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辉

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和社会就业主渠道,对稳定经济、促进就业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并在多个场合强调,要加大对小微、“三农”“双创”以及扶贫攻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对于城商行而言,发展普惠金融,提高其对“三农”“双创”、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与水平,是落实中央要求、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使命,也是实现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商行该如何抢抓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机遇呢?

突出重点,准确定位普惠金融工作

做好普惠金融,必须坚持初心,以造福普惠大众、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在此基础上,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合理定位,遵循商业规则,兼顾成本与效益,进行合理的价格调整,以成本可计算,风险可控制为目标,为普惠金融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着重为企业和个人两类客户提供服务。对公司普惠客户,要做好“五个一批”工作。一是以核心企业为基础,为一群上下游用户提供服务。以全国、省级、市级主要客户为中心,以优势产业为中心,以产业链为纽带,开展金融服务。以产业链为中心,依托大客户,制定一套完整的金融服务方案,服务一批中小微企业,形成“三个一”运营模式,即:以一个大客户为中心,形成一套完整的金融服务方案,服务产业链环节上的一批中小微企业,以纵向延伸和横向扩展的方式,服务于其上下游和合作伙伴,以点对点、点对链、链带面的方式,为全产业链中的高质量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二是以关键区域为中心,为一大批集群型用户提供服务。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的小规模企业优先扶持。积极为“新三板”中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并对“创新层”中的小微企业给予特别支持。

以普惠为重点,提供创新应用能力。把市场作为一个方向,把客户作为一个核心,以客户为核心推动产品的发展,以产品为核心抓住客户,对传统产品进行更多强化,对新兴产品应用进行创新,持续提升产品的精度和效率,打造一系列市场认可、客户接受、影响力大的拳头产品和特色服务,从而扩大服务范围。

巩固创新成果。加紧提供新的贷款产品,如“电力质押贷款”“税银护照”“技术担保”“微旅行贷款”“数据网络贷款”和“链接贷款”。为了方便大量个体工商户和自营职业者,还推出了“金穗流量贷”,依托“商户通”业务体系为个体工商户、自营者提供服务。

重视传统商品。在推出新产品的同时将继续推广和实施“工业信贷”“简易信贷”“住房信贷”和“商业信贷”等传统金融产品,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优化产品组合,制定标准化的营销计划和产品包装,及具有差异化特点的营销策略和销售计划,推出更多普惠性产品。

扩大非信贷业务的范围。要更加重视中小企业的储蓄和结算产品,积极推广受客户欢迎的交易银行产品,如单一借记卡、账单套餐和电子发票,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在贸易融资、保理等领域,要努力应对中小企业的新需求,及时为其提供对公金融、货币及衍生品交易、贵金属交易等方面的金融产品。

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加快产品从线下、半线向全线、全流程的转型,继续拓宽和深化产品,以“网捷贷”等纯线上产品为样板,完成平台的整合和运营。基于平台场景,继续关注客户需求变化,建立产品和服务开发的快速反应机制,实施单客户、单账户、多产品、一次性服务。通过各种渠道整合,实现普惠金融产品在移动端、线上端、实体端等多个终端的共同配置和无缝对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综合交付能力。

认清形势,把握时机,做好准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积极成效,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不断提升,面临着非常好的生态环境。银行业之间的竞争将转向业务模式之争,只有业务模式的创新,才能构筑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在这场变化中,金融科技为银行产品的灵活性、多样性、融合性和高效性提供了有力支持。金融机构应明确市场定位,积极寻求与之匹配的、可持续的业务模式,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寻找创新突破口

城商银行要跟随时代步伐,深度领悟国家政策,牢牢抓住这一历史机遇。

要强化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到现场去调查、去剖析、去分析、去寻找突破口。紧紧抓住脱贫攻坚这个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扶贫产业子基金”“脱贫攻坚基金”三方面,把脱贫攻坚工作做好。

要强化与市扶贫办、财政局和银行的有效联系,共同制订全市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对相关政策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全面了解贫困村提升工程相关建设内容和资金来源,深入分析国家关于规范政府融资管理,上级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贫困村提升工程的支撑性政策、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总行有关贷款政策等。

以涉农金融服务为基础,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不仅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也是城商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号召的有效举措,更是对政策性金融与财政“互补”模式的探索。该模式具有一定的可推广性,可以将其扩展到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从而形成银行信贷与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的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