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二连浩特市不动产登记局

3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成立。

二连浩特市不动产登记局的工作职责是负责与各单位沟通协调,编制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局际联系会议协调等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等;负责房屋登记发证和产权交易工作等。

根据二连浩特市不动产登记局的职责确定其为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划入原市房产管理局事业编制8名,划入市农林综合工作站事业编制1名,划入市草原监督管理局事业编制1名,划入市土地调查规划院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为1正2副,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二连浩特市编制委员会于3月14日同意设立市不动产权属纠纷调处中心,隶属市国土资源局。核定市不动产权属纠纷调处中心事业编制5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一正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