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10月29日发布公告称,对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晋华”)实施禁售令,称其涉及违反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行为。

福建晋华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该公司与中国台湾联华电子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后者接受委托开发DRAM(随即存取存储芯片)相关制程技术,由福建晋华提供设备,并依据进度出资,而开发成果由双方共同拥有。2017年,该项目入选中国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下达的2017年集成电路重大专项投资计划,获得中央预算补助资金,已纳入中国“十三五”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

针对美国商务部将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列入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国商务部回应称,中方反对美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反对美实施单边制裁、干涉企业开展正常的国际贸易与合作。中方敦促美方采取措施,立即停止错误做法,便利和促进双方企业开展正常的贸易与合作,维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