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惠英

(福建省闽侯县财政国库收付中心,福建 福州 350100)

一、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相关理论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取消了传统的纸质凭证和人工“跑单”,在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四个业务部门之建立了可跨单位传递、处理电子凭证的可靠、稳定的信息通路,真正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脱离纸质凭证,无纸线上办公管理得以实现,大大提高了财政支付的工作效率,相关单位只需在财政专域网上对支出款项进行审核、发送及转账操作,就可完成资金的支付。

福建省福州市M县自2015年大力推进财政核心业务管理一体化建设,整合了预算综合管理、非税收入征缴、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工资统发管理等业务环节。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资金支付日常业务量愈来愈多,为迎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完善的要求,M县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M县支行联合制定了《M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和《M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于2019年8月1日在我县纳入的238家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和项目指挥部等预算单位之间全面铺开,一年多来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运行顺畅。结合我县实践经验与各部门反馈情况,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在以下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一)降低行政成本,提高业务效率

传统支付模式下,办理每一笔支付业务需要财政部门逐一打印,手工加盖各业务章后,由代理银行专人到财政取单或财政专人送单,我县代理银行一共有7家,代理点分散且距离远,耗时耗力耗财,办事效率低,易出差错。在代理银行方面,每一支付凭证单据要扫描录入并电子验印,印章稍有模糊就会造成无法通过验印,支付凭证信息也要求规范、具体、清晰,否则当笔业务无法正常支付或者退款,这样会使一笔业务制单重复,送单人员多次往返财政银行之间进行单据传递,来回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效率低,大大增加我县单位行政运行成本。实现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模式后,电子凭证替代了纸质凭证,通过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之间建立的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传递完成支出款项的支付和清算。

实现电子化管理模式后,财政授权支付的业务可以在财政审批的用款额度内通过代理银行自助柜面系统自行办理支付,当日提交当日办妥付款,提高了业务办理的安全快捷性,避免了以往人工办理的出错情况。

(二)规范财政国库资金支付程序,有效降低财政资金风险

在电子化支付全面推行之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依靠加盖单位印章的纸质凭证或单据,安全系数相对较低。随着科技水平及仿制技术的衍生发展,假伪印章的仿真程度不断提高,这大大增加了财政业务的安全风险。而实施电子化支付管理后,通过运用“电子凭证章”对所有集中支付业务进行有效监控管理,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印章的弊端。支付业务的所有操作由数据系统统一记录,每一项业务支出从预算单位提交支付申请到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支付、财政国库科清算,需要不同岗位业务人员的USB-KEY登录系统层层审核,电子化管理流程对所有USB-KEY授权人的操作记录进行了明确载入,最大限度上使得每一业务皆有迹可循,加强了对国库资金安全管理,降低了纸质操作下国库资金支付的人为风险。另外,电子凭证具有不可篡改的特性,较好地保证账户调整程序的规范,也规避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如确需调整,则要通过规定的程序进行。如纸质支付申请凭证上的信息要素有误,可以撤销数据进行修改,重新打印凭证替换原单据,而电子凭证生成后不可修改,只能作废无效数据重新录入生成凭证。

(三)增强财政资金拨付的实时性、准确性,提升财政国库业务的综合服务质量

国库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适应了财政体制改革的进程,适应了我国财政事业集中支付业务发展的需要。推行国库支付电子改革后,M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财政资金支付业务都在福建省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中按规范统一的业务管理模式办理,通过预算单位、财政、代理银行、人民银行等多个环节有效链接相互制约,快速对财政预算管理的信息进行反馈、共享、传递。实行电子化管理后,预算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借助安全网络查询到每笔支出款项支付的节点,极大程度便捷了系统内的动态监控、全程跟踪与自动对账,有利于增强财政拨付资金实时性、准确性,提升财政国库业务的综合服务质量。

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支付安全意识不够,亟待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的环节中,将众多步骤缩减到电子财政支付系统与柜面系统中,简化了工作量,也带来了新的安全困扰。应单位内部控制的要求,单位的经办人、审核人需要相互分离,分别保管各自的USB-KEY,监督审批使用,台账登记备查,绝不允许一人持有多个USBKEY。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认识不充分,单位内部控制的工作机制建立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岗位责任职责及分工不明确,都会引起财务风险隐患。比如:由于财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图省事方便,国库支付的财务、法人及单位公章等USB-KEY都由同一个人保管,增加了转移财政性资金的安全隐患;单位USB-KEY使用人员更换后未及时进行电子证书信息变更,形成USB-KEY使用人与实际业务经办人不一致,资金安全责任分不清;部分财务人员不更改操作员下发的USB-KEY初始密码,使电子化管理流于形式;个别单位由于资源有限,没有对电脑设备实行物理隔离,用于外网的电脑同时也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内网办公,影响系统运行的安全。

(二)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难以适应电子化管理的要求

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后,电子凭证代替原有纸质凭证,支付数据的录入、审核、签单、发送、支付、对账管理等工作方式都将带来一些变化。财政集中支付对于经手人员的专业能力具有一定要求,伴随着新业务规范的出台与适用,业务能力较低的人员,可能无法适应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的改革。预算单位人员、财政部门人员、代理银行人员,任何一方对集中支付业务无法快速反应、积极做出回应,就有可能干扰整项新流程的运作,影响到集中支付业务的运行效率,无法真正落实集中支付电子化方便快捷的优点。当前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在实操层面存在知识不足、软件操作技能不熟、对信息技术接受能力较差,对电子化支付工作产生抵触情绪等问题,使得工作效率大打折扣。

(三)银行自助系统运行不稳定,有待进一步完善

自助柜面,是代理银行按照财政统一开发的,在财政专网内运行的自助转账“网上银行”,整合了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和电子转账业务流程,成为支付环节中审核之后的资金支付岗,在该系统完成款项支付业务交易。在实际业务中,有时会因为系统不稳定,会造成银行系统与财政系统的信息不对称,无法自动匹配退款,以致财政授权支付无法正常支付,需再次提交业务才能付款成功,且由于系统网络运行速度缓慢,代理银行不能实时收到一体化系统财政端发送的支付款项的信息数据,影响付款进度,少数情况下,数据的所有收款方信息要素都没有差错也无法成功付款,需要手工转账操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亟待进一步改造升级。

(四)国库支付系统细节不完善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高度依赖于系统能力的健全与信息资源的配置,但现有网络系统、支付系统尚未完全完善,在实践操作中仍存在可以提高的空间。一是没有直接支付额度单,预算单位往年的项目资金被财政收回时,预算单位不能打印“额度调减单”,导致财务人员处理账务时没有凭证作为依据;二是系统运行速度缓慢,服务器系统承载运行全省各县海量数据,目前服务器的性能及运营网络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每月相对集中的报账期间,特别是每年年末及春节报账高峰期,经常是数据拥堵状态,业务数据处理缓慢或无法进行电子签单,影响支付效率;三是电子化管理单位印章没有采集预算单位实体印章,存在财政一体化系统电子凭证的印章与银行预留印章不一致,在支付环节电子凭证欠缺严密性。

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问题的改善策略

(一)加强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国库支付电子化突破了业务办理的空间限制,让预算单位的业务人员无需反复跑单,足不出户就能办理集中支付业务,大大降低了业务部门的内部成本。但同时也要认识到支付改革的双面影响,抓紧、抓好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以调整姿态面临新问题、新风险。首先,预算单位用人管理,应注意采用“德才兼备”的业务人员,从人事初端把握财政资金安全。其次,资金风险防范应该为单位办理业务的第一红线,应运用良好的内部制度设计,合理安排职权工作岗位人员,确保不兼容的业务岗位绝对分离,将国库支付自助柜面付款、经办人、审核人以及国库对账分离为不同的业务人员,人员变更后应及时在省财政信息自助网上变更登记并及时将申请办理使用人变更,保证实际使用人身份绑定,责任到人。再次,电子USB-KEY下发后应视同实物印章进行保管、使用,领取到电子U盾后要立即登录系统把初始密码改掉,发生U盾遗失、失密、被偷等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各有关业务方。最后,应设计科学轮岗制度,保管制度,交接制度,定期核查自查,从制度、用人、管理上多位完善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二)提升预算单位相关业务岗位人员素质

注重对财务人员素质的培训,应该将预算单位相关业务岗位人员的素质培训和继续教育常态化,不断提高员工综合业务水平,争取避免人为过失,真正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实效。业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足够的理论知识,还要在操作方面做到熟练,严把素质关,让从业人员反思、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把握改革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促使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真正快捷化、高效化。

(三)升级完善代理银行自助柜面系统

代理银行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的要求,完成自助柜面的建设和系统升级,注重财政授权支付与网银支付业务整合和优化,针对运行中出现的不足应当制定出完善的改进措施,保证自助柜面系统稳定运行。同时,代理银行应当建立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信息电子化管理、与财政及人民银行之间通畅的信息网络,并对网络数据加密传输,确保在无缝衔接的基础上,实现资金支付的高效、规范,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匹配性,同时,应定期对系统优化维护,建立符合电子化管理要求的安全系统环境。

(四)优化国库支付系统功能并加强监管

改革的循序渐进,在落实之中也要对每道关卡、每个环节进行分析、研讨与学习,从实践和理论出发,综合完善国库支付系统功能,让其真正贴切服务于日常业务。第一,应做好单位的技术更新与维护,建立好统一、标准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第二,拓展系统功能,结合业务实践,将系统信息管理科学排序、有效划分,建立安全高效的财会数据库。第三,注意防患于未然,完善系统应急措施,针对系统下线、故障的特殊情况,制定维持财政资金运转、业务平稳运行的安全预案,并定期排演。第四,需要加快预算单位的实体印章采集进度,保证财政一体化系统电子凭证的印章与银行预留印章一致,确保电子凭证严密性与谨慎性。第五,建立标准化的系统监管制度,针对违规、异常操作进行关注、排查,以最大程度完善系统安全。

四、结束语

国库支付集中电子化极大力度改变了传统的国库支付模式,不仅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合理,提高了财务管理的效率,也大大促进财务管理的整体质量,电子化支付管理对预算动态监控体系进行完善,保证财政数据和财政资金双安全管理都有一定作用。财政单位应该积极监管、认真负责,真正落实好集中支付电子化的深远,促进财政支付业务资金平稳、良好运转,使其有效服务于我县的财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