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搜査应当遵守下列程序:(1)搜 查须由侦査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搜查证,执行搜査的侦査人员不得少 于2人。

(2)进行搜査,必须向被搜査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 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査证也可以进行搜査,但搜査结束后搜査人员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3)搜査时, 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并且对被搜査人或其家属说明阻碍、妨碍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