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周

当年《纽约客》有个主笔叫埃德蒙·威尔逊,爱酒如命,尤其爱喝威士忌,700毫升12年陈的尊尼获加,这哥们儿每天都得整一瓶。老婆让他修割草机,他说:“找人修就是了,不过两瓶尊尼获加。”意思是请人修割草机的费用相当于两瓶威士忌——他已经习惯用酒而不是美元来记账了。

我也是这样子。给您瞧瞧我的账本儿:9月10号给母亲买药,21Y;9月13号洗车加油,15Y;9月21号同学结婚凑份子,30Y……这个Y不是货币符号,是一种酒。我常喝一种私酿散装高粱烧,56度,20块钱一斤,物美价廉,醇香无比,没名字,我给它取名叫“晕头大曲”,简称“晕头”,进而又简称“晕”。“晕”的笔画比较多,简而又简,就成了它的拼音首字母:Y。买药21Y,意思就是买药的钱相当于21斤“晕头”,以此类推。

可我老婆不觉得好玩,她迷信科学,总认为酗酒会短命早死,所以劝我戒掉。问题是我戒不掉。您知道,人类有五种行为容易上瘾:抽烟、喝酒、嗑药、赚钱、当官。酒瘾之大不亚于毒瘾和官瘾,哪能说戒就戒。每天早上我都对自己说:你要滴酒不沾!结果到晚上接到饭局电话就心痒难挠,两条腿不听使唤。饭局上看见酒,心说这回得少喝,结果一喝就爽,一爽就多喝。散局回家,胃里翻江倒海,第二天早上再次发毒誓滴酒不沾,晚上再次赴局狂饮。我相信所有贪杯的家伙都有跟我一样的毛病,我们应该同病相怜,应该互相监督,应该成立一个戒酒团体,然后为这个团体干上一杯。

马克·吐温说,要是不喝酒不抽烟,得到的不过是长寿而已,这话说得真好。再说喝酒也未必就短寿:李白酗酒,活了60多岁;杜甫不酗酒,50多岁死了;初唐有个诗人叫王勃,近乎滴酒不沾,竟然在27岁那年就早早挂掉。咱们开头说的那位埃德蒙喝了一辈子,活到78岁,美国有位伟大的女编剧兼女同性恋朱娜·巴恩斯喝得最厉害,以90岁高龄跟我们说拜拜。

不瞒您说,我曾经从已故的美国作家里面找出酗酒的12人,发现他们的平均寿命是66岁,明显比美国人的平均寿命短。然后我又从里面找出几乎不喝酒的12人,他们的平均寿命才57岁。So,身为作家,咱还是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