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法人》记者 吕斌

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法制漏洞,凸显了法制化建设的任重道远,而新近透出的改革新思路,将有力推进资本市场法制化改革走向渐趋明朗

如今的资本市场,改革力度正在明显加大。

近年来,国际经济发展复苏缓慢,国际金融市场大幅振荡,国内经济同时面临着产业结构不合理、产能结构过剩等经济转型时期的多重压力,经济运行不稳定的因素增多。

在此背景下,国内资本市场表现相对低迷,股票市场波动较大。监管部门也加大了监管及惩戒力度,IPO历经长时间暂停之后,于2013年底刚刚审慎重启。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看不见的手”若想稳定、有序、高效地运转,必须有“看得见”的法制来引领、促进和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决定性”作用的提法引起了各界高度关注,从“基础性”升级到“决定性”,说明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更加鲜明,对其运作规范的要求必将越来越高。此时探讨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化改革,意义重大。

改革的良机

根本上还是规则的对接。

“中国现在最奇缺的不是商业智慧,而是法商智慧,就是既要玩好商业游戏,更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玩好有规则的商业游戏。”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孙选中认为,上市公司作为代表中国所有企业的一种领先管理、高级管理的典型代表,更需要符合法商精神理念来治理,这是市场经济提出的要求。

不久前结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纲领性文件,包含很多创新的设想和思路,其中最核心的是市场化地位有了实质性的改变。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而强调其决定性作用的寥寥数字,意味着法制化道路的重要进程。

孙选中认为,市场的根本就是规则、就是法制。而这样的一种转变,与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进程完全一致。

“资本市场未来的改革,一定是用规则、用法制来改变今天资本市场的现状。”孙选中表示,中国资本市场早期的发展是在特殊背景下开展的,潜存着很多问题,市场化因素相对缺乏,一些行为并不理性、不讲规则。

而对于资本市场法制化改革来说,核心就是围绕市场化进行,把更多的权力交给市

目前,中国经济已经逐步和世界融为一体,而如何从大环境上与世界对接,场,由市场来主导、来决定。

截至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化进程一直在推进中,法制化建设也颇有进步,如打击内幕交易、规范重组、IPO暂停等重大作为。但与此同时,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国有成分偏重及立法不够完善等原因,在一些重大违规违法事件的处理上,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较为普遍,导致在处理方式上比较折中,对于中小投资者通过法律索赔等渠道也不够开放。

在这些背景之下,改革的力度和广度都有待加强,维护资本市场公平与公正、提升资本市场法制化整体水平,尚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人治到法治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李祝用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改革的再出发,三中全会出台的一系列重大的改革举措特别是关于经济改革方面的重大举措,必将通过法律的修改或制定的方式来实现。

“三中全会的《决定》实际上就是一个法律建议书。”李祝用认为,在这一背景下,为了改革推动的几年中,法律制度尤其是有关经济的法律制度,都将发生重大的变化。而资本市场法制化的重大变革,也将给行业带来一系列重大变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法律变革已全面启动,多部重大法规启动了修改工作,而一些新的法规也陆续加紧出台。包括公司登记制度、土地市场规则在内的相关政策开始出创新内容,资本市场上IPO重启也已进入倒计时。

“这些变化,能不能适合市场的需求,能不能更加科学、完善,就需要包括企业在内的各方来主动参与、研究。”李祝用表示,与此同时,一些法规的修改所产生的新规则,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管理及合规成本,企业也需要在内部进行自我调整,以迎接新规则的到来。

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出现一系列违规、违法事件,如轰动一时的银广夏、万福生科事件等。作为投资者来说,最为担心的事情就是买到财务造假的公司的股票,这些公司外表光鲜亮丽,内部却腐朽空洞。

而发生这一现状的根源,正是公司的股东、管理层为了上市过关而违规、违法,蓄意造假。

“证监会在一年审核的800多家IPO公司里拿掉了100多家,其中很多就属于财务造假或者说股权结构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实等等。”中央财经大学应用金融系主任、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韩复龄表示,此类公司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被查出问题撤回申请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今后将并非如此。

对于改革之后的资本市场来说,监管者的重点工作由此前的审核企业够不够上市标准,转为信息披露是否真实、财务状况是否造假以及相关上报的及时性。作为上市公司来说,除了承担相应的其他责任之外,很重要的一项责任就是法律责任,这也是对投资者的诚实义务。

“我们讲国家的改革发展,要从原来的人治走向法治,那幺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良性的发展,也需要从人治走向法治、走向规制。”韩复龄认为。

改革再出发

11月19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在财经年会上明确表示,行政主导资本市场20多年,围绕市场化的外部生态环境也没有市场化,中国资本市场唯一的出路是用法制化保证市场化推行。

监管者明确的法制化理念,无疑将有利于推进资本市场的全面革新,改革的再次出发,已然箭在弦上。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认为,股票发行制度又审核制逐步过渡到备案制或注册制,是各方长久以来的呼吁。而相关改革的推进,目前仍受法律约束,当务之急是对《证券法》进行修改。

《证券法》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基本法,施行至今,尽管监管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但《证券法》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针对市场出现的众多弊端与缺陷,有必要提升到法律的高度上。

而从市场实际出发,《证券法》的修订必然对资本市场带来持续利好。

目前的资本市场法制体系,对于违法成本规定过低,现行《证券法》中对于违规者的处罚基本以罚款为主,且金额通常并不高。尽管近年来也有因上市违法而追求刑事责任的案例,但仍属少数。鉴于资本市场违规行为不断增多且愈演愈烈的现实,修法时大幅度提高违规成本十分必要。

与成熟市场相比,中国资本市场对于投资者保护的力度偏弱,不少学者建议制定《证券投资者保护法》以改变现状。此外,《证券法》中对于退市制度的制定远未完善,这也导致对一些违规违法上市公司缺乏强制退市措施,而集团诉讼制度的缺失,也不利于投资者利益的维护。

吴晓求认为,改革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应该是,监管部门在发行审核过程中监管重心后移。此前的监管重点是放在股票发行的入口,即募集股票的相关文件如招股说明书等,而今后,这一工作应交给专业机构来做,监管部门则把审核重点放在上市过程中及募集资金之后,审查期是否有挪用资金的行为,是否有违法交易以及操纵市场等行为,其中包括虚假信息披露、财务造假等违规违法行为。

“一家上市公司未来怎幺样?公司值多少钱?股票价格应该是多少?我认为不应该由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来作出判断,而应该交给市场、交给专业机构,让他们来作出判断。”吴晓求表示。

毫无疑问,只有改革与创新才能使中国资本市场的春天来临,改革应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不能只争朝夕,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要在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的理念中,才会逐步迎来巨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