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12月16日教育部举行的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介绍了《意见》的相关情况。

减哪些负

 《意见》从提高认识、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以及加强组织领导6个方面提出20项务实举措。

 “减负不等于没有负担。”任友群表示,《意见》明确要减掉的是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

 第一,要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绩工作评价。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第二,要减社会事务进校园。主要有六大类:扶贫任务、专项任务、城市创优评先任务、街道社区事务、教育宣传活动、强制摊派无关事务。“也不是说中小学教师跟地方工作完全脱节,要强化中小学教师责任意识,参加社会事务也是教育的一部分,要找好两者之间的平衡。”任友群说。

 第三,要减报表填写工作。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让信息多跑路、教师少跑腿。

 第四,要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从严规范借用行为。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从严规范培训活动。

谁来减负

 对于谁来减负的问题,任友群表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文件精神,列出具体减负清单。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纳入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市县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督导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怎幺减负

给教师减负,实际上就是让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教书育人的主业上去,放到立德树人的使命上去。任友群表示,《意见》从老师们反映比较强烈的不合理负担入手,提出了减负的路径。首先,分类治理,从源头上查找教师负担,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其次,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避免“一刀切”。再次,标本兼治,治“标”,就是要突出重点,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治“本”,就是要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的关系,提高专业水平。最后,共同治理,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要形成合力,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综合自新华社、《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