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改革应走“第三条道路”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吴理财最近完成的《新时期“乡政”改革思路探讨》课题认为,乡镇政府改革的关键,不在于“国家化”或“民间化”与否,而在于它的性质、职能的根本性转换和结构性优化,即建构一个什幺样的政府组织——权威式还是民主式,是支配性还是合作性,是传统的行政管理(控制)型还是现代的治理型?

这一课题提出,乡镇政府改革应该走“第三条道路”——“乡政自治”,将乡镇政府改革为“官民合作”组织,在乡镇政府维持国家政权组织的基本前提下,增强乡镇政府的自主性,彻底改变它依附于县级政府的状况,使之真正成为乡镇社区有效治理的主体单位。

课题建议,乡镇政府领导人由乡村人民直接选举、重新优化配置乡镇政府的权力;建立和扩大乡镇政府与乡村社会新型的多元的民主合作机制,扩展乡村人民民主参与乡镇政治的管道,使之有足够的政治权力参与到乡镇政府的选举、决策、监督、治理等诸多层面和各种事务当中,使国家与乡村民间社会在乡镇社区治理中达成全面、积极和有效的合作。

当前中国并未产生公共领域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刘伟近日撰文认为,随着现代化、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我国公共领域的内部结构也在发生着一场静悄悄的变革;但由于中国政治生活中一成不变的“特色”和由中国特殊的国情决定的公共领域的相对滞后性,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仍未产生。

刘伟指出,中国现在虽然已经出现了公域与私域分化的趋向,但更多的仍然是形式上的;本来属于公共领域的事情,公共权力的运作却受到了私人关系的支配;公共权力入侵经济领域、社会自治(如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领域和公民私人生活领域的现象一直严重存在;此外,社会舆论中非理性化(如简单的二元化思维方式、情绪化,等等)特征,特别是泛道德化的倾向依然严重,虚假的意识形态以及严重不平衡的社会发展现状,都使得我国这样一个庞大的政治共同体内公共领域中目标的确定和实现有相当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