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强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张黑女墓誌》北魏普泰元年(西元531年)刻,为魏墓誌代表作。原石久失,清道光年间何绍基觅得原石原拓本。书风骏利疏朗,何绍基评为:“化篆分入楷,遂尔无种不妙,无妙不臻,然遒厚精古,未有何比肩《黑女》。”沈曾植评其:“笔意风气,略与《刘玉》、《皇甫鳞》相近,溯其渊源,盖中岳北岳二《灵庙碑》之苗裔。”结字扁方,波磔处明显地带有隶书意味。[1]而汉魏南北朝时期,汉字由篆而隶,由隶而楷,是字形变迁最为剧烈的时期,也是异体俗字最为纷杂的时期。[2]然而在这字形变迁最为动蕩的时期,《张黑女墓誌》中的俗字却有一些规律性。

一、俗加一点

《张黑女墓誌》中,俗加一点字俯首皆是(下面例子方框中的字是需讨论之字)。

1.魏故南阳张府君墓誌。“墓”字下端“土”字加一点。

2.祖具,中坚将军、新平太守。“坚”字下端“土”字加一点。

4.严威既被,其犹草上加风,民之悦化,若鱼之乐水。“民”字右上方加一点。

5.君临终清悟,神捎端明,动言成轨,泯然去世。“泯”字右上方加一点。

6.既凋桐枝複催良木。“枝”字右上方加一点。

7.三河奄曜,川塸丧烛。痛感毛群,悲伤羽族。“塸”字左边“土”字加一点,

8.扃堂无晓,坟宇唯昏。 “堂”、“坟”二字“土”字加一点。

《张黑女墓誌》中,加一点的俗字共有九处,共十个字。对于这些加一点的俗字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所有的“土”旁字加一点。这个是不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俗字共有的特点呢,还是只有在《张黑女墓誌》中才存在这样的现象?通过查阅资料,我们发现:在其他历朝历代的碑帖中,“土”字加一点的现象还是非常普遍的。在《魏富平伯千纂墓誌》中“埋”通常写作“”或“”,在这两种写法中“土”字均加了一点。《魏元保洛墓誌》中城写“”,“土”字也加了一点。《魏元珽妻穆夫人墓誌》中“堰”写作“” ,在《随宋中墓誌》中写作“”,虽两种写法,但“土”字均加了一点。《魏于景墓誌》中“墀”写作“”,在《随高紧墓誌》中写作“”。 而“墓”字除在《张黑女墓誌中》“土”加一点外,在魏晋南北朝其他墓誌中“土”字也都加了一点。“土”,《说文解字》:“土,地之吐生物者也。二象地之下,地之中物出形也。”写作“”,《春秋·僖廿十八》中写作“”,到宋代赵孟頫的作品中写作“”,可见从魏晋到宋,“土”字加一点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不论是在碑贴或是墓誌中都普遍存在。

另一类是“民”、“支”加一点,成为俗字。这类字没有“土”字加一点普遍,并且“民”字到唐代之后由于避讳的原因,还有多种写法,对于由避讳造成的写法不同的字,裘锡圭先生把它们看做异体字。[3]如:“民”、“玄”的缺末笔等。 但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类字不存在避讳。如《魏元恭墓誌》中“枝”写作“”,在《随杨居墓誌》中写作“” ,这两种写法只是加点的位置不同,但还是可以看成一类。

二、方口俗做尖口[4]

1.严威既被,其犹草上加风,民之悦化,若鱼之乐水。“兑”中“口”写作尖口。

2.扃堂无晓,坟宇唯昏。“唯”中“口”写作尖口。

《张黑女墓誌》中方口写作尖口的不多,那幺在同时代其他碑帖中是不是方口也写作尖口?《魏寇凭墓誌》中“单”写作为“”,上面的两个方口写作尖口。《魏王夫人元华光墓誌》中“丧”写作“”,中间的方口写作尖口。唐代的欧阳询行楷《千字文》中也有多处方口写作尖口。在敦煌佛经中,如《太子瑞应太起经》:“日修火祠,唯水是凈。”《大般涅槃经》卷三十九:唯此为实,余妄语者。 ”中“唯”写作“”。 《妙法莲华经》:“唯见哀湣,饶益我等。”中“唯”写作“”。《祈雨文》:“唯领广施法雨,永荫慈云。 ”中“唯”写作“”。 “唯”中方口写作尖口。除了在《张黑女墓誌》中出现的这两个字外,在敦煌写本中方口作尖口的比比皆是。《老子道经》卷上:“上德之人,志操坚彊,能不恋结。”此处“操”写作“”。按:此亦“尖口方口之变也”。 颜元孙《干禄字书》:“、操,上俗,下正。 ”[5]《佛说辩意长者子经》:“人得饭食,便生善意。”此处“善”写作“”,底下方口写作尖口

《说文》:“口,人所以言食也。象形。凡口之属皆从口。”《说文》中“口”写作“” ,甲骨文“口”写作“” ,[6]《三体石经·无逸》中“口”写作“”,《左口刀》中写作“”,可见“口”的形体变化有方口向尖口演变这种趋势,这也可能是汉字隶变后所造成的俗字现象。倘若从书法的角度来看,方口写作尖口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省力方便的原因,也有整体美观布局之用意。

三、“文”、“殳”同形

《张黑女墓誌》中“文”、“殳”同形。

1.昔在中叶,作牧周、殷。爰及汉、魏司徒、司空。不因举烛,便自高明;无假置水,故已清洁。

2.德与风翔,泽丛雨散。

《说文》:“文,错话也,象交文。 ”而《说文》中“殳”的解释为:“殳,以杸殊人也。《礼记》:‘殳以积竹,八斛,长丈二尺,建于兵车,车旅赍以先驱。’从又,几声。”“文”与“殳”两者意思相差甚远,怎幺在书写的过程中竟然写法相同。“”与“殳”的篆书写法极为相近,由此可以推断的“”是由“殳”的篆书写法逐渐演变而来,汉字隶化之后渐渐得此形体。“文”在《张黑女墓誌》中的写法以及敦煌写本中的写法也写成“”,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字体隶化之后,“文”与“殳”的字体有相近之处,“殳”与“文”的下部都是“又”,而“文”上的一点与“几”虽相差很大,但是书写者可能为了方便或美观之用意,最后也写成了“”。

四、其他规律

(一)俗省一点

在《张黑女墓誌》中省一点的现象还是零星可见的。如:

1.春秋卅有二,太和十七年,薨于蒲阪城建中乡孝义里。“乡”的上面的一点省略,写作“”。

敦煌写本《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今为言他生福患,佛种不断泣流通。”“流”写作“”,魏晋南北朝其他碑铭中此种现象比比皆是。

(二)部首转写

此志中:“春秋卅有二,太和十七年,薨于蒲阪城建中乡孝义里。”“建”写为“”。此外,“俱以普泰元年,岁次辛亥,十月丁酉,朔一日丁酉,葬于蒲阪城东原之上。”“朔”写为“”。 《唐段赜夫人墓志》中“遽”写成“”,“辶”写成了“廴”,《魏兖州刺史元弼墓誌》中“迈”写作“”,“辶”写成了“廴”。可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辶”和“廴”是可以互相转写的。 《随贾珉墓誌》“朔”写作“” ,《魏胡毛进墓誌》“朔”写作“” ,“屰”写成“” 或者“” 。 在敦煌写本中,如《佛说灌顶章句拔除过罪经》:“世问多有恶逆下贱之者。”,《佛说舍利弗悔过经》:“见人恶逆,代其喜身。”可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屰”是可以转写成其他部首。“屰”写成“”,考据其字形,也是有据可依的。《说文》:“屰,不顺也,从干,下屮,屰之也。”在《说文》中“屰”写作“” ,与“” 形体还是很接近的,字体在隶变之后渐渐写成现在这种形体。

《张黑女墓誌》中的俗字是北魏碑铭中极具代表性的一批字,这些俗字不仅存在于此志中,在魏晋南北朝的其他墓誌中也随处可见,甚至在敦煌写本中的俗字与此也同出一辙。魏晋南北朝是我国历史的一个大动蕩、大分裂的时期,国家的分裂、动乱使得这一时期的俗字泛滥开来,但这些俗字不是随意就造出来的,其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隶变而导致形体的演变,隶变使得一个字体由一个变成两个或者多个异体字,有的变成了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异体字,这些异体字在没颁布之前就成了俗字,正是由于这样的历史原因才导致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俗字使用极其广泛。

参考文献:

[1] 费声骞.古代碑帖鑒赏[M].开明出版社,1991.

[2] 张永泉.汉语俗字研究[M].商务印书馆,2011.01.

[3] 裘锡圭.文字学概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4] 黄徵.欧阳询行楷《千字文》俗字与敦煌俗字异同考辨[J].敦煌研究,2009(1).

[5] 黄徵.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05.01.

[6]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