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文 英

2017年6月,《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中指出要“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稳妥实施相关产品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品种,扩大抽查覆盖面,对此次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实现抽查全覆盖”。根据要求,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生效日),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对此,无锡和天津两大电动车生产基地的质量监督部门均对电动车行业进行了治理。

1.解读“双随机、一公开”

2018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吹风会,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介绍,通过在监管过程中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以及“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过去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正得到有效解决。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这是市场监管机制的一个重要创新,也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许多名目繁多的检查搞得企业无所适从,经常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有些监管部门一拍脑袋说查就查,这种随意任性的监管很容易滋生寻租空间。国家下一步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着力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2.无锡开展电动自行车与配件“双随机”检查

2018年7月13日,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抽取及任务下达工作会议。会议最后,局长吴建亮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此项工作也是2018年下半年市场监管总局的五项重点任务之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会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7月16—17日,根据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双随机”检查抽取情况与任务,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立即采取行动,带头利用一天半的时间检查9家企业,抽取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共64组。

3.天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13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18〕22号)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并就深入治理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1)治理重点

第一,电动自行车生产质量。不按标准规定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第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第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2)工作措施

第一,严格监督企业执行现行有效标准。严格监督企业执行现行有效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及《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相关标准。

第二,逐一排查监管对象,掌握动态情况。各区局对生产、销售、维修和仓储电动自行车的单位、门店和网络销售进行逐一排查,并签署承诺书,切实摸清底数,掌握经营情况。

第三,依法严格对生产企业整治。结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和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质监〔2018〕28号)的要求,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降低生产标准、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

第四,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

首先,依法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和在合法固定经营场所无照从事电动自行车维修的行为。

其次,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及《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标准要求、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公示。

再次,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装置、使用不合格充电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督促销售维修电动自行车单位(或个人)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最后,依据《产品质量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在检查实体企业和实体门店的同时,检查其网络销售情况。

第五,加大生产流通领域产品专项抽查。天津市级专项抽查预计抽查电动自行车整车约200批次,预计抽查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约100批次,并做好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第六,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危害,为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无锡、天津作为两大电动车生产基地,在强监管压力下,必然有部分企业被市场淘汰。随着监管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电动车市场环境必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推动电动车行业企业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