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彬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尚 书 注 疏》 校 读 劄 记

李庆彬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本文以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的《尚书注疏》爲底本,对校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三种阮刻系统以外的《尚书正义》版本,考校异文,定其是非。

关键词:尚书正义 宫内厅本 八行本 四库本 校勘

中华书局1980年10月影印出版的《十三经注疏》是当前研读 《十三经》的重要版本之一。近日笔者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影印的单疏本《日本宫内厅书陵部藏宋元版汉籍选刊·尚书正义》(以下简称“宫内厅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的《中华再造善本·尚书正义》(以下简称“八行本”)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的文渊阁《四库全书·尚书注疏》(以下简称“四库本”)等阮刻系统以外的版本与之对校,发现许多较有价值的异文。现就异文中可商之处草成数则,乞教于方家。

本文所引《尚书注疏》例文悉据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之1983年11月北京第3次印刷本,并于所摘录例文之后标明其页数、栏目及行数,以便检覈。

1.枢机之发,荣辱之生,丝纶之动,不可不慎。(中华本110页第3行)

案:生,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原作“主”。《虞书·大禹谟》“惟口出好兴戎”条下孔《疏》:“《易·繫辞》曰:‘言语者,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检《周易兼义·繫辞上》:“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汉书·叙传下》颜师古《注》、《后汉书·张韩周列传》李贤《注》、《文选·归田赋》李善《注》等引《繫辞》均作“主”。作“生”因与“主”形相近而致误。

2.疏:道者,经也,物所从之路也。(中华本136页中栏倒第16行)

案:经,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原作“径”。《说文·辵部》:“道,所行道也。”段《注》:“道者人所行,故亦谓之行。”《说文·彳部》:“径,步道也。”段《注》:“此云步道,谓人及牛马可行而不容车也。”俱有“人所行”之意,故“道”得爲径。又《汉书·高帝纪》“夜径泽中”颜注云:“径,小道也。”《庄子·杂篇·徐无鬼》“鼪鼬之逕”《音义》:“逕,本亦作径,司马云:‘径,道也。’”由此可见,“道”、“径”二字可反覆相训。作“经”,因音、形相近而误。

3.疏:案《帝喾》云,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句芒,句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瞽瞍生舜。(中华本136页下栏倒第1行)

案:喾,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原作“繫”。检《虞书·舜典》“虞舜侧微”条疏文引此即作“《帝繫》云,颛顼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句芒,句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瞽瞍生舜”。《史记·五帝本纪》:“帝喾高辛者,黄帝之曾孙也。”据此可知帝喾爲五帝之一。而《帝繫》则爲《大戴礼记》之篇目,专门论述中国古代帝王之世係。此段文字即节引自《帝繫》,明作“繫”为是。

4.疏:士以三耦射豹侯,二正。(中华本143页上栏第30行)

案:豹,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原作“豻”。此言士之射礼,引《射人》之说。《周礼·夏官·射人》:“士以三耦射豻侯,一获一容,乐以《采蘩》,五节二正。”郑玄《注》:“豻者,兽名也。”《周礼·天官·司裘》:“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知豹侯仅供王用,士则不得僭上,用此豹侯。盖“豹”乃“豻”之形讹。

5.疏:嵩高山在颖川嵩高县,古文以爲外方山。(中华本151页中栏第8行)

案:颖,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嘉业堂本原作“颍”。检《汉书·地理志》,其“颍川郡”条下云:“县二十:阳翟,颍阳,定陵,长社,新汲,襄城,郾,舞阳,颍阴,崈高,……纶氏。”颜师古于“崈高”之下注云:“古文以崇高爲外方山也。”与此正同。又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水部》“颍”条:“颍川以水名郡,字当从水。”则从“禾”之“颖”误明矣。

6.疏:《释鸟》云:“鸟鼠同穴,其鸟爲鵭,其鼠爲鼵。”(中华本152页中栏第23行)

案:鵭,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原作“余鸟”。检《尔雅·释鸟》之篇云“其鸟爲鵌”,郭《注》:“鵌似鵽而小,黄黑色。”邢《疏》:“李巡云:‘鵌、鼵,鸟鼠之名,共处一穴,天性然也。’”是经、注、疏俱作“鵌”。又陆德明《经典释文》:“鵌音徒。”“余鸟”即“鵌”之或体,故作“余鸟”不误。

7.注:九州名山与槎木通道而旅祭矣,九州之川已涤除泉源无壅塞矣,九州之泽已陂障无决溢矣。(中华本152页中栏倒第10行)

案:与,八行本、四库本原作“已”。此言大禹平治水土之后旅祭九州名山大川之事。旅山必先槎木通道,方得登山祭之。孔颖达《疏》:“言九州之内所有山、川、泽,无大无小,皆刋槎决除已讫,其皆旅祭。”知刋槎决除皆已完成,而例文中“九州之川”、“九州之泽”皆用一“已”字表示动作完成,此三句并列成文,且“与”字无完成之意,故“九州之山”下亦应接“已”。作“与”则于意不通。

8.注:大享,烝享也。(中华本169页下栏倒第6行)

案:烝享,八行本、四库本原作“烝甞”。孔《疏》云:“‘大享,烝甞’者,烝甞是秋冬祭名,谓之‘大享’者,以事各有对。”《礼书通故·时亯礼通故》云:“彼《书》注以‘大享’爲烝甞者,其甞时亦祭之也。”《仪礼经传·内编·国祭功臣礼》引《盘庚》此段文字注云:“‘大享’谓烝甞也。”此皆谓“大享”爲烝甞。又《礼说·夏官一》、《五礼通考·宗庙时享》、《蛾术编·说制六·辨王肃七庙之非》引此亦均作“烝甞”,无作“烝享”者,中华本或缘上“享”字而误。

9.疏:《毛诗》云:“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中华本181页上栏第26行)

案:毛诗,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原作“王制”。徧检《毛诗》并无此文,此乃《礼记·王制》原文,当据改。

10.疏:桀曰:“天之有日,由吾之有民,日亡吾乃亡。”(中华本181页中栏倒第17行)

案:由,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原作“如”。《尚书大传·汤誓》:“桀僩然歎,哑然笑曰:‘天之有日,犹吾之有民也,日有亡哉,日亡吾乃亡矣。’”《史记·殷本纪》“是日何时丧,予与汝皆亡”裴骃《集解》引《尚书大传》亦作“犹”。《吕氏春秋·慎行论·慎行》“以妻事怨,且自以爲犹宋也”注云:“犹,如也。”是“犹”得训爲如。知作“由”因与“犹”音同而讹,作“如”则不误。

11.疏:文十八年《左传》称,庸与百濮伐楚,楚遂灭庸。(中华本183页上栏倒第6行)

案:八,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原作“六”。检《春秋左传正义·文公十六年》:“庸人帅羣蛮以叛楚,麇人帅百濮聚于选,将伐楚……秦人、巴人从楚师,羣蛮从楚子盟,遂灭庸。”明此为鲁文公十六年之事,作“八”误。

12.疏:下文更将此九类而演说之,知此九者皆禹所第也。(中华本188页上栏倒第5行)

案:将,四库本同,宫内厅本、八行本原作“条”。条谓逐条、逐次之意。此下经文历言“一五行”、“二五事”、“三八政”、“四五纪”、“五皇极”、“六三德”、“七稽疑”、“八庶徵”、“九五福六极”等,是箕子逐条陈说九畴大法之事。且此篇题目之辞孔《疏》亦云:“自‘一五行’已下,箕子更条说九畴之义。”作“条”于意为长。

13.疏:又万物之本,有生于无,者生于微,及其成形,亦以微着爲渐。(中华本188页下栏第6行)

案:者,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原作“着”。下句疏云“五行先后亦以微着爲次”,《春秋繁露·二端》亦云“小大微着之分也,夫览求微细于无端之处,诚知小之爲大也,微之将爲着也”,据此知生于微者着也。《易数钩隐图·论中》、《识遗·五行寓数》、《尚书要义·五行数起于阴阳阴阳往来在日道》、《天中记·五行》、《丹铅总录·天文类·骏狼》等亦作 “着生于微”,是“者”乃“着”之讹。

14.疏:周公以十三日乙卯“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此日当勉其民,此因命而并言之。(中华本203页上栏第27行)

案:三,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原作“二”。检《周书·召诰》“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孔《疏》:“顺位成之明日乙卯,三月十二日也。”且此上经文历言“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越若来,三月,惟丙午朏。越三日戊申”、“越三日庚戌”、“越五日甲寅”等日期,以历推之,三月丙午朏爲三月三日,至甲寅爲十一日,其明日乙卯即三月十二日,不当爲十三日。古籍“三”与“二”因形近易相涉而误,中华本作“三”误。

15.疏:《王制》有连、属、率、伯也。(中华本203页中栏第15行)

案:率,八行本同,宫内厅本、四库本原作“卒”。此述方伯之别,引《王制》之说。《礼记·王制》云:“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爲属,属有长。十国以爲连,连有帅。三十国以爲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爲州,州有伯。”是“率”乃“卒”之形讹。

16.疏:小子今所以来相宅于洛邑者,欲其大厚行常道于殷贤人。(中华本216页下栏第10行)

案:小,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原作“少”。“小子”乃自谦之辞,如《洛诰》“公称丕显德,以予小子,扬文武烈”,《君奭》“嗣前人,恭明德,在今予小子旦”等。此周公呼成王之语,不当作“小子”。又经文云:“孺子来相宅,其大惇典殷献民。”孔安国《注》作“少子”,孔颖达《疏》亦云:“少子,呼成王之辞。 ”当据改。

17.注:天命周致王者之诛罚,王黜殷命,终周于帝王。(中华本219页中栏倒第11行)

案:王黜,八行本、四库本原作“正黜”。经文“致王罚,勑殷命终于帝”孔《疏》云:“‘勑’训正也。”其下又云:“‘正黜殷命’谓杀去虐纣,使周受其终事,是‘终周于帝王’。”据此可知,“王”乃“正”之形讹。

18.疏:《公羊传》说此事云:“四马只轮无反者。”(中华本256页上栏倒第14行)

案:四,宫内厅本、八行本、四库本原作“匹”。据《春秋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败秦师于崤,获百里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以归。”知“此事”指秦晋崤之战。关于秦军战败之情景,僖三十三年《春秋公羊传》云:“然而晋人与姜戎要之崤而击之,匹马只轮无反者。”《论衡·儒增篇》、《黄氏日钞·读春秋三》、《春秋臣传·秦孟明》、《册府元龟·智识第三》、《文章辨体彙选·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崤》等均引作“匹”。 又“匹马”与“只轮”对举成文,“匹”、“只”俱是单数,且形容秦军惨败之状甚爲贴切。盖作“四”乃形近而讹。

讹字是古籍中常见现象之一,订正其是非需要可靠证据。中华本《尚书注疏》作为阮刻的一种,其多数讹误即便对校阮刻系统内版本也是不易发现的。随着许多国内古籍善本、海外藏本等不断影印出版,这也为我们校勘提供了更多的版本依据。宫内厅本、八行本及四库本《尚书注疏》可以校正阮刻本《尚书注疏》的许多讹误,具有较高的校勘价值。日后整理《尚书注疏》须充分利用。

参考文献:

[1]孔安国注,陆德明释文,孔颖达疏.尚书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纪昀.尚书注疏[M].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孔安国注,孔颖达疏.尚书正义[M].中华再造善本.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3.

[4]孔颖达.尚书正义[M].日本宫内厅书陵部藏宋元版汉籍选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