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HIV(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需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排出病毒→病毒要存活→病毒要进入被感染者体内→需要有足够病毒量。

  排出:病毒必须经过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伤口渗出液、乳汁等体液排出。而唾液、汗液、泪液、尿液中的病毒量极少,不构成病毒繁殖量,因此,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播HIV。

存活:HIV在人体外生存能力很差,只能在人体细胞内存活并复制。一旦脱离人体,存活和感染能力都会大幅下降。在干燥环境中,2小时便失去活性。而且对高温敏感,在56℃条件下10分钟就会失去感染活性。对常见消毒剂也敏感,比如70%酒精、3%双氧水、含氯消毒液等,5分钟即可灭活。

进入:HIV必须通过破损的皮肤、粘膜进入到人体的淋巴系统,并且在不被免疫细胞全部杀灭的条件下不断地复制,才能实现传播。人体的皮肤是一道天然的屏障,能够有效阻挡病菌的侵入,HIV很难通过完整的皮肤进入体内。

足量:HIV只有达到一定数量时才会发生作用,当含量、浓度、数量达不到一定规模时,人体的免疫系统发挥作用,可以将其杀死,不会引起传播。

另外,在这里要普及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如果一名HIV感染者已经接受抗病毒治疗,病毒载量抑制,达到检测不到(低于200拷贝/ml)时,不会通过性接触传播HIV,这已经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一致认同。

    接吻不会传播HIV

唾液中含有的HIV数量太低,不足以发生HIV传播,目前无因为接吻(接触唾液)而感染HIV的病例报道。但是。如果口腔有新鲜、明确的、正在流血的、明显破损的伤口,且另一方恰好是HIV携带者,也有口腔伤口或破损,直接接触到大量的、新鲜流出的血液,发生了血液交换,那幺理论上存在一定的感染风险,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再说了,嘴巴疼得不行,谁还有心思接吻?

    共餐不会传播HIV

经口—消化道传播艾滋病的风险几乎是不存在。上面提到,HIV不能在空气、水和食物中存活。而且,HIV对温度很敏感,56℃加热30分钟即能杀灭。再加上人体的胃酸和肠道环境不适合HIV生存,因此,共餐不会传播HIV。当然,为了卫生起见,提倡使用公筷或公勺。

    共用浴室不会传播HIV

HIV的体外生存能力极度脆弱,环境的改变很容易会导致HIV病毒失活。一旦离开人体,HIV病毒就会因为外界温度、pH值、干燥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迅速失去感染活性。因此,HIV不会通过共用马桶、浴盆、衣服传播,也不能通过门把手、游泳池或热水浴缸传播。况且,要有创口,HIV才有机会进入人体。换谁都不会全身伤口还洗澡吧。

    蚊虫叮咬不会传播HIV

艾滋病病毒在蚊虫体内并不会出现复制,当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沾到蚊虫口气上时,一旦暴露在空气中,短时间内可能就会失去活性。另外蚊虫叮咬过程中,只会吸食人体的血液,并不会将血液注入人体内,所以不会传播。况且,如果蚊虫叮咬可以传播艾滋病,那所有从事艾滋病领域的工作人员岂不是很多都得感染HIV。

    共用针头会传播HIV

HIV在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的残留血液里可以存活数天。首先,密闭的注射器针头内是蓄血的,血液残留在针头内不接触外界环境,不容易失活,保持了感染活性。其次,如果是静脉吸毒,经常是使用血液溶化毒P,而且为了不“浪费”,会回抽血液进针管。在这种方式中,共用针头其实相当于是“输血”,因此极易发生HIV传播。

    传播风险归纳

结合多年的临床经验和对国内外研究的公开资料,依据行为的风险程度,将各种行为的传播风险程度进行逐一排序。

    (一)高风险行为★★★★★

1.输注没有保障的血液及血液制品,比如人血白蛋白、血浆、器官移植等。

2.共用注射器和针头的吸毒行为。

3.未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套的性行为。

4.无意识的性行为,比如酒后或是服药后等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性行为。

    (二)低风险行为★★★☆☆

1.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

2.使用了安全套的性行为,但持续时间较久,有可能造成橡胶安全套破裂或脱落的情形。

    (三)理论上有风险,或极低风险的行为★☆☆☆☆

1.使用了安全套(或安全膜)的。

2.深吻,吻到出血程度的行为。

上述的所有“危险行为”的感染概率取决于行为的频率和次数,频率越高则风险越高,次数越多则风险越大。

强调一点,假如对方正处于HIV急性感染期,HIV病毒载量高,传染力增强,即使是低风险行为也有可能被传染。一旦发生此情形,应立即启动PEP(HIV暴露后预防性用药),可到运城市第二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寻求帮助,越快越好,72小时内完成才可发挥阻断作用。

    (四)无风险的行为☆☆☆☆☆

1.正确使用安全套的性行为。

2.肢体的摩擦、按摩,互撸。

3.礼节性的接吻、拥抱、握手、共餐、共用餐具,以及蚊虫叮咬、咳嗽等。

4.接触唾液、汗水、尿液等低病毒载量的体液。

5.共用浴室、泳池、马桶等。

(作者单位:山西省运城市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