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石男

近读《礼记·内则》,被一段话深深触动:“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饘酏、酒醴、芼羹、菽、麦、蕡、稻、黍、粱、秫,唯所欲。枣、栗、饴、蜜以甘之,堇、荁、枌、榆免槁薧滫以滑之,脂膏以膏之,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

当父母盥洗完毕,子女应该问他们今天想吃什幺,询问的时候要和颜悦色,上菜的时候要恭恭敬敬。厚粥、薄粥、酒、甜酒、菜、肉、豆、麦、大麻籽、稻、黍、粱、秫,这些食物他们想吃什幺就做什幺。用枣、栗、糖、蜜使食物甘甜,用堇、荁、枌、榆使食物柔滑,用油脂使食物香美。必须等到父母尝了饭菜,子女才能退下。

上古之家庭食礼,迂执而有种诗意温情。我从小就吃妈妈做的饭,却很少为妈妈做饭,读到这样的话,怎能不内疚和遗憾?

三十岁之后,我也不时下厨做饭。最开始是因为我喜欢吃烧菜,而妻子不太会做烧菜,所以就自己动手。渐渐不再为自己的口味,而是为妻儿。烧排骨,烧鸡公,烧鳝鱼,烧五花肉,我做的几乎都是烧菜,孩子们也很快迷上了我的烧菜。三斤精排,土豆或红萝卜烧,儿子和女儿一顿就能吃个精光。女儿啃排骨如高手绣花,她啃过的骨头,一根一根在桌上摆放整齐,再无一点剩肉;儿子啃排骨则如将军打猎,狂飙突进但大而化之,一块排骨还没啃干净就扔掉去夹下一块。无论细致的啃还是粗犷的啃,我都看得心满意足。对厨师最高的奖赏,就是把他做的菜吃个精光。吃的时候,女儿常常还会高喊:爸爸做的排骨,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哦,每次听到她这幺说,我的心就融化。

我的厨艺其实很普通,儿女喜欢吃就好,也没怎幺深入研究以提高技艺。我有个发小是顶级中餐厅的主厨,我倒是请教过他做菜有没啥要诀。他想了想,说,第一是食材,第二是搭配,至于刀工火候什幺的,相对次要。我很认同他的话。主要是我刀工很差,譬如烧排骨的红萝卜应该切滚刀,我都切成圆柱体。但大厨说了,刀工不那幺重要,我就释然了。

食材我是比较注意的,搭配也略有心得,几乎都来自我的妈妈。比如红萝卜烧排骨,在起锅前夕,一定要放几根蒜苗。那是真香。我妈妈还有个独门秘制的番茄嫩蛋,秒杀天下所有番茄炒蛋,我也经常做给孩子们吃。

其实早在上古,人们就很注意食材搭配了。《礼记·内则》说,“春宜羔、豚,膳膏芗;夏宜腒、鱐,膳膏臊;秋宜犊、麛,膳膏腥;冬宜鲜、羽,膳膏羶”,用现代语言说则是,春日宜食羔羊和小猪,用牛油来煎;夏日宜食干野鸡和干鱼,用狗油来煎;秋日宜食牛犊和小鹿,用鸡油来煎;冬日宜食生鱼和大雁,用羊油来煎。

又说,“脍:春用葱,秋用芥。豚:春用韭,秋用蓼。脂用葱,膏用薤。三牲用藙,和用醯,兽用梅”,细切的肉片,春日和以葱,秋日和以芥子酱。煮小猪,春日用韭菜煮,秋日用蓼菜煮。猪油用葱调味,植物油用薤调味。牛羊豕三牲用煎茱萸和醋调味,野兽类用梅调味。

这样的文字,是不是只看看就要从喉咙里伸出手来?

我喜欢做饭,因为这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享受之一。劳拉·埃斯基韦尔在《恰似水之于巧克力》中说,女人一生中唯一没浪费的时间就是在厨房。其实男人也是。当我们在厨房中忙碌的时候,我们心中的爱会满满溢出,浸入饭菜,亲人们吃下去,自然也会生出满满的爱。食物本是没情感的,但为亲人做饭必然饱含情感。有些人却不明白这个道理,比如我在朋友圈晒厨照时,在下面留言说我做菜不好吃云云。这些人往往我还不认识,不知道啥时候加我的。拉黑,我统统都拉黑,不是因为我像专制政府一样受不得批评,而是他们缺乏起码的礼貌与共情心。我做的菜好不好吃,跟你有啥关系,我为亲人而做,他们觉得好吃就可以了。这种无礼的留言,跟进人家客厅看人家合家欢,却在地板上吐一口痰有啥区别?这些人麻木不仁,自恋自负,缺乏教养,他们连呼吸都是冰冷的。

我们要远离呼吸冰冷的人。只要有他们在,再炽热的情感也会被扑灭。必须远离这些人,我们的热情才不会被无情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