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085(2014)11-0015-03

为摸清我国肉鸡养殖规模化发展现状,2013年6~8月,专门组织力量在我国肉鸡主要产区开展了大范围调研活动。农业部畜牧业司为此专门下达了《关于畜禽规模化养殖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农监测便函2013第[124]号)。通过研究分析,选定安徽、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江苏、辽宁、山东、陕西、四川、浙江,共15个省/区作为调查对象,由肉鸡体系驻省/区综合试验站站长牵头在相关省成立调研工作组,按区域养殖规模选取典型县开展入场(户)调研工作,对我国肉鸡养殖规模的结构分布、经营模式等进行了详细调查与分析。结果显示,专业化的个体养殖和中等规模养殖是目前我国肉鸡养殖的主要生产形式,养殖规模越大,标准化、现代化的生产特征表现得越加明显。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肉鸡产量持续增长。出栏肉鸡由11.2亿只增加至87.7亿只,年均增长7.1%;鸡肉产量由122.3万吨增加至1217.0万吨,年均增长8.0%,鸡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由7.9%提高到15.0%。肉鸡产业已成为我国畜牧业中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国肉鸡产业规模化程度持续提升,不断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规模肉鸡养殖场,但肉鸡养殖的主体仍然是分散在广大农村地区的肉鸡养殖场(户)。国家肉鸡产业技术体系自2008年启动以来积极推动肉鸡产业技术的提升,农业部畜牧业司从2010年开始实施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使我国肉鸡产业的规划建设、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了显着提高。

1 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根据2011~2013年肉鸡生产量排名靠前的60个县的分布情况,确定了此次调研的肉鸡生产主要省区13个。为更全面地了解全国的肉鸡养殖规模情况,专门调研了2个产量较低的省区——陕西省和贵州省。

本次调查采取分层抽样的方式选取调研样本,每个样本省根据养殖情况分别选取1个主产县和1个非主产县作为调查对象,合计对30个县进行调查。主产县从肉鸡生产大县中选取,非主产县根据各省具体情况选择,但不选取纯散养而无专业化养殖的县。每个县随机抽样调研3个村,每个村抽样调研2个有代表性的养殖户作为调研对象。其中,肉鸡养殖主体主要包括普通养殖户、专业养殖户、养殖合作社等,不包括家庭庭院散养户;肉鸡饲养品种主要针对通过现代育种方法培 育出的专用型肉鸡品种(杂交配套系),不包括肉蛋兼用型等地方品种;代次调查只针对商品代肉鸡,不包括父母代、祖代等肉种鸡。

经过对30个样本县的全面摸底调查,肉鸡养殖场(户)数量合计为168578户,年出栏肉鸡数量为85383.4万只,约占我国年出栏肉鸡的8.2%,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调研结果表明,全国专业肉鸡养殖平均单场年出栏规模为49253只,单批饲养规模在1万只左右。河南省和湖北省调研单场年出栏规模最多,主要缘于这两个省选取的调研县是白羽肉鸡和快速型黄鸡的主要产区。

2 养殖规模结构分布

在肉鸡生产实践中年出栏数与饲养的规模、品种、出栏日龄、空舍间隔时间等有关。其中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饲养规模,也称作存栏规模。而其他几个影响因素最终可以形成“年均出栏批次”。对于一个养殖场的年出栏量就等于“存栏规模”乘以“年均出栏批次”。对于肉鸡最主要的专用型品种白羽肉鸡来说,一般年出栏批次为5~5.5批次/年,而黄羽肉鸡的年出栏批次变化较大,依据国情从1.2~5批次/年的都有,此次调研的年出栏批次情况。分析时存栏规模与年出栏数量的对应采用的年均出栏批次为5批次/年。主要针对1万只、2.5万只、5万只和25万只的几个预计关键点进行调研。

对15个省/区、30个肉鸡生产县以及93个行政村的调研,特点如下:存栏规模在1~1999只区间的,年出栏小于1万只的养殖规模的场(户)数最多,产量最少。

场(户)数县级比例为72.1%,村级比例为71.8%。主要分布在广东(88.5%)、广西(97.8%)两省/区,这两个省主要是有大量的存栏量少于200只的散养户存在。陕西省也存有60%左右的此规模养殖户,据了解也多为存栏量少于200只的散养户,仅有少量的存栏量在500~1999只范围的专业养殖户。而此等规模的养殖户在其他省区的比例都属于较少的。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到,此规模区间的养殖户的数量在各个省/区均呈下降的趋势,占家 庭收入比重小,养殖随意性很大。

年出栏10000~49999只和5万只以上规模区间的场(户)年产量比较接近,而10000~49999只规模区间的场(户)数较多。10000~49999只规模区间的场(户)数县级比例为22.4%,村级比例为23.0%;年出栏县级比例为46.5%,村级比例为48.0%。5万只以上规模区间的场户数县级比例县级为5.5%,村级比例为5.2%;年出栏县级比例为40.6%,村级比例为49.2%。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到,10000~49999只规模区间以个人单户独栋、兼营养殖居多,养殖设备设施投入较低,占家庭收入比值较低,多数小于60%,稳定性也较低;5万只以上规模的场(户)中以多栋专营居多,养殖设备设施投入较多,占家庭收入比值较高,基本都在60%以上,稳定性较高。

无论县级还是村级调查结果均显示,年出栏10000~24999只和25000~49999只规模区间的场(户)数量相差都不大,没有明显差别;而年出栏数后者是前者的2倍。从发展趋势来看,10000~24999只规模区间的场(户)在减少,25000~49999只规模区间的场(户)在增加。二者间在设施设备投入上有所区别,主要在于禽舍的建设投入上;在人员雇用和占家庭收入比例两方面的区别不大。

随着规模的增大,房舍专业化和设备机械化程度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年出栏在5万只以上的场(户)房舍专业化和设备机械化程度均达到较高的水平,明显区别于5万只以下的场户。饲养白羽肉鸡的地区规模化、专业化和机械化程度均高于饲养黄羽肉鸡的地区。

3 不同养殖规模下经济经营指标分析

3.1 养殖规模越大专营比例越高 从肉鸡养殖场(户)的专营和兼营情况来看,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养殖户专营养殖的程度越高。年出栏3万只以内规模的专营比例较低,均不超过50%;而年出栏3万只规模以上的专营比例基本超过50%;达到年出栏20万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基本上都专营肉鸡养殖。

3.2 养殖规模越大养殖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越高 从肉鸡养殖场(户)的家庭收入结构来看,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养殖收入所占比例越高。年出栏1万只以上规模时养殖收入就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达到年出栏3万只以上规模时养殖收入就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部分,占比基本达到80%。

3.3 养殖规模越大专业化程度越高,房舍、设备及人员的投入越大 从肉鸡养殖场(户)的养殖专业化程度来看,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专业化的程度越高,在养殖房舍、养殖设备以及人员雇用上的投入就越大。年出栏2万只以上规模的养殖场(户)专业化的比例就超过80%;达到年出栏6万只以上规模时雇用工人的比例超过60%,同时设备机械化的比 例也开始提高;当年出栏超过20万只以上时机械化和雇用工人的比例均超过85%。

3.4 养殖规模越大获取经营执照和加入合作社的比例越高 从肉鸡养殖场(户)拥有执照的情况来看,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进行工商注册获取经营执照的比例越高。年出栏5万只以内规模的养殖场(户)获取经营执照的比例仅为15.9%;而年出栏20万只以上规模的养殖场户有3/4获取了经营执照。

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加入合作社的比例也随之升高。年出栏5万只以内规模的养殖场(户)加入合作社的比例约为1/4;而年出栏5万只以上规模的养殖场(户)有50%以上都加入了当地的养殖合作社。

3.5 养殖规模越大其稳定性越高 从肉鸡养殖场(户)的生产经营稳定性来看,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其稳定性逐渐提高。年出栏5万只以上规模的养殖场户的经营稳定性普遍较高,而年出栏5万只以内规模的养殖场(户)仍存在10%~30%的不稳定性。

3.6 不同规模经济指标聚类分析结果 综合肉鸡养殖场(户)的各项生产和经营指标,并进行聚类分析。2万只规模以内的场(户)生产经营行为相接近;3万~5万只之间规模的场(户)生产经营行为相接近,并与5万~6万只之间规模的场(户)接近;7万~9万只和10万~15万只之间规模的场(户)生产经营行为相接近;而6万~7万只、9万~10万只和20万只以上规模的场(户)生产经营行为相接近。

4 小结

从调研结果看,全国专业肉鸡养殖平均单场年出栏规模为49253只,单批饲养规模在1万只左右。我国目前肉鸡规模化发展程度相对发达国家较低且参差不齐,省际和地区之间差距很大,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任重道远。

5 建议

建议以年出栏5万只以上作为肉鸡规模化界定的起点边界。理由如下:

5.1 年出栏5万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在不考虑家庭散养户外的专业肉鸡养殖中提供了超过40%的肉鸡产量,在近3年的生产监测数据中甚至超过了60%,是我国肉鸡生产的主体。

5.2 年出栏5万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在养殖方式上趋向专业化和正规化。更注重对生产设施设备的投入,绝大部分场(户)使用专门化房舍进行饲养,并且开始向机械化和标准化发展。开始关注相关的标准法规,也开始加入行业团体组织,其生产经营开始向正规化靠拢,更有利于管理和规范。而年出栏5万只以下的养殖场(户)在养殖方式和管理上随意性较强,依旧处于农业家庭副业的范畴。

5.3 年出栏5万只以上规模的场(户)养殖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较高,其生产经营也更稳定。养殖规模越大,标准化、现代化的生产特征表现得更加明显。具体表现为:养殖规模越大,养殖专业化和生产经营正规化程度所占比例越高;养殖规模越大,养殖收入占比和从业的稳定性也越高;养殖规模越大,兼职其他产业的比例越低。

(来源:《中国家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