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林

2008年8月中旬,贵州省毕节市举行盛大的火把节。火把节晚会上,胡蓉跟着众人跳起了美轮美奂的铃铛舞。一个帅气的小伙子加入队伍载歌载舞,围着胡蓉转。散场后,小伙子上前自我介绍:“我叫裘晓光,对你一见钟情,处个对象呗。”此后两人开始交往。

胡蓉父母不同意二人交往。胡蓉正处于青春期,叛逆的她索性辍学并与裘晓光租房同居。

2009年12月,他们生育了儿子裘伟。相隔三年,胡蓉又产下女儿裘艳。裘晓光在建材市场做装卸工,胡蓉在家带孩子。日子虽然过得清苦,却很温馨。

女儿裘艳入读小学后,胡蓉有了大把的空闲时间,裘晓光提议道:“听人说现在做网红很赚钱,你长得漂亮又能歌善舞,开直播说不定会走红。”胡蓉觉得裘晓光的建议有道理,遂着手进行准备。在此期间,裘晓光请朋友在他们的租赁房内布置背景,采购设备,帮助胡蓉做了前期工作。

2019年10月,胡蓉在某平台实名注册了账号,并开通了直播间。她独具特色的“铃铛舞”,很快吸引了很多人关注,粉丝数迅速增长。同年12月,胡蓉又在该平台注册了另外一个账号,进行轮换直播。

胡蓉的直播收入越来越多,为了与粉丝互动,她不时外出。裘晓光很不乐意,两人时常争吵。裘晓光说:“要幺领结婚证,否则我不放心。”胡蓉说,她父母不同意两人的婚事。裘晓光继而提出共同从事直播事业,胡蓉婉言相拒说:“你每天喝两顿酒,喝醉了就发疯,如果把我直播的牌子搞砸怎幺办?”

随着胡蓉走红,一些商家慕名而来,请她直播带货,还邀请她参加商业演出。为方便开展工作,胡蓉考了驾照并按揭贷款购买了丰田轿车。办理牌照时,裘晓光坚持要把车辆登记在他的名下。胡蓉没有同意,两人又大吵了一场。

自从胡蓉做直播挣钱后,裘晓光便不再交家用。但他却惦记着胡蓉的收入,追问粉丝打赏和直播带货的数额和商演的收入,胡蓉不胜其烦。一次,裘晓光又喝高了,胡蓉正在直播唱歌,他冲上前把胡蓉推开,看了看视频上显示的粉丝数,竟有五十多万。裘晓光骂骂咧咧地说:“不是我出的主意,哪有你今天?成了网红,就把我一脚踢开。”

2020年下半年,胡蓉父亲胡金洪患了癌症,动了大手术。裘晓光幸灾乐祸地说:“报应,谁叫他不认我这个女婿!”胡蓉生气地说:“我看你心理阴暗得很。”隔了几天,裘晓光从胡蓉的手提包里翻出医院的结账单,费用25万余元。他抖着账单吼道:“没经过我同意,你有什幺权利付这笔钱?”两人的冲突愈加激烈。

胡蓉心灰意冷,决定与裘晓光分手。裘晓光说:“我也不想过下去了,你的两个直播账号,总共有一百多万粉丝,这是一笔巨额财富,我也有份。”裘晓光还说粉丝打赏、直播带货和演出收入至少有100多万元,必须作为共同财产分配。胡蓉予以否认,说不但没有存款,之前买车时还欠了别人近3万元。

2021年3月,胡蓉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请求,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她提出双方所生儿子裘伟由裘晓光抚养,女儿裘艳由自己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共同财产私家车归胡蓉所有;共同债务2.84万元由裘晓光偿还。

裘晓光表示同意解除同居关系。他在法庭上辩称,胡蓉在某平台运营的两个直播账户,由他帮忙炒红,现共拥有100万粉丝,按每个粉丝5元的价值计算,其资产价值达500万元。该资产系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胡蓉应支付其250万元。裘晓光还主张胡蓉应向其支付医治其父亲胡金洪的费用25万元。

裘伟已年满12周岁,庭审期间,办案法官征求其意见,裘伟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裘晓光要求胡蓉分割直播账号价值250万元的抗辩理由,因没有相关证据证明,不予采纳。

2021年5月5日,一审法院判决,裘伟由裘晓光抚养,裘艳由胡蓉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双方共有财产私家车归裘晓光所有,按揭款亦由裘晓光支付。

一审宣判后,裘晓光提出上诉。他陈述称,胡蓉上传直播平台的视频均是他参与拍摄、剪辑、制作。两个直播账号通过粉丝打赏、直播带货等方式陆续获得上百万元收入。同时,直播账号属于新时代网络背景下的新生财产形态,应当认定为具有财产属性价值的成果,属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另外,双方同居期间,通过粉丝打赏、直播带货、商业演出等获得相当的经济收入,该部分资金由胡蓉提现到自己银行卡内,金额约为30万元,应当对半分割。此外,私家车登记在胡蓉名下,且尚欠按揭贷款,一审判决该车归裘晓光所有没有考虑具体情况。

庭审期间,法院查明,以胡蓉身份信息注册的直播账号已被封号,并被永久性关闭直播权限。同时经法庭询问,胡蓉同意双方共同购买的私家车归自己所有,车辆按揭款也由自己偿还,她补偿裘晓光4万元。

对于裘晓光主张分割直播账号财产价值500万元及胡蓉名下银行存款的问题,二审法院认为,涉案直播账号系胡蓉身份信息注册登记,因直播账号具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其收入来源于粉丝打赏、直播带货、商业演出等,离开胡蓉的参与和投入将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故涉案直播账号不具备经济价值。同时,裘晓光也未提交证据证明胡蓉名下银行存款的具体金额,裘晓光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2021年12月27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进行部分改判,双方共同购买的私家车归胡蓉所有,该车辆剩余按揭款由胡蓉偿还,由胡蓉支付裘晓光4万元,驳回裘晓光的其他上诉请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直播账号如果仅具有娱乐性,或者娱乐性远大于财产性,一般不应当分割。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直播行列,无论是从获取收入还是流量角度,好的直播账号在直播市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运营得好的直播账号可以成为挣钱的工具。因此,直播账号虽然并不是可以直接分割的财产,但其背后的价值应该是可以估算的。

然而,目前对网络虚拟财产的评估和分割处置,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是夫妻或同居生活的男女共同运营的直播账号,法院在处理此类财产纠纷时,往往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采用一方获全部虚拟财产,同时按比例支付另一方折价款的方式进行,但一般并非通过判决的方式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