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坤沐+冯夕桐

就在章子怡产女的喜讯发布前三天,2015年12月24日,还有一条新闻并未引起公众太大的注意:汪峰诉卓伟侵犯名誉权案一审宣判,汪峰败诉,其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这一次,想必汪峰是不太想自己上头条的。

这个案子的起因,是因为卓伟在一则报道中将汪峰封为“赌坛先锋”,这个头衔让汪峰一怒之下把“中国头号狗仔”告上法庭。可是法官认为,汪峰参加的江苏扑克锦标赛已经因涉赌被公安机关叫停,汪峰在庭审中也无法对此给出合理解释,于是判汪峰败诉。

面对负面新闻或利益被侵犯,到底是否选择打官司,对于明星也是一场赌博,官司打输了自然得不偿失,即使能赢,结果也并不一定全是好事。告还是不告,这其中的选择既关乎明星的个人诉求,同时也和明星幕后的法律专业团队有关。

不告白不告,告了也白告

朱晓磊是星权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这家律师事务所专为明星打官司,客户名单包括林心如、李小璐、伊能静、黄渤、吴镇宇、李连杰、黄晓明、Angelababy……他称自己的事务所其实并不太需要对外宣传,到现在连个网站都没有,这些明星客户都是靠圈子里互相引荐的方式联系的,“比如处理完林志颖的案子后,《爸爸去哪儿》第一季里的其他明星被集体侵权,所以节目里的五个爸爸、五个孩子以及第二季的吴镇宇、陆毅、黄磊也陆陆续续成为了我们的客户。”

因为长期跟明星名流打交道,朱晓磊自己也有几分明星气质,见到记者时一身挺括的黑西装,头发专门打理过。他的微信朋友圈里常会出现和明星的合影,“AH”婚礼那天,他也被邀请去了现场。之前他已经帮Angelababy打了数十例官司,起诉的都是说她整容的媒体和医院,这些官司全都胜诉了,然而,此后大家依然不停在网上讨论Angelababy的下巴和鼻子,发各种对比图片。于是朱晓磊建议Angelababy邀请媒体一道去医院进行整容与否的检查,这个点子在2015年年初就提了,可Angelababy一直排不出档期,直到婚礼结束后,才抽出半天的空当去了医院。

朱晓磊表示,这个行为与司法鉴定是有区别的,与其叫“鉴定”,不如称为“检查”更准确,因为Angelababy并不是在诉讼中应法官的要求到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而只是在一家三甲医院通过挂号就诊,让医生检查自己脸上的几个特定部位有无手术痕迹。网上传播很广的“鉴定书”,其实是接诊医生的诊断病例。在这件事上,朱晓磊的身份不只是律师了,而更像是明星的特约顾问。“去做这个检查对她会造成很大伤害的,因为检查并不是一个主治医生来摸一摸、看一看就出来结论,需要经过很多专业仪器拍一些片子才行,其中有一台机器辐射的杀伤力是X光的很多倍,医生当时叮嘱她多少个月内不可以怀孕。”朱晓磊说。

朱晓磊律师和贾乃亮李小璐一家

其实这并不是Angelababy第一次接受整容检查,2010年7月,香港《3周刊》发表了一篇标题为《Angelababy7年变脸之路》的报道,被广泛转载,她就曾为此在香港请一位整容医生出具检查报告,证明自己没有整容,并据此控告周刊诽谤,后来官司胜诉。

而之前在内地打的那些官司中,Angelababy从未做过相关的权威鉴定,因为从内地法律来说,她本人是不需要证明自己没有整容的,而是需要说她整容的那一方举证。所以,那场事先张扬的“整容鉴定”和法律维权真的没太大关系,为的只是不让别人议论她整容与否,而事实证明,这一招也确实比打官司有用。

所以,并不是对所有的负面言论律师都建议明星通过诉讼解决。有些明星自以为很受伤的事情,可能根本没有打官司的必要,就算最后打赢了,效果也可能适得其反。张靓颖曾经控告媒体在报道中说她“耍大牌”,侵犯了她的名誉权,还提出了100万的精神损害赔偿,后来该案法官认为,“张靓颖作为演艺界人士,应对歌迷热情和媒体追逐可能带来的轻微损害,给予适度的理解和宽容”,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这种新闻一出,反倒让张靓颖落了个玻璃心的评价。

对于明星婚恋绯闻方面的报道,选择走到诉讼这一步则要更加谨慎。比如对于卓伟的风行工作室的跟拍,很多时候拍摄的是私人领域,但是极少有被曝光的对象会因此起诉风行工作室。一来被卓伟团队公布的很多绯闻通过照片或视频已经被坐实,再走法律程序无非是让绯闻影响扩大而已;二来谁和谁谈恋爱这种比较中性的八卦新闻的曝光,很难说对明星造成什幺利益上的损失,法律上的“伤害”也就无从谈起。伊能静曾经委托朱晓磊起诉某周刊写她与潘粤明重组家庭的不实报道,这个案子律所的部分同事觉得应慎重接手,可是伊能静的态度比较坚决,最后还是起诉了。

触及核心才出手

去年上映的几部票房收入过十亿的热门国产电影,几乎都被网友发现抄袭的痕迹。《捉妖记》被有些观众调侃《驯龙记》的怪物跑错了片场;《煎饼侠》整个故事构架和创意来自《包芬格计划》(又名《大制骗家》),另外还有《买凶拍人》和《功夫》的影子;《港囧》被指抄袭《四十岁老处男》和《国家宝藏2》(之前的“囧系列”《人在囧途》和《泰囧》也都被人找到了相对应的美国电影);还有票房黑马《夏洛特烦恼》,更是被网友文白用电影截图逐个对比相似情节,指向抄袭科波拉导演的《佩姬苏要出嫁》。

虽然都陷入抄袭风波,可这几部电影的主创大都只是口头上撇清关系,最多说一句“我们只是借鉴”就完了,只有《夏洛特烦恼》片方动了真格,其制作公司开心麻花将指责他们抄袭的作者文白告上法庭,称其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并索赔221万,这个数额对于一个影评人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

开心麻花的代理律师王军,也是主攻明星官司的专业人士,是华谊兄弟等众多娱乐公司的法律顾问。他表示,前段时间开心麻花刚刚上市,《夏洛特烦恼》是其第一部大电影,那篇流传甚广的文章直接触犯了他们的利益,所以才动起了打官司的念头。

抄袭或解约是真正触及名人核心利益的纠纷,比如王军代理过的荣信达公司艺人解约案。一开始杨洋解约大家还都觉得是杨洋不懂感恩,辜负了当初挖掘自己的伯乐李少红。然而紧接着蒋梦婕、阚清子也都提出了解约,还在声明里指出了老东家的种种不是,比如蒋梦婕就表示自己经常被仓促安排工作,没有决定权。另外收入上也存在争议,王军透露,在拍摄新《红楼梦》期间,杨洋等人没有直接拿到片酬。

还有一个让蒋梦婕无法释怀的原因导致她最终解约,就是荣信达不帮她澄清和刘志军的关系传闻。其实这个谣言当初并不仅仅针对她,新红楼十二钗都有被涉及。但杨幂从荣信达出来后,新的经纪公司就帮她做了公开澄清,荣信达却一直告诉蒋梦婕要“冷处理”。也许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处理办法是对的,因为无论你怎幺澄清,总有人不信。唯一消除谣言负面影响的办法就是自己拿出好作品,比如赵丽颖也有不雅传闻,等她主演的《花千骨》播出后,人气大升,当初黑她的声音迅速被对她演技的赞美声淹没。但是蒋梦婕签约荣信达这七年里,除了《红楼梦》再拿不出一部代表作,这虽然跟她的个人演技也不无关系,但有目共睹的是,荣信达已经过了辉煌期,空有识人的慧眼,却没有充足的业内资源和强大的造星能力。所以说到最后,出走艺人和荣信达的矛盾不过明星与公司利益与话语权的争夺战。

告得众望所归,赢得大快人心

要说去年最众望所归的一桩名人官司,一定是琼瑶诉于正案了,这个案子不但得到了观众的普遍支持,还有139位业内编剧联合署名力挺琼瑶,让琼瑶感到“太震撼太感动了,知道我不再孤独,不由自主就湿了眼眶”。去年年底,这场历时19个月的官司以琼瑶赢得最后胜利告终,法院驳回于正一方上诉,维持原判:停止对电视剧《宫锁连城》的一切复制、发行、传播,于正及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赔偿琼瑶500万元,并且于正需要向琼瑶公开道歉。

此案中琼瑶的代理人也是王军律师,这个案子和《夏洛特烦恼》一案都事关抄袭,只不过王军代理的分别是原着方和被指抄袭方,两案之间,他完成了一次角色的反转。琼瑶胜诉的判决出来后,王军激动地发微博说“知识产权胜利了!原创精神胜利了!”而另一边于正的微博仿佛是在另一个没有侵权案发生的平行时空,照常筹备新剧,宣传自家小鲜肉……17号他还PO了三张自己身穿黑衣和蝙蝠翅膀的照片,兴致高昂允许网友随意吐槽,网友也没让他失望,最赞评论说他是一只大头黑苍蝇。

直到现在,于正也没有公开道歉,因为在他眼里他根本没有“抄袭”琼瑶,那叫“借鉴”。编剧李亚玲曾在微博披露于正着名的20%法则,即把一部20集的电视剧扩充到100集,在法律上就不构成抄袭。在庭审中,于正的律师极力证明《宫锁连城》和《梅花烙》都借鉴了《红楼梦》,并且一再强调《宫锁连城》比《梅花烙》内容更为丰富,故事更为复杂。但琼瑶的辩护律师王军说了这幺一句话:“你偷了我的牛奶倒进你的咖啡里,不能因为你的杯子里是咖啡味就说没偷我牛奶。”

于正写剧从来都是“集大成”,曾有网友整理过他的抄袭录,从《步步惊心》到《流星花园》,甚至是美剧《越狱》都被于正抄袭了个遍。在编剧界早已是人人喊打,但却从来没有人像琼瑶一样跟他死磕,原因就是以往的编剧维权案结果都不理想。着作权法通常只保护作品的内容,却不保护作品的思想、主题和创意。没有人会傻到连台词都原封不动照搬,但架构起整部剧的重要情节点和人物关系却经常被“拿来主义”。有人说所有的故事早在莎士比亚的时代就写完了,所以万变不离其宗,大家写来写去内核却都差不多,比如《灰姑娘》和《丑小鸭》究其根本不都是主角从丑变美后获得幸福的故事吗?那你可以写灰姑娘我为什幺不可以写灰丫头呢?这种看法就是导致维权困难的最重要原因。你无法说服法官,你就可能打不赢官司。

让法官认识到剧本的创作规律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庭审很容易落入情节对比的窠臼,这样于正的20%法则就会发挥作用:拿了别人剧本的“骨架”,填上自己的“血肉”,大家只见血肉却看不见内里的骨架,又能奈之何?但此次琼瑶案专门引入了一个专家辅助人,曾创作过《铁齿铜牙纪晓岚》、《都是天使惹的祸》和《楚汉传奇》等剧本的编剧汪海林,由他专门向法官解答编剧行业的创作情况。而本案的法官宋鱼水有十年的知识产权案判案经验,2014年开始担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王军认为,这个案子能胜诉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官把她的裁判视角调整为创作者视角来进行审视和评价,这为以后类似案件起到了标准示范作用。

琼瑶案另一个被瞩目的点,就是创纪录的500万赔偿金额。尽管500万对于于正来说不算什幺大数目,但王军律师说,之前类似的案件即使胜诉了,赔偿费也都是几万到十几万不等,还不够支付诉讼费,这也是为什幺很多人不愿意维权的原因,因为费时费力,最后只落得两败俱伤。但在琼瑶案中,法官终于认识到一部作品的价值应该由市场价格所决定,“一部知名美剧被侵权,和一个不知名的网络小说被侵权,所判的金额是不一样的,因为作品本身的市场价值不同。”另外,于正从《宫锁连城》得到的巨大收益也是拟出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王军律师认为,琼瑶案的胜诉对现在影视行业的IP热也是一个好消息,它让人们更加重视好作品的价值。尽管于正式的成功学依然在业内大行其道,然而这并不能说明琼瑶案是没有意义的,有时候一场官司不看输赢,只要打了,就是给某些人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