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玉兰

摘要:通过对歙县水竹坑铜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的调查,初步查明矿山地质环境特征、矿山开发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并对主要环境地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矿山对地质环境保护防治措施,达到了本次的调查目的。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防治措施

1. 引言

为防止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促进矿业健康有序发展,预防或减少因矿产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实现规范开采,本项目于2007年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分析与研究工作。

2. 基本情况

本矿山属于老采矿区的恢复开采,主要采用平硐、浅孔留矿法开采,开采深度+150m~+365m。机械通风,平硐自流排水,外设尾矿库外设。

3. 矿区地质环境

地层:为中元古界牛屋组(Pt2n),受后期构造作用的迭加改造,岩石的变质变形十分强烈,原岩面貌已难以识别,主要以绿泥石片岩、绿泥石石英片岩、细碧岩、粉砂质千枚岩,以及细碧岩与千枚岩、粉砂质千枚岩互层。

构造:区域上位于江南台隆与下扬子台坳的转折部位,矿区主要构造为NE向构造糜棱岩带(矿区矿化带的主体)及NW向横向断层(直接破坏矿化带与矿体如F5、F6 ,多属正断层)。

岩浆岩:为晋宁期水竹坑片麻状花岗闪长岩体(γδ32)、辉绿岩、正长斑岩、细碧岩。

区域变质作用:形成一套低绿泥石相浅变质岩系,主要岩石类型为千枚岩等。重结晶矿物为绢—白云母、绿泥石、微粒石英及少量碳酸盐矿物。

围岩蚀变:绿泥石化、矽卡岩化、阳起石—透闪石化、黄铁矿化、黄铜矿化、硅化及碳酸盐化。

地震:没有发现第四纪以来的活动性断裂。自有资料记载以来,与邻近地区地震频率不高,未发生过破坏性地震。

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含水层为裂隙水,含水性弱。地形陡,不利于大气降水渗透。矿体大部分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地表水对矿床充水影响甚微。

工程地质特征:区内各岩层(体)浅部风化强烈,工程地质性质差。深部岩性组合复杂,工程地质性质差异变化大。岩浆岩类工程地质性质较好——好,为较稳定的工程地质结构体。地下水主要赋存于风化带和断裂破碎带,含水性弱。

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早期的无序开采改变原来地形地貌,选厂、区内运输道路的建设毁坏土地资源;矿渣堆放不合理,存在泥石流隐患;矿区开采矿石含有砷,采矿活动易造成砷污染,排水对区域水资源、水环境,土石资源、土石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4.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4.1 矿山工程现状

现有的矿山工程有新建平硐、尾矿库、老硐以及矿山开矿前期所做的探槽、浅井等勘查工程。现状调查发现未发现有地质灾害发生。但在硐口周围的废渣随意堆放、硐脸前、选矿厂附近堆积有废渣,没有任何防护,尾矿坝若不牢靠,以及矿区多次的地质普查工作施工的探槽、浅井、坑道、平整机台、修路等开挖山体,形成了约20000m3的弃土无序堆放在矿区各地,增加了泥石流物源,在强降雨天气易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

4.2 地质环境现状

地面与斜坡稳定性:通过调查,现状没有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冒顶、片帮地质灾害发生,因此现状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地面与斜坡基本稳定。

水资源、水环境:矿井排水采用平硐自流排水,正常涌水量500t/d,最大涌水量1000t/d,水量较小。矿坑水质较好,对地表水体污染轻微。采矿坑内水对水资源、水环境影响轻微。尾矿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向外排放。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地表水对矿床充水影响甚微。因此,采矿对矿区水资源、水环境影响轻微。

土石资源、土石环境:采场附近为荒坡,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较小。矿坑口处废渣堆放无秩序,废渣量50000m3以上,无防护措施,在强暴雨季节易引发泥石流,阻塞华源河,并污染河水。

4.3 现状调查结果

通过对矿山实地调查:矿区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但存在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矿区地面与斜坡基本稳定;采矿活动对水资源、水环境的影响和对土地资源、土石环境影响较轻。

5.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估

5.1 矿山开采地质环境影响特征

(1)随采空区的扩大,向下开采的深度增大,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崩塌、采空塌陷地质灾害。

(2)区内的废渣堆放无防护措施,在一定程度占用土地资源,在强暴雨等极端天气下可能产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3)随着采矿活动的进行,尾矿增多,在强暴雨等极端天气下可能产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4)地下开采以及尾矿水对水资源、水环境影响范围极小,对区域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不会造成污染。

(5)地下采场大气主要污染物为爆破引起的炮烟、矿石加工及车辆行驶的道路扬尘以及尾矿砂形成干滩后的扬尘,采用湿式凿岩、洒水降尘及收尘等措施后防止尾砂飞扬,空气环境污染可以消除。

综上所述,矿区内对地质灾害的敏感为中等偏弱,若按设计科学开采,造成灾害的可能性小。即由边坡失稳引发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难度较小,地质环境恢复较容易。

5.2 综合评估结果

影响较重区:Ⅰ、Ⅱ为影响较重区(见图),主要为开采范围、废渣堆放、尾矿库范围。

影响较轻区:调查区范围内Ⅰ、Ⅱ区以外的区域均为影响较轻区(见图)。

6. 矿山开采适宜性评估

该矿山建设规模属小型,矿区植被覆盖率高,占用耕地很少,现状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预测矿业活动诱发、遭受的地质灾害可能性小,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小。尾矿库堆放尾砂对周边水土资源与环境影响较轻。针对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加剧、遭受的各种环境地质问题,矿山可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通过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和建议,可以预防其危害。矿业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重--较轻。

因此,本矿山建设适宜级别为“基本适宜”。

7.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防治对策

(1)认真执行开采方案设计,做到科学开采,合理开采。

(2)对平硐口外沟谷的废渣堆应修建挡土坝,防止暴雨诱发废渣堆边坡失稳,产生矿区泥石流以及污染和破坏水土环境。

(3)冒顶、片帮:应调查了解掌握本矿地质构造、矿体及矿体围岩特征,选择合适的巷道支护形式和采场构成参数,以满足矿压要求;设计所留的采场顶、底板及间柱不得回采或削弱;开采过程中遇矿(岩)破碎、不稳固地段,须及时设临时支护;井下部分处于岩层稳定处的巷道采用裸巷时,应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浮石及时消除,有裂隙等变形应及时加强支护;对顶底板不稳固的局部地段,视具体情况采用木支护或混凝土支护等形式进行处理;对地质构造带或破碎带应采用钢结构加固支护;对原支护要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矿井突水:矿山井下防水一定要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巷道过断层、裂隙带、岩体接触带时,应提前打探水孔,以防掘进突水。坑内揭露较大出水点,应及时注浆封堵;根据矿坑涌水量及丰、枯水期矿山排水量,合理布置井下水仓位置及容量,水泵排水能力应保证在矿山正常涌水量3倍以上;矿山应做好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如观测记录矿坑涌水点、涌水量及矿坑排水量,为矿山防治水积累资料。

(5)井下采掘作业应采用湿式作业,同时加强个体防护。

(6)尾矿库:加强坝体及坝肩监测,掌握坡面变形动态,雨季应加密监测;做好防渗漏工作;尾矿库周围应设置排水防洪沟,减少暴雨、洪水入库量;矿山闭坑后,尾矿库及时覆土,植树种草,复垦返绿。

(7)加强矿业活动的污水监测、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方能循环利用或排放。对于废石土堆进行复垦、监测,防止暴雨诱发边坡失稳,产生矿区泥石流以及污染和破坏水土环境,矿区闭坑后,进行生态恢复。

(8)对老巷及采空区应加强支护,设置栅栏及警示标志,防止冒落、透水、塌陷、窒息等事故发生。

8. 建议

(1)对平硐口外沟谷的废渣堆应修建挡土坝,防止暴雨季节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

(2)矿山未建专用排土场,开采出的废石中含有一定量的砷,由于雨水冲刷可造成下部水质污染,待开采结束后,尽量利用废石去回填采空区。

(3)对已采空区,应进行回填或封闭采场坑道,保证坑下作业安全。

(4)尾矿库的尾砂尽可能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尾矿排至设计标高后,要及时覆土种草或复垦还田,保持生态平衡,尾矿坝应加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