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 飞

古埃及的平民可以分为三大类:中产阶级、军人和农民。在王朝早期,前两种人较少,特殊职业少,因此从事特殊职业的人也少。在古王国时期,社会的两大阵营就是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在他们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第一中期的社会革命以及继之而起的中王国大范围、复杂的经济活动打破了阶层间的平衡,许多特殊行业永久固定下来,一位又一位自信的法老的对外征战鼓励了职业军人的产生。除此之外,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团体不再依赖于王室的存在和恩惠。然而,由于法老统治的集权性和家长作风,埃及的城镇成长总是比较迟缓,截止希腊时代到来之前,城市一直没有成为尼罗河流域人民生活的一个重要的政治因素。但是到新王国初期,埃及产生了一个很大的富商和工匠阶层,他们除了中等的家产之外既没有土地也没有多少奴隶,但也可称为中产阶级。他们中间主要是工匠,大体上凭借满足地方贵族的奢侈追求为生,通常住在各城市有四五间屋子的房子里,而且一般都聚集在某些特殊的区域;可以认为他们要明确地效忠于各个行会,这些行会虽然不像今天的工会,但却起着行业内部调节的作用。

就像农民一样,商人或工匠们生活的主要焦点还是家庭,他们向往的是奥西里斯、伊西斯和霍鲁斯这样的神圣家庭。人们非常遵守婚姻制度,似乎大多数家庭都是恋爱婚姻,而不是买卖或契约的结果。古埃及人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正室受到国法的保护,除此之外想娶多少就要看是否有钱养活了。真正富有的人除了纳妾之外,还常常有一些女眷,毫无疑问拥有多少女人是财富和名声的标志。夫与妻地位平等,家产属于正室,不管妾和女眷有多少儿子,只有正室所生的大儿子为法定继承人。夫妻可以离婚,但具体如何操作我们不得而知,似乎必须当着证人的面郑重地宣布与妻子离异。父亲负责子女的教育,扶持他们步入社会,而子女对父亲要绝对服从,孝顺是很受人看重的。一个人如果能够在他的墓碑上铭刻评语:“他得到父亲的尊重、母亲的夸奖和兄弟姐妹的爱慕”,就是最大的追求了。

古埃及妇女虽然享有贤惠的盛名,但是她们常常对丈夫不忠也是尽人皆知的。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严肃地考察了古代社会的通奸现象之后,把古埃及妇女置于榜首。他讲到一则故事,说的是一位法老由于不检点而被神贬为盲人,并许诺如果他能够找到忠于丈夫的妻子就可以恢复他的视力。他下令把所有的妇女都找来:王后、妻妾、女仆、普通农家妇女以及女奴,但是他的视力还是没有恢复。一直到把外国的妇女邀至埃及,他才实现了愿望。要知道波提法的妻子是底比斯妇女,她很像流行的埃及故事《兄弟的故事》中的那位妻子。在这个故事里,嫂子爱弟弟,抓住他的手说:“神的种子在你身上,我的心里只有你!来吧,我们睡一会儿,我给你两件漂亮衣服。”弟弟仓皇逃走,嫂嫂埋怨哥哥说弟弟勾引她。哥哥气急败坏地追讨弟弟,弟弟一气之下割了那个可爱的宝贝,把它扔给了鳄鱼。毫无疑问,一时的冲动酿成了终身的遗憾。古埃及妇女很会引人爱慕,她们很讲究穿衣和化妆。典型的古埃及美女卷发、脱毛、金色的乳房、蓝色的乳头和满口的香气,酷似迷倒了罗马大将的埃及艳后克里奥佩特拉,使多少男人倾心。像一些现代人一样,古埃及人是无所畏惧的寻求刺激者。他们废寝忘食地觅食万能药和壮阳剂,不知疲倦地收集淫秽图片和文字,坚持不懈地游逛底比斯和孟菲斯的妓院。妇女和男人一样,都是坚定的性冒险者。公主如果看上一个魁梧的男仆,她会派女佣下旨:“来宫中和我睡一会儿。”然而,埃及妇女也有第一夫人伊西斯那样令人尊重的一面。在丈夫被害之后,伊西斯跨海到比布鲁斯寻找他的尸首并想法使他复活。她偷偷地带大儿子,保护他不让他叔叔伤害。她是贤妻良母的楷模,光照所有后来的埃及妻子和母亲。埃及妇女也特别尊敬王朝前时期赋予她们先驱的那种荣誉:她们是神秘的生命源泉,超乎男人经验的精神力量所有者,埃及神话和民族传统的卫士。

和军人、农民一样,中产阶级也受到法律制度的保护。然而,我们没看到类似《汉穆拉比法典》那样的古埃及法律,因此是否曾制定过这样的法律也很难说。每个公民都有与生俱来的强烈的社会道德意识,因为从久远的过去开始,尼罗河流域的人们就有遵纪守法的习惯。法律体系分支的存在表明法律规则确实存在,许多有关民权、财产、继承、人口普查以及税收的文件表明,古埃及人也许因为他们有一部分闪米特人的血缘,似乎对诉讼很在行,对追求公正非常热衷。他们心中有一种信念,那就是人人都有自己的权利,这是无须用书面文字表述的。什幺是犯罪也是没有什幺含糊的,什幺对、什幺不对非常明显:法老所爱就是对,法老所恨就是错。任何扰乱现状、破坏国家平衡的企图都是要招人憎恨的。当然保持现状的信念对下层的平民来说是有点难以忍受的。虽然古埃及人知道神的旨意,即尊重生命,但是只要犯了罪,就会立刻受到重罚,当然只有罪大恶极才会处以死刑。刑罚还有罚金、精确计算的杖击、断肢和躯体致伤等。毫无疑问,最严酷的刑罚总是针对穷人,因为自古及今,贫穷就是一种罪过。当然也可以认为地方官员精于腐化,足以躲避最重的惩罚。特别要在这里提及的一种罪犯就是盗墓者。在尼罗河流域5000年历史上,盗墓者乃是一绝,王朝历史上盗墓的手段变化多端。盗贼或者从顶部或者从侧面挖洞进入墓室,连官方的封印都不用动,然后他们残忍地将木乃伊从棺中拽出,拆开裹尸布。比较冷静的盗贼为了节省时间,很巧妙地切开裹尸布,凭经验摸到里面夹裹的珠宝,把值钱的东西尽可能多地塞进自己的包里。盗墓是古埃及人能够犯的最令人诅咒的罪恶。他们无情地摧毁了脆弱的木乃伊,盗走了死者的永恒。在生活富裕的时代,墓地可以免遭骚扰,可是贫穷和饥荒到来时盗贼就顾不了许多,甚至连迷信禁忌也抛到脑后。缺衣少粮的人得知在他们脚下躺着用珠宝装饰的死尸,就会发狂。在第二十和二十一王朝期间,爆发了大规模的盗墓活动,官方都无力制止,这在着名的阿伯特和列波德二世阿姆赫斯特纸草文件中都有记述。最终,神职人员的职责就只剩下晚间转移木乃伊,把13具埋入阿美诺菲斯二世之墓,36具藏到悬崖的秘龛中,一直到1881年人们才发现。在各个不同时期,法老们的木乃伊被偷偷地从这个墓转移到那个墓,从那个墓又搬到另一处。被抓获的盗墓贼会受到割掉耳朵和鼻子以及刺臀的刑罚。

职业军人在旧王国的最后几十年似乎已经存在,但战事一直到第一中期才影响到大面积的人口。在这个时期和中王国时代,产生了与出现危机时征召的士兵不同的正规军。古埃及从整体上讲不是一个好战的民族:他们憎恨有组织的战争,尽可能不征兵,鼓动人们去打仗的热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外出兵只有用战利品做交换才能得到人们的接受。古埃及人没有支配他人的欲望,他们总是希望人人都能过平静的生活。能够把他们拽来当兵而且把他们培养成像样的军人的天才法老屈指可数,派往亚洲的埃及军队里面总是用大批的雇佣兵来加强。在埃及人当中,上埃及人比下埃及人战斗的直觉要发达一些,所以军官和骨干士兵都得从上埃及招募。

在新王国鼎盛时期,军队扩大到其明显成为国家的一个阶层:战场上表现得好可以得到奖赏;在外国服役表现突出,还可以在自己的家乡得到庄园。据记载,在托勒弥时代,这种庄园有12克特土地,而且免税。

城镇的出现,使熟悉军营生活而不怎幺熟悉世俗生活的粗汉子驻扎进居民区,这给周围的人们带来了烦恼,他们经常埋怨这些保护他们的人,因为这些人粗暴、有钱而且享有特权。从第十九王朝起,军人在政治中扮演着主导角色。爱好并向往和平的大多数人都依靠他们对付越来越严重的外来侵略的威胁,因此军人很容易获得主导地位。结果,最先非常低贱的利比亚人、努比亚人和希腊人,渐渐巧妙地取得权力,一直到最后占领王位。埃及人雇用军队帮助他们获得帝国,结果这些军人反倒成为他们自己的祸患。到希罗多德时代,只在三角洲地带就有50万骑兵和步兵,他们虽然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但都得到慷慨的供给,吃着面包和牛肉,喝着酒,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农民这个被视为三等百姓的阶层,他们的命运很苦。在古埃及,富人很富,穷人很穷。在古王国绝对君主政体统治之下,农民的负担极其沉重,结果引起了一场残酷的社会革命。一小撮寡头政治者掌握着大量劳动力的物质资源,组织永久性的队伍,50人或100人为一组,5人为一帮,由一个头目管理,可能代表着家庭单位。古王国的农民都被绑在土地上,土地易主他们跟着更换主人,因为他们是土地的一部分。如果幸运的话,可以在皇家土地上耕种,那里的纪律相对宽松一些;如果落入私人之手,那就非常难过。每年有几个星期的时间,也许是汛期到来的农闲时期,农民会被强迫在皇宫里或金字塔工地上干活。中王国之前的这次革命大大缓解了农民的苦难。在大范围重组和改革期间,第十一和十二王朝的法老们都比较开明,给予每个农业庄园以特权。以前,家庭纽带在妨碍帮体制时就被粗暴地忽略,而现在农民进行了具有人情味的重新组合,按照他们的家庭关系松散地结合。强制劳动的制度还没有废除,但是第一中期的那些事件使农民从可耻的奴隶帮中解救出来。统计和登记农民不再像以前那样按照牲畜来对待。在这种新的管理制度下,每个人的技艺在呈交给大臣的人口报表中都有详细记录。他们和越来越多的工匠们一样,从此也被当做人来看待。在新王国时期,农民从奴隶变成自由人,这从农业土地的划分法就能看得出来。农业土地中划分出一种“法老的土地”,这种小块土地每家都有,父传子、子传孙,不能转让,但它仍然是国王或省长手中掌握庄园的一部分。这块土地由界石标出,指定名称,并存入皇家档案。农民必须交租,但是自己管理土地,不受他人支配,按照当地的传统做法,该种粮食的地方种粮食,该种亚麻的地方种亚麻。

最古老的埃及遗址中发生有大量证据表明当时农业耕作的情况,从中可以得知大约在公元前6000年~公元前4500年期间,尼罗河流域的农业曾一度出现繁荣。农民耕种庄稼和饲养牲畜的知识来自亚洲,这似乎毫无疑问。在尼罗河流域出现耕种养殖之前,像伊朗的夏尔克或者更早的卡默尔山这样的村庄已经耕种养殖了许多个世纪。燧石制成的锄头和锯齿镰刀在埃及很早就有,甚至在下埃及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掘出了修筑得很好的青贮窖和纺织的草垫。在这幺久远的过去,这些新石器时代的居民已经在用亚麻或植物纤维纺织,种植小麦和大麦等农作物,饲养牲畜如猪、羊、狗和猫。

大约公元前3000年的提奈特或更古老时期,在埃及出现了犁。它也许是独自发明的,似乎从原始的镐类、燧石或铜锄以及手动犁演变而来;但缺少犁本身的特点,没有轮、犁刀和模板。埃及犁的样子是一根尖棍绑在一把比较大的、倒置的锄上,它在王朝时代来临之后埃及文明的文化突变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在此之前,耕地这个繁重的农活在整个农业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占用了所有的劳动力。有了犁,1个人赶一对牲畜用一半时间就可以完成以前需要12个人才能完成的工作量。犁的使用,加上冶炼技术的发展以及灌溉体系的扩展,使一个半游牧民族适应了尼罗河流域的生活模式。犁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使得提奈特时期的统治者们得以迅速获得更多的时间和人力从事建筑。人类终于能够从生产食物的劳动中解脱出来,去修筑玛斯塔巴、阶梯金字塔和后来的吉萨金字塔。然而,提奈特时期的技术进步远远没有减轻绝大多数人口的压力,反而给他们带来更为繁重的工作。古王国时期驯服自然的协作与联合精神被法老时期强迫的残酷现实所取代,统治阶级在埃及发展最重要阶段的态度扼杀了人们早期的冒险精神;应该承认,古埃及文明从技术角度来看是一种限制性发展。在一段史无前例的辉煌和发展之后,社会产生了许多宗教和禁忌,这挫伤了人们的发明欲望。埃及人过早地做出结论,认为尼罗河流域的生活已经完善,他们希望过祖先那样的生活,在精神上尽可能与神统治地球的黄金时代接近。这种情感和认识使人们的创造发明陷入瘫痪的境地。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可以认为古埃及人已经为历史做出了巨大贡献,再让他们做出更大的贡献确实不公。古埃及法老们实行的专制和保守的统治方法,奠定了我们今天赞叹的古埃及文明巨大成就的基础。人性归人性,也许成就与专制不可分离。

农民拥有的住处是用泥砖或泥涂的草垫搭成的茅屋,又脏又小;富人的床、床垫和床单,毛织的帘子、坐垫、椅子以及镶嵌式保险箱是他们没有的。但是埃及的黑土地没有世界其他地方的土地那幺难耕,这里年景不好也没有世界其他地方那幺难过,古埃及的地主也没有那幺心狠手辣。一般说来,古埃及的农民比较欢乐愉快,不常被苦力累倒,也没有被恐慌吓倒。他们有自己的歌、自己的爱好,有自己的后代,而且他们拥有太阳。他们对主人的义务是互惠的。他们知道自己是健全稳定的社会组织的一员。记载他们活动的壁画上看不出蛮横霸道的权力阶层强迫下层阶级服从的味道,富人墓中拥有的模型和壁画表现出了对农民在生活中所起作用的理解与欣赏。在这个极其威严的文明中,农民也有自己的尊严。古埃及庄园在其最佳状态下一定有一种和谐的气氛。在这种气氛中,每个人,无论他是什幺职业,都被视为集体或家庭的一员。埃及的古代近东毗邻的国家最贫穷阶层处于极其恐惧的压迫之下,而它的农民在其历史上却异乎寻常地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