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从勇

从审计的情况来看,计划生育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本级财政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社会抚养费未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不上缴财政、挤占挪用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违规罚款、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等。

各级政府每年年初都要对下级政府下达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其中有一项任务是下级政府本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人均金额,这就是衡量各级财政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是否足额的标准。一般来说,无论是县级财政还是乡级财政,都很难达到规定要求。

审查社会抚养费是否按规定标准征收。最简便的办法是审阅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业务档案,根据业务档案中法律文书记载的情况,对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算应征数,然后再与法律文书中决定征收数比较,就可知道是否按标准征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降低征收标准,应注意的是,有的地方为了应付检查,其决定征收数是按标准计算的,但实际征收数只有决定征收数的30%就结案了,或者长期不结案,实际上降低了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属县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乡镇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应全额上缴县级财政。乡镇截留社会抚养费有三种情况:一是使用专用收据收款后不上缴财政,坐收坐支,这种违纪情况直截了当,明目张胆;二是使用专用收据收款后,先上缴到乡财政所预算外账上,然后又从预算外账上拨回乡政府账上,违纪手法较为隐蔽;三是使用行政事业收费票据收款,当然也不上缴财政,这种违纪情况最严重。审查有没有截留社会抚养费的方法是查票据存根,先到县财政局把各乡镇领取的所有票据的登记情况抄下来,然后按登记情况找票据存根,结合查账,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审查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要以财政决算报表为依据,县财政安排给乡镇的计划生育经费在乡级财政决算报表上有反映。这笔经费一般拨到乡镇机关账上,仔细审查乡镇机关账上“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的真实性和金额,就能查出计划生育经费是否被挤占挪用。有的地方计划生育经费设置了专账,就要审查专账中是否列支了属于乡镇机关的开支。有的地方计划生育中央转移支付,采取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设账统管,乡镇有关开支拿票据到专账报账的方法,这时就要仔细审查乡镇报账的真实性,如某镇拿到专账中报账的票据中有大量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表单,结果延伸审计发现,这些领取“独生子女费”的人员都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他们的“独生子女费”都在他们工作的单位领取了,根本不存在从计划生育中央转移支付中领取,从而查出该镇作假套取计划生育经费到镇政府机关账上使用的违纪问题。

违规罚款一般是乡镇政府对已婚育龄妇女没有按期进行“孕检”、“环检”而实施的罚款。有的地方为了有效地对已婚育龄妇女的上述“双检”进行管理,采取了订立《村民自治公约》或者村委会与已婚育龄夫妻签订计划生育协议的管理方式,并约定如果没有按期进行“双检”则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有的乡镇就是根据这样的约定对没有按期进行“双检”的已婚育龄夫妻进行罚款。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没有赋予政府对计划生育对象实施罚款的权力,而村民自治或签订协议的管理方式,其约定双方是村民自治组织与村民之间,乡镇政府不是关系人,不能行使执罚权,所以其收取的罚款属于非法收入。

依据国家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不得流入市场销售,也就是说这些药具使用时不能收费。根据上级下拨免费药具目录,审查计划生育服务站“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存根,很容易确认免费药具有没有流入市场销售。如有的地方将免费药具卖给医疗单位,就违反了规定。

(作者单位:九江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