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凤

摘要:目的: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顺利实施提供参考。方法:检索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官方网站有关基本药物目录的相关信息,分析基本药物目录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过程中与"医保"目录、"新农合"报销目录的衔接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结果与结论:"新医改"实行一年多的时间里,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目录、"新农合"报销目录的衔接尚不够融洽,存在三大目录制定与调控协调不力、招标采购不一致、地方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差异大、基层目录衔接矛盾和目录管理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逐渐予以调整和解决 。

关键词: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新农合"报销目录;报销衔接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8602(2014)05-0267-01

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新农合"报销目录是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重要体现。尤其是自"新医改"以来,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发展,但在药品目录衔接中,存在多种问题。限制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大发展。本次研究分析基本药物目录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过程中与"医保"目录、"新农合"报销目录的衔接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1 三大药物目录及相互关系

1.1 三大药物目录: (1)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中收录的药物是服务于国家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基本为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卫生保健需求的药品。指导临床医生对临床用药的合理分配,降低患者用药经济压力。我国基本药物目录中涵盖的药品一直坚持中西并重的原则,从2004年以前的中药品较多转变为2009年后的西药品较多,并不断更新、完善。(2)"医保"目录主要为职工的基本医疗费用提供服务和指导,涵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时涉及的药品。从1998年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到现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包含中药和西药两部分,变化在平稳的基础上有所增加。(3)"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的建立是为了服务于广大的农村群众,基于我国是农业大国的国情,农村人口较多、平均收入比城镇人口收入低,保障农村人口基本医疗的用药需求,体现了政府医疗服务的社会化特征。

1.2 相互关系:三种药物目录都是服务于社会大众的医疗保障用药体系。2009年版本的"医保"目录中纳入了基本药物目录,且报销比例方面比非基本药物高。卫生部在2009年意见指示,"新农合"目录为了满足对临床疑难杂症的诊治需要,其药品的报销范围包括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全部药品,并划分为村、乡、县(及以上)三个方面[1]。三种药物目录也有明显不同的覆盖范围、报销比例、制定依据。如:"新农合"目录在各地的实际,制定的药品数目不同;"医保"目录涵盖的药品种类最多、涵盖的疾病范围较广,但是局限于城镇人口。基本药物目录涵盖了基本的医疗保障药品,报销比例较其他药品稍高了"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中甲类全部报销,乙类自付部分费用;"新农合"目录中药品报销和药品筹资方面属于低层次保障,比另外2个药目录低。

2 存在问题

我国经济发展存在区域性的不平衡,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国家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中,配套措施不完善;在目前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基本药物目录纳入"新农合"目录、"医保"目录,但具体目录制定、采购、招标、管理各个方面衔接不够,限制了国家推行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进程。

2.1 目录调控不到位;药品目录衔接难 三大目录的制定分数不同部门,审核调整周期不一致。如"医保"目录审核调整2年1次、基本药物目录为3年1次;相互之间时间上的不协调,造成人力资源浪费。"新农合"报销目录的实施是在农村地区,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用药监管上不到位,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实际药品数量约远远超过了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乡级以下的卫生机构使用药品范围。

2.2 招标采购不协调,区域管理不到位目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对药品的增补比例没有明确的规定,国内各地区、省份经济条件和传统的用药习惯等因素,使得地区相互之间药品增补存在差异。尤其是对三种目录的报销药品管理尚无明确的统一标准。不同地区对同一药品的纳入范围各不相同、同一药品的名称使用各不相同。加之对"新农合"目录目前没有明确的国家统一管理的标准,影响的市场上的药品流通秩序,偏离了国家药物保障的初衷[2]。

3 衔接对策与建议

3.1 协调目录制定,统一规范管理:

相关目录的制定部门加强沟通,最大限度利用目录制定专家人力资源。整合三大目录的管理部门,规范目录中收入的药品名称、使用规则和报销政策,在具体实施中国,"医保"目录与"新农合"目录在我国城乡差异的逐渐缩小的现状下,不断调整,实现两者的顺利衔接。

3.2 明确报销比例,加强监管力度各地区政府对三大药品目录的报销比例,尤其是"医保"目录与"新农合"目录,城乡保障水平应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缩小差距,实现衔接。减轻"医保"报销调控困难,降低财政上对各地区的补助调控难度。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尽快出台有实际操作意义的监管政策法规,扭转当前基本药物增补不齐的局面。加强药品监管,对基层医疗机构采取优先使用的策略,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的合理使用。促进三大目录药品的衔接[3]。

4 结语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实施过程中,"新医改"有了很大的发展。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与公共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也要求三大目录药品在具体实施中顺利衔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优化整合市场药品资源,充分发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医保"目录、"新农合"报销目录实施中的引导作用。最大程度实现人民大众的基本用药权益,维护人民健康。

参考文献

[1] 商明敬,林生,跃林.庆市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药品目录衔接问题及对策研究.[J]. 重庆医学,2014,3(43):381-382.

[2] 丁锦希,李晓婷,赵悦.新医改政策框架下药物报销目录一体化运作研究-基于对"新农合"药物报销目录的实证分析[J].中国药事,2011,10(25):962-968.

[3] 茅雯辉,陈鸣声,陈文.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实施概况[J]. 中国卫生资源,2013,2(16):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