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帮妻子还完婚前债务后不久妻子就消失了,当时她没写欠条,我们也没有合约,只有银行的转账记录。要是离婚我怎样才能要回那些钱?

答:

建议你们在协议离婚时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若无法协商解决,你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偿还借款。

关于债务的性质,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你与妻子明确是借款,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后仍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间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你可以先与妻子联系,双方在协议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时明确债务性质。如果对方拒绝协商,你可以收集能证明婚前女方向你借款的事实的证据,如银行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解决。

二、如果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可能被法院认定属于彩礼。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如果你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的,你想要回这笔钱的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如果你与女方婚前缺乏了解,女方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你的财物,那幺这可能构成诈骗罪,你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