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淡如

因为南极,我与梦想相遇

吴淡如

为什幺要去南极?

在我出发去南极之前,好多人问我这个问题。答案啊答案,在无知的风里。又或许,藏在十万里外从未解冻的冰雪里。

我就是想去南极。

并不是因为我已将世界走遍,除了南极无处可去;并不是为了在我的地球仪上增加一个纪录,好向别人夸口:看,连这幺远的地方我都去过!

所有还没去过的地方对我都有吸引力;所有的未知,都是一酝未开封的蜜酒。开封之后的滋味也许苦涩,我也不懊恼自己曾取一瓢饮。

总之,远在天涯海角,还没有被任何国家以冠冕堂皇的名义占领的广袤大地,总是在召唤我。也因为遥不可及,所以容许各种想象。

这幺说吧,我是个冲动的人,我的“想”与“做”之间,距离都不太远。其他的国家,只要我有空,并不需要想太久,很容易去。只有南极,似乎十分孤绝、饱含神秘,令我心悸,像一个我暗恋很久的情人。

至于去那里做什幺?那里又有什幺?好玩吗?好像并不重要。暗恋那幺久,就算只有一夜情,即使没有明天,都没有遗憾。

南极是一个梦想。梦想似乎总比理想对我重要;对于梦想,我较不迟疑。

想去南极的梦,或许来自于小时候读过的南极故事。那些曾经打动过你的故事,会影响一生。它是一枚种子,即使尚未看到它迸出绿意,也老早在心里生了根。

20世纪初,大部分的领土已经沦为所谓文明国家的殖民地,被冰雪封藏的南北极成为最值命的挑战。好多冒险家,在那个讲求以生命换取荣光的年代,前仆后继,想要在极点插上国旗。北极点被征服之后,南极成为最严酷的比赛场地。

南极不只是冷而已,它也拥有世上最高的高原、最干的天气和最猛烈的风。冰风如刀,这一点我到了南极才亲身体会到;尽管我抵达时,应该算是一个“炎热”的夏季。在冬季,太阳完全打烊,史上最低温度竟然接近-90℃。

当时最杰出的两位角逐者,是英国探险家史考特和挪威冒险家阿孟森。

史考特是个仁慈的英国绅士。刚开始时,他的队伍有65人,带了17匹西伯利亚小马和30条狗。阿孟森的队伍只有8个人和86只爱斯基摩犬。

他们都做了很久的准备工作,建立补给站——路途遥远,连返回的路程也是艰难考验。

1911年12月14日,轻装简从的阿孟森和4位伙伴抄险路到达南极点,插上挪威国旗。途中,为了食物补给及减轻装备,他遣返了3位队友,并射杀了多余的狗。之后,又花了99天,才回到1000余千米外的安全补给站。

史考特没走得太急,他还想为国家带回一些科学研究的资料,也努力地搜集化石,探勘地质。

他比阿孟森迟了三个星期出发。选择西伯利亚马为工具,是他犯下的一大错误。马蹄会深陷在冰雪之中,狗不会;狗没有汗腺,也可以在夜里躲进帐篷休息,马儿却只能一直站在外头忍受风霜雪雨。没多久,小马一只一只倒地,在风雪中瑟缩而死。起初,他还坚持不让队友射杀这些疲惫不堪的忠实伙伴,使粮食短缺问题更显严重。

1912年1月17日,在-30℃的强风中,史考特和4位队友千辛万苦地抵达南极点。残忍的是,他发现了阿孟森的挪威国旗!阿孟森还留下了小帐篷,也留给可敬的对手一封信,要他们好好享用帐篷里多余的食物。

成功抵达南极点,却败给竞争者。这种滋味应该很难形容吧。回程比来路更艰巨。队友伊文思先支撑不住,在雪地中失去生命。而刚度过32岁生日的队友欧特斯,双腿冻伤,毫无知觉……

这个故事中,最感动我的并不是阿孟森和史考特,而是欧特斯。在返程的第60天,4个人已疲惫不堪,又面临粮食短缺的问题。欧特斯写了一封信给母亲,然后走进-40℃的风雪中,没有再回来。他默默地主动结束了生命,把食物与生存的机会留给他的队友。

剩下的3个人却也在暴风雪的刁难下,在距离安全补给站只有17千米的地方被困住了,食物、燃料用尽,死神在帐篷外等候。史考特写了12封动人的信给亲人、朋友和祖国。就这样,仍默祷着“天佑吾土”,3个人吸进了最后一口南极的空气。

阿孟森,虽然成为第一个登上南极点的探险家,随后又驾飞船横越北极,却也在一次北极空中搜救行动中丧命,也一样把一生献给最洁白的两极冰雪。

对探险家而言,应该是“求仁得仁,又何怨”吧?

我想,没有一个梦想家不会为这样的事迹感动。为一个梦想而尽全力,是人类最洁白坚贞的情操之一。

是的,每个领域的探险家,以最新鲜的血液,提供了世界巨轮往前滚动的燃料和动力。

南极好玩吗?很多朋友在我回来之后这幺问我。

真的很难说出好玩两个字。许多时间在冗长的转机中消耗,许多行程在漫长的等待中度过。南极离“玩”字很远,但又不叫冒险,不及先烈们冒险程度的千分之一。

与一般南极破冰之旅大不相同的是:我搭飞机到南极,所以更深入南极圈,更快捷,但必须等待飞机可以起降的天气。

南极的食物只能以“难以下咽”形容,烂糊糊的意大利面和比萨实在让人反胃。好几餐我靠着椰子饼干和咖啡果腹,这使我的体重不经意地又变轻了,算是无意中的收获。只有一餐在中国长城科学站的盛情招待下,吃得十分丰盛。科学家比我们苦得多,他们搭船从祖国来此,从上海到南极要两个月。“船总在剧烈晃动,比下地狱还可怕。”他们说。

不过,饥寒交迫与不能洗澡都是值得的。在这里,我幸运地碰上了一个好天气的黄昏,企鹅们正在集体相亲,而海豹则孤独地做着日光浴。

我遵照科学家的吩咐,不要踏到一年才长一厘米的苔藓与地衣,小心地在海岸上漫步,不断拿起相机。即使看来晴空万里,风仍是冷酷的,为了拍照,裸露的手仿佛不断被小刀刮伤似的。然而,无可抑制的幸福感,仍然源源不断地涌上心头。

走着走着,我哑然失笑,这南极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呀——我想象中的南极,是欧特斯壮烈地走出帐篷,消失在茫茫大风雪中的南极呀!

极圈气候暖化,让我连企鹅站在冰原上的照片也拍不到,和欧特斯的南极更是天差地别。

南极好玩吗?

我想我该这幺回答:南极一点也不好玩,如果,你把它想象成令人目不暇给的游乐场。对我来说,这只是一次小小的圆梦经验。一次,也够了。我想我应该不会再来自讨苦吃。

不过,我多幺珍爱一个人在这天之涯、地之角“望断天涯路”的感觉。遥迢路程中,熟悉的世界离我好远,而梦想离我很近。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南极”——它可能是一个没有人触及的世界,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或是一个永远不可能的情人。

到了南极,我的心中也还有另一个南极,或无数南极。所以生命那幺值得贪恋。

(李笑宇 插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