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良

李安的《色·戒》等数部合作影片因“资格不符”遭金球奖所拒。主办方美国好莱坞外国记者协会于10月31日宣布,将修改金球奖最佳外语片的评审规则

自从日前李安执导的《色·戒》遭美国影艺学院以“资格不符”为由,不准此片代表台湾角逐奥斯卡外语片奖之后,跨国电影制作的“国籍问题”(或更精准地说“代表权问题”)便成为全球电影界不得不正视的大问题。

果然,主办金球奖的美国好莱坞外国记者协会首先发难,于10月31日正式宣布将修改金球奖最佳外语片的评审规则。

据好莱坞外国记者协会表示:“自2009年第66届的金球奖开始,只要非英语对白的外国片中含有美国人投资或拍摄的成分,都将有资格参加金球奖最佳影片评选,从而取代以往该等影片只能参与角逐最佳外语片的规定。”

外国记者协会主席乔治·卡姆拉解释说:“随着美国本土的导演和制片人如今越来越频繁地参与一些外国影片的拍摄,好莱坞外国记者协会深感,惟有将这一类影片归作符合条件的最佳电影单元评选,才更能体现金球奖的公平。经过协会成员一致同意后,新的评比规则将从2009年的金球奖评选开始生效。这个决定距离2008年金球奖提名名单的揭晓仅剩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虽然来得有点晚,但可以让大家能提前了解新规定,将2008年的电影发行工作做得更充分。”

此外,卡姆拉还补充说:“凡是符合最佳外语片单元条件的影片,同样有资格角逐除最佳剧情片和最佳喜剧/音乐片外的任何金球奖单项奖。”换句话说,不管一部影片的对白是用英语或外语,只要拍得够水准,都有机会提名各项金球奖单项奖。

我认为金球奖这个新的游戏规则,是符合国际电影界新发展的明智之举。随着全球化的迅速发展,近十年来电影产业的地区性和国际性交流与合作越来越多,已成为业界新的主流趋势。这种交流合作包括资金、题材、人员、外景拍摄、后期制作、以至各地市场上的发行和宣传等,几乎遍及了每一个部分。越大的电影制作,跨国合作的程度越高。这样做不但可分散投资风险,同时可以扩大市场,是双赢之举。

欧盟成立之后,大部分的欧洲片,不管对白采用何种语言,都成了多国参与投资的联合出品,如此才能顺理成章地在欧洲各国发行上映。香港自2004年实施CEPA政策之后,大部分的香港片也因着眼于内地的广大电影市场而纷纷与内地的电影公司合拍,藉以取得“视同内地电影”的资格在内地同步上映,取得数倍于香港本地市场的票房收入。

而台湾电影基于政府政策的限制,无法像香港电影界那样挥师北上,但有办法的电影业者还是会跨过台湾海峡。像李安执导的《色·戒》,应该是美、中国大陆、台的联合出品,硬要把影片揽为“台湾电影”当然困难,但是要把该片定义为“大陆电影”或“美国电影”亦不恰当。要摆脱这种尴尬,是应该打破“以地理国界规限电影主权”的旧思维了。

由于电影市场的全球化,以往各国“只用本国语言拍摄、只有一种语言做全片对白”的“单一电影格局”早已被打破,在同一部影片中使用多种不同语言(包括本国方言和外国语)做对白的影片不再是个别现象,甚至在本国制作全部用外国语对白发音的影片亦屡见不鲜。去年,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执导的《硫磺岛的来信》和梅尔·吉普森的《阿波卡猎逃》都是正宗的美国片,却因为受到美国影艺学院的规则制约,被迫只能参与奥斯卡最佳外语片角逐,而《硫磺岛的来信》后来获得金球奖的最佳外语片奖也多少透着无奈和荒谬的感觉。

今年的金球奖刚开始报名工作,已经有3部被看好角逐奥斯卡的影片因为和金球奖的规则抵触,不得不放弃最佳影片奖项。这3部影片分别是李安、美国焦点影业出品的华语片《色·戒》;美国导演朱利安·施纳贝尔执导的法语片《潜水钟与蝴蝶》;以及大量采用阿富汗当地语言作为对白,但无论是投资方还是制作团队都是以美国人为主的《追风筝的孩子》。这种严重的情况,逼令主办方正视“数十年来一成不变的电影奖项评比规则已难以适应新局面”的现象,因而有修改游戏规则的大动作。相信在不久之后,美国影艺学院的奥斯卡也会有类似的大动作。

回头看台湾的金马奖,将金马奖定位为“全球华语电影人共享的华语影展”,是一个高瞻远瞩的选择,也是当前两岸三地众电影奖中门户最开放、包容性最广的一个电影评奖活动。今年的金马奖入围名单,就包括了台湾、香港、大陆、新加坡、澳洲、美国等6个地区出品的影片,出现八九十部华语电影报名的盛况,其中有不少是在资金和工作人员方面互相合作的“混血电影”。

不过,金马奖主办方虽有心整合全球华语电影,但也被一些传统的旧思维影响,例如,政府有关方面“通过有港资或外资合拍的大陆电影角逐金马奖,却坚持不让纯中资拍摄的大陆电影角逐金马奖,只能参展不能参赛”的规定,使原已宣布入围几项大奖的《盲山》和《图雅的婚事》及一些其他影片被迫退赛,李扬、王全安、余男等大陆电影人原来有机会获得的金马奖荣誉便莫名地被剥夺了。

(作者为台北知名影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