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

即使没有宗教信仰,人也有能力在人世间进入更佳道德境地。

今天,异地互害、易粪而食的消息已经远不如以前那幺令人震惊。种稻子的不吃自己种的大米、种木耳的不吃自己种的木耳……像这样的报道不时出现在媒体上(也许还可以添上假疫苗这样的事情),大多数人的震惊和愤怒已经被绝望和麻木所代替。

人们关心这样的事情大多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担忧。他们看到这些问题中的制度因素,但是,又有什幺办法呢?对于食品安全的问题哪里有这幺简单?改变制度,绝非一朝一夕。那幺除了自求多福,哪里还有别的安身立命之道?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是不是什幺都做不了了呢?我想不是的。对人性的启蒙也许就是一件可以做的事情。在从制度中找原因的同时,对人性的晦暗,如贪婪、嫉妒、自利、势利、虚伪、自欺、轻信,我们似乎应该有更多的认识。但这些特征是人类共通的,为什幺在我们的社会表现得如此极端?如此沉沦,真不知伊于胡底。

这看上去是道德的堕落,其实是人性的崩塌,因为许多事情已经超越了“是人就不能去做”的底线。因此,重新认识人性,是重返人类的第一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苏格兰启蒙哲人休谟在《人性论》里,把对人性的认识称为“人的科学”。他指出,人的科学是所有其他科学唯一可靠的基础。人需要先认识自己,然后才能认识自然哲学、宗教、社会或政治制度。

在人的科学里,人性在道德上是中性的,可以从善,也可以从恶。这就意味着,人有能力改变自己。即使没有宗教信仰,人也能在人世间进入更佳道德境地。然而,这也意味着,需要谨慎防备人性中某些因素可能带来的破坏(自私、野心、贪婪、虚荣),并设计合理的制度来加以约束。

对人性保持一种现实主义的怀疑,但不放弃对人类能力和未来的希望,这在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那里有非常典型的表现。他的名言是:“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1793年法国革命期间,他写道:“人类最强烈的激情和最危险的弱点,野心、贪婪、对名声的正当或不正当热爱,全都调动起来,破坏对和平的期待和责任。”1823年大选前,他对选民发表了这样的看法:“大众最关心的不过是收成的好坏和作物价格的贵贱。”

“人性”(human nature)与“人的本质”(the essence of man)是不同的。像麦迪逊这样的思想家并不以抽象或一般化地分析人的本质为己任,他们关注的是可以通过经验观察来了解的人的行为及动机,这是他们所说的人性。例如,人有野心、私心、贪婪心,人也有同情心、恻隐之心、羞耻感和荣誉感等等。

相比之下,对人的本质的确定则经常是哲学或意识形态的抽象或提炼,如人是政治动物、社会动物、理性动物、阶级动物等等。务实的人性思考者是从经验观察来谈人性的,当他们说人性包含野心时,他们并不是说野心是人的本质特征。他们认为,贪婪是可以遏制和自我遏制的。也就是说,人性所呈现的是偶然而非本质特征。换句话说,贪婪是人性的特征,但并非是人必贪。

偶然与本质的区分对我们认识人性与制度的关系有重要的意义。好的制度可以帮助抑制人性中一些不良或有害的特征,自私、贪婪、虚荣、名利心、野心等等,而坏的制度则会助长这些特征,导致个人行为或公共行为的腐败。制度对人性——而不是人类本质——有引导、调适和塑造的作用,原因也正在于此。

改变人性的某些特征,前提是承认它们的合理性,目的是尽量防止它们对社会共善形成危害。在人性上重返人类不是要造就超人类的圣徒,而是像一个正常社会应该的那样,至少给自己的行为画上一条“是人就不能去做”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