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起北京全面禁止销售违规电动车

2018年5月31日,北京市工商局等四部门共同约谈了北京市大中型电动车经销商及部分销售门店,要求各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售违规电动车及配件,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交管部门数据显示,仅2015年一年,北京市就发生涉及电动两轮车事故3.1万余起,死亡113人,伤2.1万余人。可见,作为“马路杀手”的超标电动车造成的安全隐患已越发严重。因此,及时出台相关规范以及法律法规可谓刻不容缓。此次针对电动车市场的“新国标”以及相关一系列法规的出台,不仅是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为打造健康绿色的城市生活环境而共同努力。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此次约谈从2018年5月中旬开始,6月底之前将对电动车静静商户全面展开行政指导,并逐个进行政策宣讲、法规宣传,来提醒经营者停止销售违规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电动四轮车、电动老年代步车),而7月份开始,将对仍在销售违规电动车额商户进行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北京市多家经销商半个月来已陆续下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并就新国标提前与生产厂家接洽,确保电动自行车符合新国标的要求,确保货源符合相关政策。

南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各方建言献策

2018年6月1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南宁召开,有关专家、政府部门人员、基层执法人员、人大代表、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行业协会、销售商、配件商、维修商、电池回收购、物业服务企业、市民等各方代表15人参加座谈会。大家分别对是否强制要求戴头盔、电动自行车有效期年限为多久合理、废旧电池处理制定什么制度、电动自行车是否有续期可能、是否设定电动自行车地方目录、法规出台前过渡期如何处置现有电动自行车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为立法提出一些思考问题,让法规落地更具有操作性。

生产企业代表认为,根据未来电动自行车市场来看,生产企业要占领的是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市场,而不会再把心思花在增加库存量上。行业协会代表建议,对已购买的超标车实行分批次淘汰,比如按照购买时间来规定淘汰年限,慢慢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认为,不排除市民会在过渡期内囤积超标车,但根据新国标规定,对于已购买的超标车将由各地制定办法逐步化解。这意味着,在制定相关法规时会考虑到超标车的使用期限问题。在过渡期内购买超标车,无论是从经济效益还是长远利益来说,都不划算。建议市民应购买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既保证驾驶安全,又保证合法权益。

温州重拳出击整治超标电动车

2018年5月29日,温州地区开始严管超标车的销售问题。为此,执法部门针对经销商、电动车门店进行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超标电动车后,直接上封条扣走。2018年5月29日至6月4日为集中宣传阶段,民警上路发放电动车专项整治宣传提示单,实行“逐车张贴”,及时告知骑行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等治理内容。2018年6月5日起,温州市交警、特警、派出所警力将全警上路进行严管,开展多警种联合行动,推行驾乘二轮电动车须戴安全头盔。同时,将对未备案电动车实施扣车,同步加强备案登记工作。

在集中整治阶段,交警部门将实施常态化严管。在电动车整治方面,一是推行驾乘二轮电动车时要求必须戴安全头盔。二是从严查处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