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玺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和专业设置管理,避免专业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6月1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中职学校在专业设置、办学条件、教学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

硬件有标准

《办法》要求,中职学校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3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首次招生的新设学校校园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6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且要建有300米以上的环型跑道田径场。还需配备开设专业必需的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

同时,学校的专业教学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第一产业类专业不低于100万元,第二产业类专业不低于300万元,第三产业类专业不低于200万元;且有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3至5个。

师资要达标

中职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办法》规定,专任教师不少于教职员工的85%且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专业课教师数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5—30%。

同时,《办法》明确,中职学校应具有学历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专任教师10人以上,其中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业教师不少于6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人,“双师型”专业教师不少于2人;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企业兼职专业教师不少于2人;有一定数量的教学辅助人员。

专业需集群

在设置相关专业时,中职学校应对照地方专业建设规划,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重点建设与学校分类属性相一致的专业。《细则》要求,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1到2个专业群,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不超过3个。

与此同时,从2020年起,不再增设学前教育、农村医学、中医等国控专业点。开设“保安”等国控专业点,须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送请省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备案。开设“护理”“中医护理”“助产”“康复技术”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卫类专业,比照国控专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医学教育准入标准和《湖南省深化医教协同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8〕17号),调整优化护理职业教育结构,逐年减少中职层次护理专业招生规模。