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14日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将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高风险地区实行分级应急处置,必要时将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在反复强调中央不给地方政府举债兜底的基础上,这一预案无疑对地方政府举债发出更为明确的警示信号:今后不管以何种方式举债,都必须在心中高悬风险利剑,先想好怎么还债,否则将因债务“亮红灯”而被追责。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日前在部署近期经济工作时强调,要注重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预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政府债务管理形成了“闭环”,在此前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实施债务限额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等举措基础上,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加大了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