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7月3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张喜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消息称,张喜武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内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打探巡视信息;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且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公开简历,张喜武曾任神华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在2014年2月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次月担任国资委副主任。

此次,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消息,决定给予张喜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违纪所得。

7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再发消息,称近日中纪委对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消息称,王宏江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决策使用财政资金,送给他人礼品。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宏江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据公开简历,1965年9月出生的王宏江是天津市人,曾长期在天津市水利部门工作。2008年,王宏江任天津市宝坻区委书记,并在四年后兼任天津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当时的市长是已落马的黄兴国。

2013年,王宏江升任天津市副市长,跻身副部级,后兼任市政法委副书记,并在2015年12月任天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是当时常委班子中最年轻的一位,也是那时全国最年轻的省级统战部长。

●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