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莉

目前,中国的自由贸易区遍布全球。14个已签约的自贸区,以及关联30多个国家/地区的12个自由贸易协定(简称FTA),涉及亚洲、非洲、北美、南美等地区,几乎覆盖全世界。

除了与国外签订自贸协定,国内的自贸试验区建设也是如火如荼。自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并在投资自由、贸易便利、税率优惠,以及金融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后,2015年4月中国的天津、广东、福建三地自贸试验区也相继获批设立,同时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启动建设。

“在开放发展理念下,新一轮对外开放,发展自贸区网络体系,形成中国自贸区的战略以及中国自贸区的战略实现路径,是当前对外开放的一个重大任务,也是一个重大突破口。”国经中心总经济师陈文玲在近日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国经中心)举办的“经济每月谈”上如是说。

自由贸易区的独特“魅力”

全球的自由贸易区为何有如此大的吸引力?陈文玲称:“自由贸易区通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谈判,不像WTO规则所要求的全部成员国必须达成一致、遵守共同的规则。在个别政策上,会一定程度地让渡国家主权,比如关税、财政税收、产业政策各方面的让渡;此外,在产业、贸易投资、税收、金融等方面,都有着非常具体且开放的政策。”

这些自由贸易协定的达成,对于推进全球自由贸易,以及中国进出口的增长,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仅以中韩、中澳两项自贸协定为例,自2015年12月20日起实施两个月的时间,上海关区两项自贸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受惠货值12.4亿元、税款优惠3992万元。

2015年12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健全保障体系、完善支持机制、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

目前中国已成立的四个自贸区定位都各有侧重。上海自贸区面向全球,作为中国第一个自贸区,为全国积累可复制经验的同时,更多考虑的是怎样与其金融中心的地位相衔接。天津自贸区则是着眼与京津冀的协同发展,服务于华北、东北老工业基地、西北等三北地区,促进环渤海经济带的产业结构调整,并且面向东北亚;在经贸、文化、教育等方面,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两岸此前交流合作发展快速,福建自贸区的成立希望促进两岸在区域经济合作和城市交流朝着更深层次发展;广东自贸区将更加突出同香港、澳门的合作,特别是加强对香港澳门高端服务业的开放、衔接、转移,同时,广东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自贸区平台也将发挥桥头堡的作用。

四大自贸区的成立,激发了外商在华投资的极大热情。数据显示,2015年1月至9月,自贸试验区共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639家,90%通过备案设立,吸收合同外资3461.1亿元人民币。其中,去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同比增长52.6%,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去年挂牌后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同比增长均在3倍以上。

自贸区的对外资开放举措,尤其是服务业比如电信、商贸服务、医疗、租赁、物流、法律服务等行业的开放前景,让更多国内外企业聚焦。例如,亚马逊等不少海外电商也陆续在上海设立公司;阿里巴巴公司旗下的天猫国际跨境O2O体验中心也在天津自贸区开业运营。

“一带一路”战略的延伸

目前,中国正以“一带一路”为中心,构建全球化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

陈文玲表示,“十三五”期间,中国自贸区战略的推进速度更快。她建议:“推进自贸区建设,首先我们要取得成熟经验,加快复制推广的一整套做法要形成体系,成为推广的范式,和国际上更高标准的贸易规则相接轨;其次,要构建自贸区的网络体系,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战略总的框架下,构建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主的自由贸易区网络体系。”

陈文玲认为,“一带一路”这样一个倡议,让更多国家通过设施连通、政策沟通、畅通的货物运输,资金融通,还包括民心相通,通过这“五通”打通了各个国家之间有形、无形的壁垒和障碍。“这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让我们在全球的产业链、价值链、服务链中实现无障碍转移,这实际上是一种共享经济,也是五中全会提出的‘共享’理念的国际化诠释。”她说。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主任袁波认为,当前,我国自贸区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一带一路”国家建成的自贸区还不多;正在谈判和研究之中的自贸区虽较多,但还面临一些困难与障碍。谈及原因,他说:“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因为担心我国产业竞争力与经济实力过于强大,如果在世贸组织承诺基础上对我国进一步开放市场,将难以承受竞争压力与市场冲击,难免对与我国商谈自贸区存在抵触心理,且最不发达国家已经享受我国给予的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另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制度化水平较低,对国际规则的了解程度不足,自贸协定谈判能力较弱,因而也不愿与我国商谈自贸区。”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要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也要求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因此,我们需要将自贸区战略与‘一带一路’战略全面对接,使之形成合力,共同服务于国家的总体对外战略。”袁波说。

袁波建议,首先要充分认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自贸区的重要意义。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大多为发展中国家,有些国家还不是世贸组织成员国,总体关税水平较高,市场开放水平较低;西亚、中亚和沿线欧洲国家的最惠国关税税率大都在5-10%之间;而南亚和非洲国家关税水平大多在10%以上,有些甚至超过20%。在关税壁垒之外,区域各国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形式多样的非关税壁垒。在“一带一路”沿线推动自贸区建设,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不仅有利于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友好往来,还有利于提升双边经贸合作水平,更好地保障企业在这些国家的贸易投资安全。

其次,应以更大的包容性灵活推进与“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的自贸区建设。欧盟与发展中国家建设自由贸易区也经历了由低水平、窄领域、非互惠的优惠贸易安排逐步过渡到较高水平、宽领域、互惠的自由贸易协定的过程。袁波解释说:“当前,许多‘一带一路’沿线中小发展中国家对于与我国商谈自由贸易区还存在顾虑,我国推动建设的自贸区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最大的不同在于其更加具有包容性,尊重各个国家的发展实际,因此,在与这些中小型发展中经济体建设自贸区时,应考虑灵活推动自贸区建设进程,给予更多优惠待遇,形成更加稳固的经济纽带,促进我国自贸区网络的延伸。”

三是探索与“一带一路”国家打造具有发展中国家特色的自贸协定范本。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机遇,与沿线国家建立包含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经济合作协定等各种形式在内的自贸区,将符合我国及沿线国家发展需求的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以及产业、园区和地区合作等新议题纳入其中,形成具有发展中国家特色的自贸协定范本。

最后,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提高其谈判能力。

以开放赢得主动的发展

事实上,中国是在用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倒逼新一轮的改革开放。中国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就认为,上海、广东、福建、天津自贸区的设立,将为中国打造新一轮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014年年底,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中指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的重要平台,我们不能当旁观者、跟随者,而是要做参与者、引领者,善于通过自由贸易区建设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维护和拓展我国发展利益。”

在经济增长中由被动变主动,引领国际竞争,这意味着整个改革开放的标准又提高了。

商务部经济研究院原院长霍建国指出,当前在吸引外资方面,整个的投资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自贸区的扩围会对我们吸引外商投资、扩大利用外资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起到积极的效果。果不其然,这两年外资增长超过8%,其中一大半落地的外资都是集中在上海、广东等地。”他说。

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执行局主任张晓强介绍,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例,去年,上海自贸试验区加上对浦东的扩区,在上海1/50的区域面积上创造了全市1/4的生产总值,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去年浦东新区生产总值增速达到9.2%,比上海全市高了2.2个百分点。去年上海浦东新区实际外商投资接近80亿美元,占全国外商投资的7%,呈现大幅增加的态势,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先进制造业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去年,浦东新区、上海自贸区的服务业比重已经占到整个地方生产总值的70%,动力转换效果非常明显。”他表示。

张晓强认为,这几个已经开始的自贸区试验,已经开始发挥积极作用,但仍有挖掘的潜力,特别是在高端制造业。“受到了负面产品清单的一些影响,在高端制造业上还没有全面放开,影响了一些高端制造业的合资合作和落地,在进一步推动开放当中还要继续研究探讨解决这些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90%以上的货物贸易如果能够实现零关税,一般都可以视为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之前欧美的定位一般在95%,我们基本能够做到90%左右。中韩自贸区的水平就比较高。”他指出。

另外,霍建国也特别关注服务业的全面开放,“可以列出特定领域的限制条款,以及有条件的准入政策,但是基本的原则还是要不断实现开放。”他建议,实施自贸区战略应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掌控开放的节奏和顺序,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规划有序的时间表;二是在开放发展的顶层设计下强化实施自贸区的法制环境和制度性安排;三是提高经济主管部门驾驭经济、引导经济的能力,特别是在复杂的金融市场面前保持定力,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不断改进的负面清单制度

提到自贸区的建设,就不得不提到负面清单。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成功,非常重要的一个特点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率先在上海自贸区推进,并且不断深化。

负面清单管理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凡是与外资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对此,国经中心经济研究部处长张焕波认为,这个话题之所以越来越热,原因之一是全球新一轮的贸易投资规则正在形成,更加讲求公平交易。

去年10月,《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意见》当中明确提出2018年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张焕波认为,其难度比较大。他说:“目前来看资金是针对自由贸易区试验,因为自由贸易区的范围是有限的,要扩展到全国,时间是比较紧迫的,我们所作出的承诺力度是相当大的。”

张焕波进一步建议,首先是要完善国家经济安全审查机制,提高反垄断的专业化水平,做到动态监管、实时管理、定时稽查,同时防止不正当竞争,通过顶层设计建立统一的监管部门,从针对外企监管向针对行业监管转型;其次,加强信息共享,打造社会多元共治的监管平台,探索监管外包制度,引进专业而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代管;最后是要以金融管理体制为核心建立市场主体性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同时用系统的法律准则破解监管的碎片化问题,处理好改革与法制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