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媛媛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贸易与物流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近年,伴随着票交所时代的到来和我国金融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深入,票据市场开启了电票时代,维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票据市场是不仅是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场所,也是中国人民银行为进行宏观调控而实施货币政策和商业银行实施流动性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

根据最新《票据法》的第十条内容:“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规定,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是商业票据签发的法律规定和强制性条款,而融资性票据的签发并未得到法律的认可。然而从市场经济角度考虑,融资性票据是企业很重要的融资手段之一,纵观许多国家的票据市场从初始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中,融资性票据在占比都呈上升趋势,有的甚至高达70%以上,票据市场上的巨大差距说明票据的融资功能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的票据市场亟待创新性工具的充实和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在我国利率市场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融资性票据的发展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大大增强货币市场的活力。

一、融资性票据的界定

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交易性票据相对应,融资性票据是指票据持有人纯粹以融资为目的,通过非贸易方式签发或取得的商业汇票,是成熟的票据市场中重要的一种融资工具。融资性票据的种类繁多,广义上包括国库券、汇票、本票及大额定期存单等,狭义上是指工商企业凭自身信誉向其他市场主体发行的商业票据。

融资性票据与交易性票据存在较大的区别:第一,真实的贸易背景是交易性票据签发的必要条件,资金的往来伴随着真实的商品交易,而融资性票据只有单纯的资金流往来。第二,交易性票据一般只有两方当事人,而融资性票据可以存在企业、银行或居民个人等多重的对应关系。

二、我国融资性票据市场的发展现状和必要性

(一)我国票据融资业务市场发展现状

商业汇票交易分为承兑、转贴现和再贴现三种类型。作为连接实体经济与货币市场的重要纽带,票据市场的产品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最能快速反应货币政策和资金水平的变化,因为票据是同时具有信贷和资金两种属性的特殊产品,所以票据不仅仅是企业融资的工具,也是银行通过货币市场获得息差收入、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的重要途径。票据市场发展现状如下。

1.规模庞大。1996年《票据法》颁布以来,我国票据市场交易活跃度持续提升,《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票据的交易量和规模持续扩大,企业2020年全年累计签发22.1万亿元商业汇票,金融机构全年累计办理40.4万亿元贴现,年末全国票据总余额达8.4 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的4.8 %。票据市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品种单一,电子化时间较晚。我国商业汇票的交易品种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占比达90%以上,商业承兑汇票所占比重较小,票据的最初发展动力是利用票据信用解决企业支付结算矛盾,后随着企业信用体系的完善和市场对票据的接受程度提高,票据的融资需求得到较大的释放,但限于没有完善的法律支撑,商业承兑汇票签发量依然偏小,品种的单一不利于票据融资业务稳健发展。另外,随着数字化经济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基本全面实现了电子化运作,拆借、回购、央行票据、债券等货币市场的子市场,均实现了以电子化方式发行、流通和兑付。而票据的真正电子化推行是在201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行【2016】224号文)规定电票逐步替代纸票的时间点之后,2018年开始才有效地提高了票据融资业务效率。相较于债券、股票等成熟市场,票据融资业务发展相对滞后。

(二)我国推行融资性票据的必要性

随着票据的资金属性日益凸显,融资性票据作为满足企业快速、有效、低成本的融资工具,市场需求十分旺盛,大力发展该类业务势在必行,可以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1.丰富票据市场交易工具品类,进一步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

2.助于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资金成本。

3.增强货币市场活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票据利率是对资金供求关系和企业信用状况等反应最敏感的指标,融资性票据交易的放开有利于推进市场利率传导机制的形成,与LPR协同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4.融资性票据的放开有利于优化商业银行资产,促进银行票据业务的发展,提升银行利润增长空间。

三、我国放开融资性票据的困难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票据市场的承兑、贴现规模呈现了较快的稳步增长,尤其是21世纪以后更是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我国票据市场目前仍不够成熟,融资性票据未被法律认可,与发达国家相比,票据在社会融资中占的比重较低,而且融资功能还未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发挥,结合实际情况,目前我国在放开融资性票据市场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障碍。

(一)相关的政策制度不健全

1.我国票据法中明确规定票据必需的签发、承兑、转让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融资性票据方面没有法律认可和相关制度文件出台,如果进入市场属于非法身份定会降低透明度,加大系统风险。

2.市场退出机制不完善:票据融资性企业退市机制的无效性干扰动摇票据信用发展的基础,对企业信用秩序产生损害的负面影响。

(二)票据市场的社会信用基础薄弱

我们倡导发展市场经济,而信用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根本,信用是票据的基础,信用是建立在契约关系基础之上。票据市场的发展直接受信用环境的好坏影响。商业票据的签发企业信用状况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商业票据融资效率和结果,进而影响筹资情况。因社会中小部分主体较差的信用影响票据的流通,而影响市场主体对所有票据信用的信任,进而影响信用良好企业的融资结果。“劣币驱逐优币”的现象一旦出现在信用市场,就会对极大地动摇票据市场的信用基础并阻碍票据业务的发展。

(三)加大金融市场资金空转,扭曲票据功能

在日趋严格精细化管理的监管背景下,银行为满足信贷资产的各项考核,往往会通过融资性票据补充信贷规模调整资产质量,这种行为易产生对加大资金空转、挤出交易性票据、虚增社融数据、诱发套利、催生民间票据市场的发展等现象。

四、我国融资性票据市场的发展路径

放开融资性票据是票据市场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由于融资性票据与交易性票据在投资和资金供求属性上有较大的差异,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融资性票据市场的搭建和发展进行分层规范有序的推进,促进票据市场的纵深发展。

(一)为融资性票据赋予合法性

要给予融资性票据法律认可,设定相应的市场准入标准同时明确市场参与主体的结构、职能。完善信用评估机制和退出机制,为融资性票据业务的发展奠定信用基础。针对融资性票据业务风险建立有效的市场担保机制。

(二)健全监管制度,完善风控体系

虽然融资性票据和交易性票据在功能、风险等方面存在本质的不同,但形式相似,监管环节难以区分识别,为防范融资性票据对市场业务的有序健康发展造成干扰,监管层面需将两个细分市场从准入、流通、系统交易、统计等各方面进行隔离,并类比股票市场,建立对融资性票据规范的周期性信息披露机制,增强企业发行融资性票据的透明度和投资者的风险识别防范能力。

1.对签发企业设定准入标准。因为融资性票据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做偿付保障,相关行业特征、企业外部环境、经营情况等都会引起偿付风险,因此,在融资性票据市场建设初期为更好地控制票据交易机构的信用风险须提高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标准。严格限定签发企业的范围,先寻找试点,积累经验后进行适时推广。有序放宽市场准入标准,更好地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基础上服务实体经济。

2.票面金额及主体限额。对信用风险结构不同的融资性和交易性票据需求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尽量避免或减少融资性票据对交易性票据的挤出。一般从票面金额看,融资性票据普遍超过交易性票据的合同金额,因此,可以规定一定限额以上的票面金额票据必须以电子票据的形式签发(目前人行已规定300万以上的票据均需采用电票形式签发)。同时,监管要对短期内频繁集中、连续签发小额票据的企业进行加强监督防止企业规避监管。通过以上途径,逐步引导融资性票据的签发和流转的规范操作,使市场有序良好运转,最终使传统票据市场像成熟完善的票据市场转变,弥补企业融资产品空缺,实现票据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票交所助力市场创新

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直接融资比例扩大、资本约束强化、票据交易电子化、参与主体多元化、监管趋严等这些宏观和微观环境的变化,使得重视产品和服务创新成为保障票据市场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因素。票交所平台为融资性票据的创新发展提供了空间和系统支撑,后续可依托票交所平台循序渐进地构建交易性票据、融资性票据、票据资产证券化等衍生产品、跨市场组合创新产品和票据中间业务等并存的多层次多元结构化票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