Morsi(2005)的《关于非物质遗产研究与保护方案》、Londres C(2005)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登记:巴西经验》以及Yang Jongsung(2004)的《韩国文化保护法》等。上述文献作者主要就埃及、巴西、韩国等国在非遗文化保护体系评估及相关建议方面进行了表述。在微观层面,Rudy Demotteyi(2004)就比利时的法语社区的情况,对其非遗保护政策从法律层面进行了深入探究。其特殊之处在于公众保护意识的提升以及非遗文化特殊待遇的贯彻落实。Susan O Keitumetse(2009)深度挖掘非遗文化关于管理方面是否能够系统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后面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从社区视觉进行了深度剖析。以社区为视角所进行的微观研究,对于任何国家非遗文化管理均有着同样的结论,对于非遗文化均持保护的态度,在不能抑制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对非遗文化作出政策性保护与支持。

(三)经验借鉴

当前国内非遗+旅游得以不断创新飞速发展,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活态属性是非遗市场化的前提”。非遗文化在历史的长河在诞生,融化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之中,有了现代商业力量的推动才流传至今。非遗文化早已融入我们的生活之中,其本身就是一种日常用品。历史上,非遗文化产品拥有广泛的消费群体,在如今日新月异的现代旅游消费市场环境下也找到新的传承方向与创新发展空间。当前我们国内就有非遗的成功例子,如:江西景德镇:古窑让非遗“活”起来;江苏南京:秦淮灯会等等。在国内旅游+非遗是很普遍的,因此旅游+非遗文化遗产的宣传与推广也是我们为传承所必做的努力。

江西景德镇是国内着名的旅游城市之一,不仅有着令人叹为观止的自然景观,更因其举国闻名的陶瓷工艺令很多游客趋之若鹜。在文化创意构思方面,景德镇不仅对当地文化进行了深度挖掘,同时融合了现代生活的诸多特色,力求营造出独具地方特色的文化场景,给前来观光的游客带来浸入式体验的“体验经济”。诸如对非遗工作不断推进的计划等进行研究开发与打造、《古镇珠山幸福之旅》文化传统旅游管理手册编辑、文化作为旅游服务产业技术发展、珠山文化特色旅游企业资源“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分布等。不仅如此,对于当地网红点给与政策性扶持,迄今为止亦有四家“网红美食店”被授牌,通过美食文化的宣传来为当地带来更多的旅游营收。景德镇的国家级风景区不胜枚举,且诸多景区如国家3A级仙云涧马鞍岭风景区、国家3A级官窑标志、陶瓷宝藏摇篮马鞍岭风景区、国家4A级桃仙川文创街风景区、国家4A级桃仙川文创街风景区、国家4A级御窑风景区等,无一不是将休闲、人文、陶瓷文化、创意及景观融于一体,深入开展“保留精华,增加创新”八字方针。珠山区不断致力于经济高速发展,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扬长补短,力求将现阶段下的文化建设旅游大区逐步向着社会文化特色旅游强区不断迈进,夯实当地旅游经济产业链,接轨国际经济,将当地瓷器推出国门,走向世界。

凯里市素有“中国百节之乡”的美誉,这里是苗寨文化的聚居地,当地政府极为重视苗族文化,为能够进一步健全非遗保护举措,强化民族基因的传承。当地政府将该区的134项非遗文化作为发展旅游文化的突破口,针对当地特有的芦笙、刺绣、银饰、葛佳蜡染、酸汤鱼等给予重点扶持,同时针对现有非遗文化给予完善的保护措施。凯里市对于品牌效应极为关注,为进一步扩大当地旅游经济开发,将旅游业与当地非遗文化相结合,打造当地特色的旅游经济,并成立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品牌,针对岩寨村、格种村、曼洞村等村寨等非遗文化进行深度挖掘。凯里市现有17家非遗大师名师工作室、18所市级传习基地、17个州级教育教师示范基地以及42个各级非遗传承人建设社会生产性保护技术示范基地,这些都将是凯里市发展旅游产业及非遗传承的重要支撑。凯里市为能够将当地非遗文化产业进一步做强做大,先后成立了诸多非遗龙头企业诸如欧东花民族服饰博物馆、苗族中心博物馆、苗族非遗博物馆、两环寨等,囊括了当地特有的刺绣、银饰、葛佳蜡染、酸汤鱼等商品,此类企业的开展,获得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为进一步夯实经济基础,扩大旅游产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启示

1 把非遗与现代商业相结合,打造非遗品牌

我们必须改变单一的文化传承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采用多元传承的方式,如果没有商业利益是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的,与现代商业相结合、创造性发展,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此看来,创新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举措,应该结合时尚潮流,在现代商业的引领下对文化创新和改造,是目前最有效的办法。根据国外研究经验我们可以总结出,经济发展利益与非遗保护结合,是实现非遗“活态传承”的方法,既可以推广我国优秀文化,完成非遗传统文化振兴的时代任务,又为市场提供了一个长盛不衰的文化品牌。于是,在大力振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下,必须联合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现代商业,线上线下,大力宣传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好文创产业目前发展势头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与传承,以此为基础,重视并加强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文化附加值。

2 培养全民参与意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长远发展

培育非遗传承人固然重要,但并非是唯一的保护力量,必须要宣传推广,让社会民众自发参与进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当中,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结合海外经验,非遗文化早已深入生活环境中,譬如图书馆、科技馆、学校等场所,孩子们从小受到非遗文化的熏陶,对非遗文化有高度认同。在青年群体中,针对文化的保护,已经组建了以文化创意为主的人才队伍。

国外重视遗产保护的整体性,利用行政、教育多管齐下。在法律上,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法律条文与条例,开展主题活动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而今我国必须从儿童教育着手,应该让孩子在幼小时期便接触“非遗”方面的文化,培养和发展他们在这方面的保护意识,进而为日后的文化传承奠定基础与条件。在青年队伍中重视非遗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选择和培养专业传承人,专注构建专业队伍,为使其得到更好的发现,必须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上优化创新。让民众在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受到非遗文化的熏陶,调动全民积极参与传承和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来,为非遗注入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四 旅游与非遗融合策略与路径

(一)重视非遗传统技艺资源挖掘,保护与开发并重

深层次挖掘当地在“非遗”方面的优势资源,并积极和旅游业融合起来发展,在确保“非遗”能够得到很好的传承的同时,还需要重点发展和创新旅游产业,进而推动产业间的融合与发展,提升经济效益。不断突破当前的产业领域,积极展开创新,并构建一套完善的“非遗”旅游产业体系,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同时,还能有效推动经济的稳健发展。非遗与旅游的融合,不仅仅是对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融合,开发旅游资源,为当地创造更好的旅游条件的同时,要保护当地的非遗资源,让非遗保留原有的特色,并且在原有特色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改造。

(二)重视非遗传统品牌的打造

一是要对非遗进行个性化规划,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首先要对非遗进行规划,比如蒙古呼麦,其并没有具体形态,只能从人们的行为中体现,只能通过文化符号的形式展现,以此传播。在把它变成人们容易接受的同时还要保留有原本的特色。如某些在特定地点及特定时间才能看到的庆典、游行,可以将其转变为非遗文化品牌,以非遗文化带动各个行业领域协调发展。还有绘画、戏剧方面等有物质形象作为载体来表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与传承,还可以把非遗文化形成一些特色的产品品牌。值得人们引起重视的是,创新的同时需要保留地区原有特色,深挖文化的核心内涵,最大幅度展现内在文化附加值。

二是进行非遗文化与现代文化有机结合。重视品牌的联系,如我们国内就有品牌联名的例子,近年来,国内就开始与芝麻街、故宫联名、手游“王者荣耀”共同合作,从威武的石狮到书桌上精致的印章,再到敦煌莫高窟联合“王者荣耀”角色,受到了很多年轻人的追捧。

(三)非遗文化创意人才的引入与服务

发展非遗特色小镇建设与传承,非遗特色小镇得到了很多非遗传承人的关注,这也是促进非遗小镇的发展重要支柱,同时也需要运用技术吸引更多的文化创新型人才和艺术设计领域的专业人才,在保护和维持小镇原本的特色时为非遗小镇与文化结合进行创新、改造,实现非遗与文化的融合与共同促进。如深圳梧桐山的特色小镇在非遗与文化结合下,保护的同时也进行开发创新发展了起来,为其他小镇的发展奠定基础、积累了很多经验。小镇的发展要以小镇的成员为主,大量引进设计师,艺术研究领域的专业人才,还要健全全面的培训机制,逐渐向专业化、文化型发展。小镇还需要去旅行社、景区等进行合作,宣传特色,让更多人了解非遗的存在。

五 结语

在文旅融合背景下,企业或相关单位有必要积极响应国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的有关政策的号召,实行将非遗、旅游和扶贫构成文旅融合的脱贫攻坚计划,对振兴当地经济与文化与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