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佳欣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

引言

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逐步赶上世界潮流。改革开放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把重心都落在经济发展上。从根本上来将,生态文明的好坏与经济建设有很大的关系。从长期来看,只追求经济建设会对环境造成难以弥补的破坏,得不偿失。自1978年以来,我们国家社会组织快速成长,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其中,环保草根组织逐渐以它的特色崭露头角,顺势而上。中国环境保护类草根组织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①陶烨焓.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文献综述[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5,35(11):4-8.,针对其目前现状和生存策略,有必要进行深度研究。

一、环保组织相关概念界定

在中国,环保组织即是指那些调节经济利益和生态建设纠纷、以生态治理和保护为主的组织。有些是具有官方背景的,有些来自民间。当前,我国学界一般把不以营利为目的、依靠自主原则成立的并处于我国政府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组织、以环境保护和治理为目的组织称之为环保组织②邹伟.当代中国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7.。

环保草根组织,也可以称之为环保非官方组织,即那些土生土长,发源于草根民众的,不带有任何行政色彩和官方背景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保护环境的民间组织。洪大用认为环保草根是指除政府之外、不依靠任何行政力量的、以保护环境为目的源于草根的民间组织③洪大用.积极培育引导成长中的民间环保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5(06):70-73.。环保草根组织根据其法律身份,厦门大学学者郑曾认为可以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是在民政部门拥有合法身份的草根组织,第二类是指无法律地位,未进行登记且倚靠工商部门的草根组织,第三类是依附在合法注册的环保草根组织之下的二级机构,最后一类是未注册,不依靠任何部门,暂时不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的民间组织④郑曾.环境治理中草根环保民间组织与政府关系研究[D].厦门大学,2014.。

二、环保草根组织相关研究现状

(一)有关环保草根组织发展现状的研究

我国学者们逐渐将研究重点转向了环保草根组织。王裕瑞提出环保草根组织的发展瓶颈首先是制度性障碍,政府对其成立和发展都疑虑重重;注册登记陷入困境,难以找到业务主管部门⑤王裕瑞.草根公益NGO的现状及发展[D].山东大学,2010.;丁国军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目前中国环保草根组织大程度上是在政府外部政策和资源资金支持上出了问题,社会认可度不高,从业人员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较低,无法真正成为政府管理社会的有效力量补充⑥丁国军.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路径探析[J].环境保护,2015,43(21):52-54;杨欣讲述到某些处于偏远地区的环保草根信息就相对闭塞,地理位置优越的环保草根也不一定能定期得到有关政策的更新,不能很好地与政府进行沟通,资金、人才也很匮乏,然而这些都是环保草根所应该拥有的支持和资源⑦杨欣.西南草根环保NGO的生存与发展[J].环境教育,2009(05):52-54.。

(二)有关环保草根组织生存对策的研究

陈发桂指出针对环保草根面临的问题,人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改善:第一点是加强政府与环保草根的合作;第二点是提高环保草根内部治理制度化和运行机制的建设;第三点加强对环保草根组织行为的监督,获取公众信任和社会认可⑧陈发桂.中国民间组织发展面临的困境及风险控制[J].重庆行政,2008(02):81-83.。沈海燕概括了目前我国环保草根组织还存在资源人力经费等不足的情况,因此应该推动政府转变观念,合理分工,优势互补⑨沈海燕.民间环保组织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探析[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4(06):53-56+71.。

(三)有关环保草根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研究

郑曾主要是从政府和环保草根组织的互动视角出发,以厦门“绿十字会”为基础,分析其组织行为和结构,指出绿十字会一开始缺乏政府信任,资金匮乏,在接下来的发展中加以改善,获取政府和公众的信任,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批,积极参与环境治理④。曾繁旭以自然之友为例,文中深刻分析了自然之友提出保护“藏羚羊”的议题,采取实际行动,促进公共表达和媒体渲染,引起社会上人士广泛关注,促进了问题的解决①曾繁旭.环保NGO的议题建构与公共表达——以自然之友建构“保护藏羚羊”议题为个案[J].国际新闻界,2007(10):14-18.。

三、“绿色流域”组织介入怒江建坝案例概述

(一)介入过程

云南怒江建坝议题一直受到社会上广泛关注,各方对是否建坝至今也各执一词。2003年7月,《云南日报》报道称,某公私合营的企业要进行水电开发,其首选地是怒江河流,原计划在上面建立13座大坝,如果这一计划得到许可,此项工程将会在2003年9月启动②罗坤瑾.丁怡.环境风险议题的媒体框架分析——以“云南怒江建坝”报道为例.[J].新闻界,2011(08):23-25。怒江是我国西南的一条国际河流,也是我国非常重要的水力资源之一,支持建坝者多数为当地电力公司、承包企业和当地政府,他们认为大坝一旦建成便能改善当地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带来可观的税收收入。反对建坝者的主要力量是“绿色流域”等环保组织,他们认为计划开发的怒江这一带处于地质断裂带,处于地质灾害的高活动时期,任何风险都扛不住。

之后,双方均在进行博弈,“绿色流域”组织联合水利专家,一起发起了一封公开信,附上有关人士呼吁“停止建坝、保护生态”的签名,上交给环保总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这一做法,在全社会激起了反坝的共识,对暂停水坝开发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绿色流域”充当这一事件当中的维权主体,代表老百姓进行维权。让专家参与到政府决策,积极建言献策,减少政府独立决策的不合理性和非科学性,融入民众的意见和心声,扩大反对怒江开发的呼声和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1、专家角色错位

环保总局和云南环保草根组织邀请了一大批专家来参与事件的讨论,实际上,专家的意见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决策的结果,专家从其专业角度来为决策贡献自己的力量,久而久之,人们习以为常把专家的意见作为决策过程的必需品和制度性构成之一。而很少有人意识到,专家的贡献是指专业上、专业知识的贡献,这是由专家的角色决定的。而对怒江是否建坝这种综合性的问题,涉及多个层面,而这些方面,并不是这些专家的专业知识所能应对的。专家的角色是在于“能不能”这幺做,在这个事件中则变成了“要不要”这幺做,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反对建坝的理由被人们所忽视,因为人们把焦点都集中于要不要建坝,要不要进行水电开发,忘记了是在探讨能不能建坝,会造成什幺样的伤害,人们就很难看到事情的关键点,这场讨论似乎变成了一场利益的博弈。

2、自身能力欠缺

“绿色流域”属于草根组织,无任何官方背景,发源于民间,在资金、人才、知识技术等方面都有欠缺,在信息传递和助力维权等方面也有所欠缺。在怒江建坝事件当中,“绿色流域”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媒体进行渲染,让媒体把其所要表达的内容传达给社会民众,再去影响国家高层领导人;同时,联合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参与努力。“绿色流域”仅凭自己的努力难以行动,没有足够的支撑力量,难以在民众中取得充分的信任,也难以凭借一己之力影响国家领导人。

3、相关制度缺陷

21世纪初,“绿色流域”作为环保草根组织,在社会上的认可度不是很高,且政府未完全给予这一类组织合法的法律身份,没有达成高度认同和支持。就如这次建坝事件,“绿色流域”等环保草根组织和当地政府的意见大相径庭,针锋相对,这就使得两者更难合作、沟通,容易引发冲突,难以获得政府支持,表面上双方也没有利益共通之处,“绿色流域”在此事件中拥有较少发言权,行事也比较被动,派去参与座谈会的专家也一一被撤。当地政府本来就支持建坝,进行水电开发,这样一来就加剧了冲突,让“绿色流域”更加举步维艰。

四、结语

从怒江建坝、进行水电开发的提议,到多个利益相关者(当地政府、企业、民众)共同讨论协商,作为主要行动者的环保草根组织,“绿色流域”动员社会力量,联合其他环保组织一起行动,影响了国家高层领导人,推翻了开发怒江的决议,暂时搁置了这一计划,彰显了环保草根在社会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社会认可度和自身能力也在逐步提高。怒江建坝事件充分说明环保草根组织一方面需要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和建设,完善组织行为和结构,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另一方面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推动政府完善有关环保草根的制度,获得更大支持,通过参与决策扩大在社会层面对政府的影响力,争取信任,加强合作;此外,也需要联合企业,加强沟通,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展开各项环保活动。只有这样,环保草根组织才能获得合适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