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瑞·拉米拉

不管是因为环境所迫,还是出于某种病态的心理,对我们人类而言,吃人肉一直是种禁忌。但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人吃人的现象确实不止一次地发生过。

“我把她们的肉从骨头上剔下来,先是腿,再是手,然后再把内脏掏出来。肉我喜欢加点盐直接煮着吃,但在吃内脏之前,我会先进行一些仪式……”这段耸人听闻的陈述来自一位巴西男子_这名男子因深信邪教理论“吃人肉可以净化灵魂,”以请保姆的名义先后诱骗了9名年轻女子上门,然后将她们肢解并烹食了。上述那段话是在2015年6月,他在法庭上坦白自己如何肢解那些女子的经过,在场的陪审员们听后无不感到毛骨悚然,他们表示:“这个人_定是疯子,是变态!一个正常人肯定干不出这幺可怕的事情!”

但当我们冷静下来,仔细审视这个事件,我们或许会发现,虽然现在我们人类自诩生活在一个文明的时代,但食人这种普遍被认为是野蛮的、落后的陋习,好像并没有离我们太遥远。

关于“食人”的暗喻

我们人向来都是杂食动物,从茹毛饮血的时代走来,无论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没有什幺是我们不吃的,唯独在食人这件事上,我们还是很忌讳的。

但尽管如此,在我们的日常语言文化中,还是常常会透露出一些带有“食人”意味的影射。比如,当两个人在挨着说悄悄话的时候,—方如果凑得太近了,另—方可能就会说:“你稍微过去点儿,你都快把我耳朵给咬下来了。”当我们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对象时,我们会情不自禁地想:“我好喜欢他啊!真恨不得把他给一口吃掉!”当我们很轻松就击败了对手之后,我们会不屑地表示:“他还不够我塞牙缝的。”这些看似漫不经心的话语中,都带有“食人”的暗示,为什幺会如此?难道人性中天生就带有食人的倾向?

食人的历史

“食人族”这个词的出现,是在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之后。哥伦布在听当地土着人讲加勒比人如何吃掉自己的俘虏时,听错了一个音,所以才有了和加勒比人同词源的另一个词——“食人族”。食人族的存在,意味着人吃人的事件并非偶然,而考古学的证据也表明,过去人吃人的现象曾经非常普遍,人类食人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80万年前。

在1994年,考古学家在西班牙北部的阿塔普埃卡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了最早来到欧洲的“先驱人”的化石。研究证实,这些史前人类也是食人族,而且他们尤其喜欢吃儿童的肉,因为洞里发现的遗骸都来自儿童和青少年,化石层的分布显示,这种食人行为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续在发生的。专家还表示,这些先驱人居住的地方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这意味着他们并不是因为缺乏食物而食人,他们食用的可能是其他族群的儿童,因为在当时,这是防止其他族群扩大,和他们争夺有限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公元前133年,在努曼西亚城被罗马军队包围之后,因为食物紧缺,努曼西亚城中也出现了大规模的食人现象。最开始,努曼西亚人只吃自然死亡者的肉,但渐渐就出现了弱肉强食的现象。为了生存,强者会联合起来杀掉较为弱小的人,再分食他们的肉。

除了威慑敌人和饥荒是食人的原因,在不少的意外事故中,也有食人行为的出现。1846年,美国一支87人的淘金队伍被困在了冬天的山区,在吃掉了牲畜、皮带和毛毯后,他们不得不吃掉死去的同伴为生,最后,这87人中只有48人活了下来。1972年,赴智利比赛的乌拉圭橄榄球队所搭乘的乌拉圭空军571号航班坠落在了安第斯山脉,在粮食断绝了后,饥饿战胜了所有人对生命的尊重,剩下的人开始吃死去人的尸体,最后,其中一部分人顽强地存活了下来。这次事件还被美国导演弗兰克·马歇尔改编并拍成了电影《天劫余生》。

食人习俗背后的意义

如果说为了求生而吃人肉是不得已而为之,那把食人作为一种传统习俗来遵守,在我们今天的文明社会看来,简直就是匪夷所思了。但在很多的食人族部落中,食人行为就像其他的风俗习惯一样,因为有着一定的意义,所以被代代相传了下来。

从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中的食人族部落,到亚马逊盆地和斐济岛的原始部落中,都有着食族外人和族内人的传统。他们会把从敌对部落俘虏来的人吃掉,以此作为对神明的献祭,希望神明能保佑本族的部落永远强大。这绝不是单纯为了吃肉,因为他们不是什幺俘虏都吃的,他们只会挑最勇猛的俘虏来吃,他们相信只要吃掉最勇猛的敌人,就能获得他的力量和勇气。他们不仅自己吃敌人的肉,还会给孩子吃这些肉,让孩子从小就能获得更多的力量,以后才能战胜其他部落的敌人。

范德堡大学的人类学家贝丝·康克林,在1985年到1987年之间曾深入美洲的食人族部落,研究他们的食人习俗。她发现,这些食人族不仅吃敌人的肉,他们连亲人的肉都吃。因为在他们看来,在亲人逝去之后,唯有吃下他的肉,才是对他最好的告别。他们相信,吃下已逝去亲人的肉,才会让亲人和他们融为一体,亲人的血和肉留在了他们的体内,也会让他们获得来自亲人的智慧和勇气。就像达·芬奇曾说的:“我们的生是建立在他人的死之上的。在死者体内,无知无觉的生命潜伏着,等待与另一生者的胃结合,重获知觉与智慧。”

病态的食人欲

除了为求生而食人和群体性的食人习俗之外,还有一些人,是出于某些病态的心理而食人的。2001年,一个名叫阿明·迈维斯的德国男子公开在“食人社区”网站上发布广告,寻找一位“18到30岁之间,体格强壮,愿意被吃掉的人”。更难以置信的是,竟然有一个名叫布兰德斯的人主动联系了迈维斯。两人约在了圣诞节见面,随后迈维斯将布兰德斯分尸煮食并将这个过程录制成了50多卷录像带。在被警方逮捕后,迈维斯一直狡辩称,他这不能算是谋杀,他只是“帮助”被害人按他自己选择的方式死亡,但德国法庭依然以谋杀罪名判处了他终身监禁。更讽刺的是,入狱后的迈维斯变成了一名素食主义者,他还积极帮助警方处理食人相关的案件,据他透露,在德国至少还有100名以上的食人者。

2013年11月,德国男子德特尔夫在一个关于屠宰和食人幻想的网站上邀约了一名波兰商人来到他位于山上的度假屋中,随后他花了5个小时将这个波兰人肢解,并吃掉了他的生殖器官。但由于警方没有掌握充足的证据证明波兰人的死是自杀还是他杀,德特尔夫最后仅被判入狱8年半。

除了以上两位,历史上着名的食人魔杀手还有被称为“布鲁克林吸血鬼”的亚伯特·费舍(1870-1936),他至少侵犯了数百名儿童,还对其中一些儿童进行了阉割,并食用了他们的肉。医生诊断他为偏执狂精神病患者,他最后死在了美国监狱的电椅上。

还有被称为“俄罗斯食人魔”的安德烈·奇卡提罗(1936-1994),他至少杀害了52名妇女和儿童,每次行凶都有一个残忍的共同点,就是将被害人的眼球取出,他甚至声称自己最喜欢饮用被害人的鲜血。在奇卡提罗被捕后,他还试图以精神分裂症来逃避法律的制裁,他称自己在正常生活中是模范丈夫和父亲,只有在某种特定情形下才会成为一个屠夫,他说:“我发现自己在不同环境中会有不同的自我,我无法控制自己拿起刀的手,就好像被魔鬼控制了一样,尽管这违背我的本性,但我无法抗拒。”

食人魔杀手除了男性之外,也有女性。德国女子安娜·齐默尔曼就是一位罕见的女性食人魔,她于1981年谋杀了自己的男友,然后分多次食用了他的肉。

解析食人欲

尽管关于食人魔杀手的案件层出不穷,但这些食人魔都是因为犯有谋杀罪而被起诉的,还没有一种专门的罪名叫“食人罪”,因为食人在法律意义上并不是一种罪,只是道德和人性层面上的一种禁忌。食人这一行为甚至没有被列入《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相关的医学研究也少得可冷,对于食人这一敏感的话题大家始终讳莫如深,最后只能笼统地给这些食人者都贴上了“心理变态”的标签。

心理专家认为,这些食人魔杀手可能都患有人格障碍,他们的性格中都包括了反社会性、自恋性、边缘性、冲动性的成分,有些人可能还有虐待狂的倾向,喜欢通过施虐来达到兴奋状态。对这些患有人格障碍的人来说,一旦他们自身的冲动控制能力较弱,心理调节能力较差,很容易就会将内心的“食人恶魔”释放出来,用这种残暴的方式来发泄自己内心深处不为人知的欲望。

不过,心理专家的这种分析,仅适用于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中的食人者,以食人为习俗的食人族不在讨论范围之内。因为食人这种在现代人看来极其野蛮、落后、可怕的行为,对于食人族来说,是种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人类学家弗朗西斯·埃德加·威廉姆斯在研究了多年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食人族后,写了一本名叫《食人社会》的书,他在其中写道:“现代人对食人族带有根深蒂固的偏见,认为他们野蛮、原始、未经教化,这种想法其实非常可笑。因为在食人族看来,现代人选择埋葬逝去的亲人,任由亲人在泥土中腐烂,才更是一种野蛮、无情的体现,只有像他们一样食用掉逝去亲人的肉,让亲人身体的一部分融入生者骨血,才能让亲人得到永生。”同时,他还表示,食人族并不因为食人行为本身,而比自诩文明的现代人更残忍,相对食人而言,人类还有更多的暴行需要反思。

[译自西班牙《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