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正式放宽!在经过近两个月的征求意见和研究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5日下发通知,宣布职工只要是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配偶在广州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其中仅凭身份证和无房证明,双方每月最高可提1200元(比此前《征求意见稿》高出200元)。如按实际房租提取则仍需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且单人最高额度不超过3712.2元。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所需材料的信息未发生变更的,在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时,仅需提供身份证及无房证明原件即可,若提取材料中的任一信息发生变更,则需重新提供所有材料。(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