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玲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云南 姚安 675300)

0 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各个行业的发展也在逐步取得突破。林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我国目前也处在转型的关键阶段。林权登记作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推进林权类房地产的注册和改革,是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然而,目前我国林业不动产登记和林业改革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使其作用无法完全体现。为此,必须从问题入手,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文章通过对我国目前林权类房地产登记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综合考虑相应的对策,为提高我国林业经营质量、改善林业经营环境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1 姚安县林业发展基本情况

姚安县国土总面积169950.45km2,林业用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75.3%,森林覆盖率达68.51%,居楚雄州第4 位。姚安县通过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森林覆盖率、林木蕃积量双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林业产业持续发展。同时,完善林木种苗建设,促进区域绿化美化,构建森林生态网络,在平面上扩张绿化数量,立面上提升绿化质量,统筹山、水、田、河、路为一体的生态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1-2]。

1.1 森林资源特点

1.1.1 森林以天然起源的次生林为主

林地、疏林、灌木林地和未成林林地共124451.0hm2,总蓄积4348120m3。自然森林面积107908.0hm2,蓄积3983720m3,占总面积86.71%,蓄积91.62%[3]。

1.1.2 乔木林纯林多,混交林少

乔木林总面积113299.8hm2,总蓄积4288560m3。其中,乔木型纯林地99127.9hm2,占总面积87.49%;混交林地为14171.9hm2,占总面积12.51%,蓄积609460m3,占总蓄积14.21%[4]。

1.1.3 乔木林中幼林多,近、成、过熟林少

在乔木林中,中幼龄林和蓄积比例分别为97.28%和95.07%;近熟林、成林和过熟林分别为2.72%和4.93%。结果表明,乔木林中的幼林数量较多,而近熟、成熟和过熟林较少见[5]。

1.2 森林生态效益显著

1.2.1 固土保肥

由于有了森林,特别是有生命的地面覆盖物和干草,可以有效的减少降雨对表层土的冲刷和地面的冲刷。同时,每年有相当数量的树木和植物,通过植物和微生物共同形成了一个生态循环,提高了土壤的肥沃度,从而维持了土地的肥沃。护土效果:每公顷林地可保土壤60t,按1 元/m3的固土法,其价值为679.799 元;保肥效果:每亩林地可降低土壤中氮、磷、钾的损失,折合成有机肥料840kg,按800 元/t 的价格可达7613.747 元[6]。姚安县固土保肥、强抓时令如图1 所示。

图1 姚安县固土保肥、强抓时令

1.2.2 抗御自然灾害,促进粮食丰产

通过改善生态状况,可以大幅度地降低灾害的频次和程度,减轻灾害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从而推动我国的粮食增产。

尽管姚安县的林业生态建设已有了一些成绩,但其局部地区的生态状况依然较差。如林地资源的质量较差、林业产业化程度较低、生态产品产量较少、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薄弱、面山造林水平低、林木种苗建设不足,缺乏多元化投入机制,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2 当前影响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主要问题

2.1 林权权籍调查单位少,调查费用高

林权制度改革时,所有的林地产权都是从林业系统中抽取出来的专业人员进行的,而林地产权的调查则是交给了林业部门的技术人员。林权类土地登记移交到自然资源局后,一些乡镇的林业部门不再进行土地权属登记,而拥有林权登记资格的单位数量较少,且调查难度大且成本较高,这就造成了一些林农的林地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工作难度大。

2.2 现行政策和登记制度的错位

由于林地产权改革的成效和现有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之间的不协调,导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由于林地产权的外业勘测结果未能达到现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导致其成果不能应用到不动产登记中。与此同时,目前我国林权登记错位现象日趋严重,许多银行都对此不予受理,难以全面解决林农和林业企业融资的需要。目前,林业和登记部门还面临着责任划分不科学信息未共享等问题[7-8]。

2.3 林权流转与抵押不易

自从林权登记和发证进入过渡期后,由于过渡时间短、责任划分无法落实等原因,原由林业站完成的林权外业勘验及申请表制作等业务,已无人愿做。尤其是林权交易活动受到了极大的阻碍,林权交易中心不接受业务员,缺乏健全的行政管理机制,没有建立起林权转让的交流机制。办理林业产权转让手续的,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使登记机构的工作繁重。另外,目前姚安县林业登记人员少,涉及的全部林业产权事务,工作量大,对流转资料进行仔细审查的时间不够,导致了林地产权的流转用时长,林权类不动登记的过渡期间办理林权流转业务难度大。随着林权抵押风险日益增多,很多银行都不愿意从事林权按揭,而林农、林企对资金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需要一种专业的代理机构作为中间商。林业部门要为农、林企业提供支持,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与银行之间的协调和沟通还需进一步明确。

2.4 林权流转责任明确性不够

对于不动产登记,最终目标是对其进行登记。但在实践中,姚安县林权确权与争议解决仍有职责不明、职责不清、职责不科学等问题,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管理与维护出现了种种不科学的现象。其原因表现在林权转让申请中涉及的问题较大,许多项目的改革和探索都带有一定的创新性,难以在短期内高水平地进行;林权流转工作的实施,除了要有坚实的森林查勘基础,还必须要有专业的技术人才[9]。同时,由于姚安县地质条件复杂,工作难度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这就给林业部门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此外,林业查勘也需要相应的工具设备等支持。现有姚安县林业部门所配备的仪器设备较为落后,很难跟上林业查勘的基本需要,导致林业查勘很多内容需要人工完成,查勘数据信息等容易失真,精度不够;原有的森林体系所使用的座标与精确性,已达不到不动产登记的人库标准要求。林业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在部门职责界定上存在着分歧。

3 应对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存在问题的相关对策

3.1 加强各级部门相互配合协调的力度

各级林业主管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工作方针,加强团结互助、协调一致、统筹协调的工作思想;以方便群众办事、维护当地生态环境为目标,保证基层林业产权登记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的培训,定期向不同级别的员工提供最新的政策和法规;帮助相关工作人员随时了解林业产权的最新情况,确保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要求,适时地对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确保由林业部门负责的林权流转、林地、林木经营等与不动产登记事项一一对应,减少了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空间。

3.2 注重林权纠纷处理以及部门合作等工作的开展

姚安县应尽快确定林业产权争议的解决办法,防止在林业经营过程中发生互相推卸责任。此外,在未来的工作中,要加强对林地产权的查询渠道的优化,把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应用到工作中,从而使林地产权登记的查询速度和便捷性得到提升。要强化林业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统计部门等的联系,必须尽快地构建林业部门档案查询系统,保证林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统计部门能够及时地进行林业资源的交换。建立健全完善的林权登记信息通道,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和林权流转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0-11]。

3.3 成立林权流转服务机构

成立林地经营权经营服务机构,强化林地经营管理体制,充分利用林地产权制度的优势,为林区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林政、地政等单位要积极鼓励林权流转各方在公共平台上进行流转,并向有关单位提供经林权经营机构认证、备案的合同和林权类不动产的确认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林业经营单位要将林地产权登记和交易情况及时通报,切实防范一林多卖、已抵押林地违规流转交易等行为的发生,确保流转交易安全。

3.4 明确部门职责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出现林权类的争议案件,由于缺乏对有关单位责任的界定,很容易产生相互推卸、相互抵触、难以化解的矛盾。而相关部门责任划分不清楚,容易造成林权类房地产登记方面的矛盾问题越积累越多。为此,有关单位要按照新《森林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通过红头文件等方式明确责任,加强各单位的联系、协作,降低林业权属类房地产登记矛盾问题等具有重要意义,更能够切实保护法定权利人的权益。

3.5 打通信息数据通道,构造畅通信息数据管理平台

数据整合是预防林业权属登记出错的基本先决条件,也是对档案资料的查询工作的便利。由于资料集成工作的繁重、专业性强、资金投入大,各地的林权房地产管理机构都要重视,安排专项资金,尽快地进行信息集成。在资料集成方面需遵守如下4 项原则:①遵循整体原则,对宗图进行增补,对主属性的补充进行改进;②坚持统一的原则,使各种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前期、后期都能协调起来,建立起协调联系;③要严格遵守标准,做到资料集成与数据库标准相一致;④要严格按照相关原理,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深入和综合,并对各种类型的不动产登记资料进行整理,并积极建立图表资料与财产资料的链接。

做到各乡镇政府间建立部门信息交流机制,各乡、镇、市区林权登记机构在办理林权权属证书或证书当日将有关登记信息报送到政府。在林权档案、森林分类经营成果等信息的查询上简化相关手续,实时进行相关手续,做到提供成果资料,逐步搭建网上信息共享平台。

3.6 创新调查方法,助推工作高效准确

在权籍调查中,姚安县利用三调成果和林地一张地图成果进行野外实地调研和数据收集,既可以解决二次采集容易错漏的问题,还可以提高资料集成的效率。对因测绘而导致的不能现场指界和签名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代办、“先承诺,后补签”、网络视频或在线签名等方式进行。未来在满足精度的前提下,应该加强利用无人机的倾角成像技术,产生2D、3D 图,使高精度的立体模型进行点、线、面等矢量数据的收集与绘制成为可能,实现室内测量的替代[12]。当不能达到精确测量的条件时,可以使用具有较高的实时性资料,如国土三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通过空中或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正射影象,并以图表方式获取界址、面积等信息。

4 结语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它要求整个社会都要积极地进行,这对于推进林业改革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入手,全面了解其发展的复杂程度,探讨如何加速推进有关工作,对其依法、规范地推进有着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