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延才 毕莹莹

摘要:本文对海事救助中常见船员伤病进行汇总、归类,分析我国当前现有海事救助体制下伤病船员的急救和护理举措,比对国外海事救助体制,结合海上伤病现场救助的特点,为优化我国海事救助期间的现场急救和护理提出较科学、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海事救助;医疗救护;船员;院前急救

近年来航运市场较低迷,国内各大港口货物吞吐量及主要航行区域内船舶交通流均呈现缩减态势,但海上搜救区域内船舶遇险、船员伤病救助等事故依旧频发。据统计,2015年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1884次搜救,涉及遇险人员14698人,其中死亡失踪971人,搜救成功率达93.4%[1]。在未来较长时间内,船舶遇险和船员救助仍将继续挑战我国的海事救助体系。

1 船员常见伤病

在海上事故中,因船舶碰撞、搁浅、沉没,海上火灾、爆炸,恶劣天气,人员落水,船员日常作业、斗殴等导致船员伤病事件频发,其中常见伤病有淹溺、冻伤、挫伤、触电、烧灼、窒息、各类休克、中毒、内脏破裂、肢体骨骼断裂、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脱水、传染性疾病等,本文主要研究海事救助下的船员重大伤病。

1.1船员伤病分类 海事救助期间的现场急救和护理是急、重、危伤病员进入医院以前的医疗救护,属于院前急救的范畴。为方便岸方医疗救助单位组织施救,提高后期伤病救助率,本文依照综合分诊法对船员伤病进行五级分类:I级-危殆、II级-危急、III级-紧急、IV级-次紧急、V级-非紧急,与陆上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SS)保持一致[2]。

1.2海上伤病现场救助的特点 海上伤病现场救助是伤病船员进入医院诊治之前的救治过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整个伤病船员救治工作的成败。在海上,伤病船员急救和护理的原则、方法等与陆上无很大差别[3],但船员伤病发病环境特殊,船上医疗救助资源匮乏,海上通信不便,搜救应急预案实施等给现场急救和护理工作带来不便,致使伤病船员的救助工作较陆上医疗急救更复杂。

1.2.1救援环境复杂、特殊 船舶航行在海上,受航区风、浪、流、气旋、降水、雾霾等外部因素,船舶吃水、配载、船型、稳性、操纵性等船舶自身情况影响,致使船舶摇摆、震动,船上环境嘈杂、人员晕船等,这将直接影响到现场伤病急救和护理工作,严重时可能导致救援队伍无法靠近被救助船舶,无法实施救助工作。

1.2.2医疗救助资源较匮乏 除船公司有特别规定外,当前我国商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配备主要参照1990年交通部颁发的《船舶医务室医疗设备、药品配备标准》执行,一般由大副或船长兼任船医,无专业船医。造成船上医疗设备过于陈旧,药品过于单一,缺乏专业的医疗救治,仅能满足船员常见伤病的诊治。海事救助期间,依靠外来专业医疗救助队伍携带的有限医疗器械,较陆上医疗急救水平,海上伤病救助显得有些困难。

1.2.3海上通信受限 我国海事救助系统主要由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中国船舶报告系统(CHISRRPC)、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等四大部分构成,主要通过VHF、MF、HF等无线电设备、卫星电话、邮件、电传等通信方式进行海事救助期间的协调与沟通,这些通信方式易受地理、环境、天气等影响,造成信号间断、噪声大等现象,相比较覆盖范围广、通信方式灵活、使用便捷、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的陆上通信,针对院前急救的紧迫性,海上通信技术显得有些滞后。

1.2.4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启动与实施的时限性 自2005年至今,国家、省、市、县区等相继颁发辖区内海(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依据海上突发事件等级、事故发生区域、事故船舶/船员等,预案规定了相关海上搜救中心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搜救,事故上报及后期处理等方面的工作。但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牵扯到多部门、多方救援单位,如若一方或多方在救援过程中行动滞后,将直接影响到海上搜救工作的机动性,易错过最佳救助时机。因此,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启动与实施具有一定的时限性。

2 海事救助期间现场急救和护理现状

2.1国内海事救助期间现场急救和护理现状 依照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规定,各级海上搜救机构应会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当地具备一定医疗技术和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海上医疗援助任务。当发生海事事故,亟需海上医疗援助时,一般由实施救助行动所在地的医疗机构承担,如涉及到入出境卫生检疫的船舶,应会同检验检疫部门协同处置,当救助力量不足时,可通过海上搜救机构逐级向上请求支援[4]。

2.1.1我国海事救助中的医疗救护机制 以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为例,见图1,当收到遇险报警时,须对报警信息进行核实、确认,经确认无误后,相关责任搜救机构依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其中在调动应急力量、制定搜救方案、启动专家系统等工作中,需省卫生厅或其指派的医疗专家、医疗机构等参与其中。在后期救助行动中,医疗机构将提供人命救助、医疗救助等一系列海上医疗救援服务。

除上述医疗专家、医疗机构等国内专业医疗救援单位构成的地方海上医疗救护体系外,我国海上医疗救护体系还包括海军部队、海后卫生部管辖的海军医院等医疗救援单位构成的军队海上医疗救护体系,军地两大海上医疗救护体系协同合作,共同担负海事救助任务,以提高救助资源的应用效能[5]。

海事救助期间,医疗机构(以地方医院为主)将依照相关海上搜救机构安排,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实施医疗救助。医院船将根据船员伤病类别、特点,医院船船舶设计、医务人员构成、医疗设备配备等,启动对应伤病的应急预案,实施医疗救护。

图1 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

2.1.2我国院前急救运行模式 当前我国院前急救运行模式主要借鉴法——德模式,急救工作主要包括急救小组现场治疗、送院继续治疗,其中通讯手段、运输方式和急救医疗技术等因素对急救成果影响较大。而各大城市院前急救模式不尽相同,有独立型、指挥型、院前型、依托型等,急救模式无法得到统一,资源配置参差不齐,相对稳定性急救经验不够成熟。

2.2国外海事救助体制现状 许多国外发达国家的海事救助工作一般由准军事或警察性质的机构担任,具有一定的司法权和最高执法权威性。如日本是以海上保安厅为主体,借助“日本水难救济会”等民间力量,建成覆盖全日本海域的海上搜救网络。该网络将其管辖海域分为11个管区,每个管区内设海上保安本部,下设若干海上保安部和海上保安署。依靠紧密的无线电监测网络,专业化、技术化救助装备,充足的救助船艇及专业人员,组建了一支高效、机动、专业的海上搜寻与救助队伍[6]。

3 优化海事救助中现场急救和护理的建议

3.1优化救助协调机制,构建海上医疗救助“绿色通道” 继续加强军地协同机制,达到救助资源优化配置,优化海事救助应急预案、医疗机构急救应急预案,开通海上医疗救助“绿色通道”,提升海上医疗救助快速性、机动性。

3.2鼓励相关医疗机构建设专业海上医疗救助队伍 鼓励具有海上医疗救助能力的医疗机构培养专业海上医疗救护人员,使其能够适应海上医疗环境,具备多学科多门类急救与护理技术,熟练掌握和运用不同疾病的紧急处理方案。在资金、设备、实习、培训等方面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同时,也鼓励民间海上救援组织参与到海上救援行动中。

3.3提升海事救助装备,配备高科技医疗救助设备 更新通信设备、交通工具、救助/打捞设备等海事救助装备,缩短启动救助预案与开展现场急救之间的时间间隔,保障救助行动顺利进行。建议更新船舶医务室医疗设备、药品配备标准,船上配备种类齐全、技术含量高、操作便捷的医疗设备及充足药品,以提升医疗救助队伍的技术和装备,提高伤病船员救助率。

3.4增强海上医疗急救演练,加强国际间合作交流 增强开展海上综合搜救应急演练,做到多部门参与、多方人员协作,并进一步提高医疗急救演练在海上搜救演练中的地位。加强与他国之间的海上搜救演练、合作,通过国际间、区域性的合作,不仅能够促进与他国交流,学习国外先进海上救助经验,同时能够提升海上事故中船舶、伤病船员等的救助率。

4 结论

综上所述,海上医疗救助成功与否关乎海上伤病船员的生死,是我国海事救助体制运行地体现。只有通过各方努力,在实践与协作中不断摸索,不断提升,积极借鉴国外海上救助的先进经验,才能够确保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国海上搜救中心.2015年12月份全国海上搜救情况[EB/OL].http://zizhan.mot.gov.cn/sj/zhongguohshsjzhx/.2015.12.29

[2]张波,贵莉.急危重症护理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3]陈国良,刘晓荣,等.海上伤病员护理的影响因素与应对措施[J].解放军护理杂志,2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Z].2006.1.22.

[5]王晓波,栾振涛,等.海上医疗救护体系的分析与思考[J].医疗卫生设备,2011.

[6]严新平.水上交通安全导论[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

编辑/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