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7部委联合发文,警示代币发行融资风险,“代币发行融资 (ICO) 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